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簡介
líng xiū ㄌㄧㄥˊ ㄒㄧㄨ 靈修(靈修|靈脩)
靈:有聰明,心靈,精神,靈魂,神靈等義。
不可內於靈台。不可入於靈府。——《莊子·德充府》。注:“皆謂心也。”
天神曰靈。——《尸子》
靈者,神也。——《風俗通》
以告先帝之靈。——諸葛亮《出師表》
修:有削或剪,整治,學習鍛鍊培養,長高,使完美,恢復完美等義。
美要眇兮宜修。——《楚辭》
束髮修學。——《漢書·敘傳下》
一善易修。——唐· 韓愈《原毀》
靈修合義:為了使精神或靈魂去除束縛它的種種欲望,最終恢復其完美,停止虛幻的生死輪迴,達到永生的境界——與神合一的各種學習及實踐。
初級階段
一、外部遵守戒律的入門階段
世俗人的心被一層厚重的業相所籠罩,必須大量削弱這些業相,求道者才能甚至進入靈性道路。逐步解除業相重負的一般方法,是儘量嚴格遵守外部的宗教禮儀規範。這種對宗教戒律或傳統的外部遵守階段叫做“夏里亞特”或者說“羯磨-坎達”。它包括日常祈禱,朝拜聖地,履行聖典規定的職責,遵守當代道德意識所普遍接受的既定倫理規範。作為一種靈性訓練,外部遵守階段有其自身的用途,但也絕非沒有惡果。因為它不僅易使人變得枯燥死板機械,而且常常滋養某種微妙的自大感。然而,大多數人卻迷戀於外部遵從的生活,因為這是安撫其不安良心的最簡便方法。
二、進入內在生活現實的階段
靈魂往往要用幾世的時間積累外部遵守的經驗教訓;但是有朝一日它終歸會對外部遵守感到厭倦,而更對內在生活現實感興趣。當世俗人開始這種更高的追求時,可以說他已經成為求道者。就像經蛻變進入下一個生命階段的昆蟲,靈魂也超越外部遵守階段(即夏里亞特或羯磨-坎達),踏上靈性解放的道路(即塔里卡特或莫克夏-瑪伽)。在這個更高階段,求道者不再滿足於對某些規則的外部遵守,而希望獲取那些能使其內在生活具有靈性美的品質。
代表性體系
道教靈修
代表人物老子曰:“致虛極,守靜篤。見素抱樸,少私寡慾”。“眾生所以不得真道者,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驚其神;既驚其神,即著萬物;既著萬物,即生貪求;既生貪求,即是煩惱;煩惱妄想,憂苦身心;但遭濁辱,流浪生死,常沉苦海,永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常清靜矣。”故須“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靜,澄其心而神自清。自然六欲不生,三毒消滅。”
莊子曰:“心齋”,“坐忘”。心齋,即心念的止息。坐忘,即心失去對身體和宇宙的意識,便獲得對道的意識,最終與道合一。
基督教靈修
基督教的精髓即:信、望、愛。信――相信獨一之上帝;相信耶穌基督之救贖與真道。望――盼望今生與來生之真福。愛――愛上帝,愛人類。 核心是愛。“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第一的,也是最大的。其次也相仿,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生前信仰基督者,得靠基督進入永生。
基督教神秘主義是其傳統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對於基督教神秘主義的實踐者,本質上有三個神秘體驗的階段:第一,淨化;第二,冥思;第三,(與神的)合而為一。實質上包括了至高的品德,心地純潔,對神的愛和證悟真理的渴望。
佛教修行
經典:《金剛經》、《心經》、《大藏經》、《華嚴經》、《涅槃經》、《無量壽經》、《佛說阿彌陀經》等。
