題自書卷後

題自書卷後

崇寧二年十一月,余謫處宜州半歲矣。官司謂余不當居關城中,乃以是月甲戌抱被入宿於城南。予所僦舍“喧寂齋”,雖上雨傍風,無有蓋障,市聲喧憒,人以為不堪其憂,余以為家本農耕,使不從進士,則田中廬舍如是,又可不堪其憂邪。既設臥榻,焚香而坐,與西鄰屠牛之機相直。為資深書此卷,實用三錢買雞毛筆書。

基本信息

譯文

二年十一月,我被貶到宜州已經半年了。官府差役說我不能在城中居住,於是在11月甲戌日帶著被褥住到城南。我租的房子名為“喧寂齋”,雖然風雨相加,沒有遮蓋的東西,集市上叫賣聲喧鬧吵雜,別人都認為我不能承受這痛苦的憂傷。我以為自己本是農耕的家庭,假如不去做進士,那么田裡的房屋就像這樣子,又有什麼可不能承受憂慮的呢?隨即設定矮床之後,焚香坐下,與西邊鄰居宰牛的案板相對。為朋友資深寫這篇文章,其實是用花了三錢買雞毛寫的。

注釋

謫:貶謫,貶官

乃:於是,就

僦:租賃

從:做,成為

機:機械,這裡指案板

相直:相對,正對

資深:人名,李定,字資深

雞毛筆:用雞毛做的筆,古代窮人用的。

作者簡介

黃庭堅 (1045-1105),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又稱豫章黃先生,漢族,洪州分寧(今江西修水)人。北宋詩人、詞人、書法家,為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英宗治平四年(1067)進士。歷官葉縣尉、北京國子監教授、校書郎、著作佐郎、秘書丞、涪州別駕、黔州安置等。“宋四家”之一

主旨

為黃庭堅自己被貶至宜州時的生活狀況,作者在鄉下生活艱辛中仍能泰然處之,自得其樂,表達了作者的坦然平和,豁達樂觀的心境,同時表現他曠達的心胸非一般士大夫所能企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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