基本要理在於:戒,定,慧。戒,藉助對世俗物的外在放棄,最終內在放棄對它的欲望。定,心念絕對止息。慧,完全證悟真理。
1、《金剛經》曰:“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做如是觀。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應生無所住心。何以故?凡所有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即一切多樣、有限和可滅的現象形式世界實乃幻相,完全是虛幻和虛假的。
2、《般若波羅密多心經》曰:“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宇宙中各種現象事物皆由各種條件組合而成,一切的相都是暫時的組合,不是永久不變,所以叫無常。我們的享受、欲望、作為、看、聽、聞、嘗、觸、感覺的一切現象都是虛妄思想造作的。所經歷的一切生死、善惡、苦樂體驗都只不過是影子的體驗。如此體驗的一切都是虛假的。
3、 淨土宗:念佛法門。佛云:“若人但念彌陀佛,是名無上深妙禪。”天台云:“四種三昧,同名念佛;念佛三昧,三昧中王。”雲棲云:“一句阿彌陀佛,該羅八教,圓攝五宗。”
念佛法門,以念止念,至於無念,即妄想離,而佛智現。即通過不斷地念記佛的實相、觀佛像、念佛名等,達到對現象界的忘記,對真理(佛)的記得。
伊斯蘭教及蘇非派靈修
伊斯蘭
經典:《古蘭經》,《伊姆-埃- 科希諾姆》,《蘇菲學說概論》,《蘇菲派經注》,《脫離迷誤》,《哈菲茲詩集》,魯米的《瑪斯納維》,《夏姆-埃-塔卜里茲》等。
伊斯蘭教要求信徒們履行一定的儀式,即伊斯蘭教“五功。”它們是:(1)念功:2)拜功(3)課功(4)齋功(5)朝功。 蘇非派主要是追求活潑地認識至高的主。對蘇菲派來說:“真主是支撐住所有現象的那獨一真實生命”。他是所有的一切,除了他再沒有任何其他事物。
蘇非派的靈修方式分為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肉體的修行指節食、苦行、禁慾等。精神的修煉一般分為3個階段:教乘、道乘和真乘,即在履行法定功課的基礎上,通過長期的內心沉思冥想,淨化靈魂,達到“無我”精神狀態,與真主合一。
具體靈修階段:1.懺悔;2.禁慾;3.捨棄;4.清貧;5.忍耐;6.信神;7.知足8.平靜;9.冥思;10.確信。
該派常念誦“迪克爾”,內容包括“清真言”、“作證詞”、《古蘭經》文及讚頌安拉、先知的詩文等,旨有“打開心靈之門,獲得真主的光明”。念誦“迪克爾”形式可分高念、低念和默念。有的教團將音樂、舞蹈、詩歌引入念“迪克爾”儀式,並伴以各種動作,以增強念誦者的宗教感情。據傳,該派最早使用贊珠(即蘇卜哈)。蘇非神秘主義者強調對真主聖名的虔誠禱告和反覆吟誦,達到全心全意集中注意於真主。
美赫巴巴愛之道靈修
經典:《美赫巴巴語錄》,《神曰》,《有與無》,《聽著人類》,《生活極致》,《美赫巴巴靈性光束》,《愛之道》,《無與有》和《無限智》等。
美赫巴巴強調愛。他認為通過愛,我們可以意識到與其他人的本質的同一性。作為“神聖的被愛者”,美赫巴巴是一切愛的源泉,他的本質是“無限的愛”。通過愛巴巴,“美赫巴巴的愛者”可以學會愛其他人,並且意識他們與其他人的同一性。愛的最高形式是聖愛,在聖愛中巴巴的愛者除了神聖的被愛者之外,別無他戀。當人們的精神達到與神的表現形式(如巴巴或耶穌)相當的強度時,他就達到了與神的同一(“神實現”)。因此,通過愛,人們才獲得了精神的醒悟。
美赫巴巴還直接用各種東方學說(如輪迴和法等等)來教導他的信眾。他們接受了禪宗的主張,強調明心見性的“靈性”,而輕視任何特殊的“技巧”——念經、祈禱、打坐,等等。巴巴把種種固定的儀式比作穀粒上的穀皮、包裹著真實靈性的核仁的外殼。美赫巴巴告誡他的信眾:“當心靈用正規而生硬的儀式的方法表達自己時,它只是無數代人的習慣性的空洞回音,只是有口無心的操作。”①況且有些人不適於做瑜伽,某些人不習慣打坐,其他人也不喜歡念經。每個人的結構和組成都不同,沒有一種方法是萬能的。每個人必須在他自己的水平上去探求。因此,巴巴與其信徒的關係並不由標準化的一成不變的操作來協調。他與每個信徒的關係都是特殊的。他對每個人的要求的滿足都有唯一的不可替代性。
瑣羅亞斯德教靈修
經典:《阿維斯陀》,《達薩提爾》。
瑣羅亞斯德教在基督教誕生之前中東最有影響的宗教,是古波斯帝國的國教。經典主要是《阿維斯陀》,通稱《波斯古經》。教義:阿乎若·瑪茲達(Ahura Mazda)是瑣羅亞斯德教的最高神,又名歐馬茲特(Ormuzd)。阿乎若·瑪茲達在善惡二元論中是代表光明的善神,與代表黑暗的惡神阿里曼(Ahriman)進行長期的戰鬥,最後獲得勝利。數千年前,瑣羅亞斯德以三個基本訓誡的形式給世人留下真理的精華——善念,善言,善行。把這些善念、善言、善行訓誡付諸實踐,看似容易做起難。
“善思”是指要篤信和崇敬阿胡拉馬茲達,不允許妄自尊大,不可褻瀆神明,不得心懷邪念。
“善言”是指要歌頌和讚美神主阿胡拉馬茲達,嚴守口戒,不得撒謊、行騙、爭吵、漫罵,不可妄行污衊和誹謗。
“善行”是指要虔敬諸神,嚴守教規,不犯戒律,勤事耕作,力行樂善好施、扶弱濟貧。
日常靈修——祈禱:
1、時辰:將一天分為五個時辰,分由五位神祗保護。每一時辰都須祈禱,一日共五次,稱之為“班達吉”(意為“服侍”)。此為必盡之兩大基本義務之一早期的祈禱辭可能取自《迦他》或者用迦他語寫成的“真言”“咒語”之類。自瑣羅亞斯德死後,祭司創作了一本專門用於每月祈禱的經書,稱為《七章書》
2、信經:早期教徒還以“信經”形式表達基本信仰和宗教義務。《信經》共九節,迦他語寫成,當信徒入教時,都要作為誓詞整段念誦。每天祈禱也要念誦。
印度各大瑜伽派別的靈修
正統的印度瑜伽包括哈達瑜伽、勝王瑜伽、呼吸控制瑜伽、禪那瑜伽、羯磨瑜伽、巴克提瑜伽六大體系。
1、哈達瑜伽(Hatha Yoga)——苦行和身體苦修;
2、勝王瑜伽(Raja Yuga)——通過抵制所有的欲望,在心理上達到自我克制;
勝王之路強調通過嚴格的入定來默想,將心靈導致一種出神狀態,早期稱為禪那(dhyana),成熟的狀態稱為三摩地(samadhi)。它適宜於那些具有強大的意志力,但不相信形上學或者宗教的人,因為走這條道路的實踐者不相信任何事情。總的來說:專注於你的心靈!去發現任何可能發現的東西!這態度應該是科學的、來自經驗的。根據勝王之路,所有的心理狀態都能夠合理地歸於人大心靈:沒有超自然的力量。神跡、直覺、特異功能或者神視都是精神現象。
傳統中勝王之路的定義是:“路是對心靈之波的克制”。(這裡,波的涵義是心靈中一種短暫的活動,如思想、渴望、夢。也可以把它翻譯成驅使、波動、振動、閃爍)。所以,路是一個人完全控制自己心靈的過程,以致他抑制了所有游離思想;能完全集中在特定事物上。簡言之,一個人必須學習入定的方法。人的感官都自然外求,它把心靈引向迷人的世界。事實上,許多人究其一生都在感官世界中游離。研究勝王之路意味著通過專注于敏感的內部知覺重新訓練心靈。產生的第一個結果是獲得某些能力,如解讀他人之心、影響他人、運物、控制環境、見到神並與神談話、身體消失,以及達到三摩地。根據勝王之路,這些能力都可以得到理性的解釋,它們並不是神秘的或者超凡的。
然而,儘管一個人做了很多努力來實踐專注,但除非我們過上一種純粹的、真誠的生活,否則這仍是不可能的。所以,勝王之路要求相當大的自我控制。例如,一個人必須在任何環境中都完全誠實。他必須保持嚴格的飲食。為了達到更高層次的專注,他必須完全獨身。這是對獻身者所要求的戒律。
3、呼吸控制瑜伽(Pranayama)——它是肯定型的體系,包括喚醒空達里尼(Kundalini),和次第上升的靜心練習。空達里尼(kundalini)是高級身體裡的一種潛在能力。被喚醒時,它穿透六個氣輪或功能中心並且啟動它們。離開導師,空達里尼的喚醒不能把一個人在道路上帶很遠;這種不加鑑別或過早的喚醒充滿了自欺和誤用能力的危險。通過肯定型瑜伽體系的呼吸練習階段(Pranayama)而可能獲得的最高成就,是第五層面的客觀型覺照或者說半覺照。
哈達、勝王、呼吸控制等前三種瑜伽體系的共同特點是,它們都強調身體(或者說意識的載體)的淨化與準備,而不是直接涉及意識本身的前進。瑜伽的作用類似於外科醫生的作用——切除影響身體內部器官的功能的病疾。
被喚醒的空達里尼本身不能把任何人帶到第七個層面。若是在一個大瑜伽師的指導下被喚醒與引領,它能給予很多罕見的體驗,這些體驗既有優勢又有劣勢。重要的是被喚醒的空達里尼僅僅在一定程度上有幫助,之後它則不能保證進一步的前進。它離不開對至師恩典的需要。
4、禪那瑜伽:知識之道
知識之道,可以是對思辨哲學的追求,要么通過獨立思考,要么通過對現存哲學思想體系的研究。也可以通過把心和整個人格專注於迄今心智所領悟的真理來轉化之。這種對靈性實在的深度禪思旨在吸收其內在意義,使其脫離心智玩偶的範疇,成為浸潤並逐漸轉化求道者的最深核心的動力。
知識之道即是深究意識。但它不同於科學心理學家的方法,他們可能設計出不同的實驗計畫研究他人的意識。傳統的持有者向這些心理學家提出的問題是:“他或她是否知道在他們面前首先出現的意識是什麼”?如果沒有弄清主體、觀察者、科學的心靈,任何發現本身都是可疑的。事實上,這是在探索一個古老的命題“認識你自己”。答案就在每個人心中。傳統對這一問題提出了一個解決辦法(概括如下),就我所知,它還不被當代任何學術所證實,儘管它的意識觀依然構成西方學術界少部分學者的觀點。
整個宇宙中有一種意識(A):它是一種神聖的力量,比其他任何東西微妙、強大;它是普遍的 ;它超越時空;它完美無暇。它不被一般人認識,大概只有某些聖人出神時可以洞見。套用神學術語,我們可以稱之為存在之基的上帝。它沒有屬性,也沒有特徵。從這一巨大的意識出發,全部的宇宙“就像火花一樣”噴發。它是終極者、絕對者。聖人覺悟到它的存在並出於指稱的必要。必須對其性質進行指稱,所以稱之為存在、智慧和喜樂。這意識由此引發出所有的宇宙、所有的存在物。
第二個關鍵概念是B,這同樣是一個令人驚異的靈性產物。人們認為上述A存在於人的意識中,傳統認為“在心中”。它是個人的自性(Self)。所以,不用外求,只須內尋:是個人的自性照亮你、你的心、你的感官,它是生命原則和理智原則,並且和A不分離。這一概念的意義在於:我是一個強大的、自由的、完美的存在物。我不是一個畏縮可憐的命運的玩物。所以傳統偉大的核心觀念,就是“A即B”這一表達式,在某種意義上說智慧傳統只是對A的注釋。因而對於靈性實踐,最大的奧秘在於:隨著我接近SELF,我也接近A。 於是,一個人應該開始一種深度實踐,即“自我探索”。例如,有些禪宗宗派以及印度聖人都傳授這種修行。簡單地作個總結,一個人必須詢問“我是誰?”我們生命的核心特徵,“我”,是我們所不能理解的!無怪乎我們常常弄得一團糟。我們是自己的身體、心靈、身心的結合、諸元素的結合嗎?我們確實不知道;儘管我們可能有關於A的各種論述。我們只是不斷改變觀念、意象、活動、痛苦和快樂的模式嗎?或者其中具有某種持久的和真實的東西?這是我們必須澄清的事。但如何澄清?
一個人一次又一次地問自己:“我是誰,真正的我是什麼,我的真正本性是什麼?”如果我內心裡放棄我的身體,我依然存在?如果我放棄心靈,我在哪裡?等等。如果我努力探尋,就會發現各種關於我自己的事物:我如何充滿了我自己的意象,各種意象都由思想構成,而各種思想繞成一個圈,形成一個網路,網路下有一種光,一旦人們不執著於個人的思想,並在心中傾聽回答,那他的答案從一開始就會顯示出於過去大神秘主義者的答案一致……這是一個發現之旅。所幸的是,這是一個有可靠嚮導的旅行,否則很容易迷失。
這一自我探索的過程可能是一個人能夠接受的最大教育。根據許多聖人的觀點,所有對人類狀況的回答都最終顯現出來:心靈會變得強大、平靜和深厚。隨著探究的深入,它會神秘地獲得理解經典的能力,它會淨化一個人的生命,會為靈性群體和導師們所吸引,而之後的路將會發展成為覺悟之路。最終從無知中解脫出來,達到神聖知識,與梵合一。
5、羯磨瑜伽:行動之道
行動之道,一般可包括一生為人類服務,通過社會、政治或物質項目,致力於改善人類福利。在這種服務中,驅動因素一般是某種責任感,但它常常被權力、聲名或其它個人利益的欲望所腐蝕。不管怎樣,行動之道會帶來諸多快樂和諸多悲哀,許多歡欣和許多幻滅。它往往對靈魂製造進一步的束縛,還因工作者對具體結果的期待而充滿騷動不安。它更經常造成自我的擴張而非削減。另一方面,將同一個行動之道內在化,會使它變得純潔,安全和自發。在這種情況下,求道者可以仍然致力於人道工作,但該工作卻不再與個人野心糾葛。這種服務不是對某種責任感的機械反應,而是自發愛的自動表現。通過它,人逐漸地變得更純潔,並擺脫很多局限。隨著對行動結果的完全超然,他獲得存在之和諧。在內在認識的啟悟下,行動的生活有助於消除我心並加快達到真理意識的步伐。
6、巴克提瑜伽
巴克提瑜伽的要義在於忘記宇宙和念記超靈,放棄低級意識和進入高級意識。對宇宙的忘記和不體驗取決於對超靈的念記。根據對超靈的想念,心忘記宇宙。它越想念超靈,就越忘記宇宙。最忘記宇宙,最想念超靈時,它便達到超靈狀態。
修行須持續不斷地想神。通過連續默想阿瓦塔或至師的形象,或口念神名,崇拜者不用任何儀式之媒介,就能達到對神的專注。崇拜的藝術應該發自於內心。應該牢記,發自內心的崇拜首先需要極大的努力。不可能是心想事成。如果一個人決定實修真正的巴克提,他必須付出艱苦的努力,才能獲得心的專注,因為相反的念頭很有可能幹擾他的心。因為普通人的心境不願意長時間地保持不變,所以不斷地努力激發奉愛是很關鍵的。相對而言,巴克提瑜伽涉及自忘,可以被每一個人所實修,其道路愉快容易而安全,因為它始終處在大師的悉心關照之下。
在I高級巴克提:一定程度的愛——外在讚美神(shariat)
在II更高級巴克提:更大程度的愛——內在讚美神(tariqat)
分離—— 渴望與神結合(marefat)
在III最高級巴克提:結合(Wasla)——與神合一(Haqiqat)
靈修道路的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內在的直覺、靈感和確信
在這個展現知識的第一階段,有一種對靈性現實的更深確信,這是世俗人不可能通過正常認識所達到的。然而,即使這種確信也不是不可動搖的。它僅僅賦予輕微與搖移的神聖知識程度。行者才剛剛開始靈性旅程,還必須面臨很多考驗。在第一個階段,求道者逐漸脫離與物質行動領域的糾葛,並向能量領域上升。
在能量領域,個體接受神聖輻射的能力增加,這給予他一種更大的靈性能力感,更大的知識程度和更深的成就感,雖然這些仍然是間歇的和片斷的。
第二階段:真正的覺照(illumination)
現在神聖知識展現等同於真正的覺照(illumination),求道者獲得對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知識。他已牢牢確立於神聖道路,不復有“墮落”或失去真正覺照的任何危險。考驗依然很多,但他懷著深信、自信和決心來面臨它們。
求道者所體驗的自由,喜悅和覺照大幅度增加,因為心直接與超越的神聖意識交流。在這個更高領域所體驗的喜悅,勝過在物質或能量領域可能體驗的一切快樂。流自上帝的光明、能力、智慧和喜悅源源不斷地輻射而出,現在對這些輻射的直接注入絕對不再有抵制。個體的幸福是不可言喻的,其視見無遮蔽,能力無抑制,平靜無干擾,認識毫無削弱。他具足無缺,不斷地看見神的真相。在此階段,行者看見神是獨一實在,但他可能會專注於這個萬景之景,也可能會跨越最後的鴻溝,與神合一。
第三階段:人與作為無限真理的神合一
在靈性旅程的最後及第三階段,即哈吉卡特(Haqiqat),人與作為無限真理的神合一。這種證悟是自給自足的。人的意識現在完全與有意識上帝的無限真理合一。個體化的靈魂已經徹底地超越了心,與神性成為一體,從而證悟到自己是無限愛、無限和平、無限喜悅、無限能力和無限知識的源頭。在成道狀態內,神被認識並體驗為唯一的實在。
靈修指南及總結
世俗人把引向真理的不同途徑看作差異巨大,或者甚至相互對抗;造成這種看法的個人因素在行道中被逐漸地超越。最終,不同的道路相匯合,其互依性被揭示給求道者。他看到每一條道路都是其它道路的補充。巴克提或者說信愛通過感受,成為真理的表現。知識之道通過認識,成為對同一個真理的吸收。行動之道被視作受同一個真理所驅使的意志的結果。
在世俗階段,人因性格和環境的具體限制,更為某一條而非其它道路所吸引。隨著求道者逐步掙脫腦與心的具體限制,這些道路在道途中相互融合。即便是瑜伽士強加給自身的枯燥苦行,也會隨個體行內在道路時體驗神愛而開花。
遵循上述任何一條道路,都有可能失去個體心,低級我,又保留著完整的意識。然而只有通過內在道路達到頂點時這才成為事實。
失去有限我的最容易和最安全的道路,是通過徹底臣服有意識地與真理合一的至師或神人(阿瓦塔)。個體的過去,現在和將來淹沒於他們那裡;在絕對臣服大師期間,個體不再受那些行動——好的和壞的——所束縛。這種徹底的臣服本身就是徹底的自由。
不同的靈修道路,比如道教、佛教、伊斯蘭教及蘇非、基督教、美赫巴巴愛之道,瑣羅亞斯德教派,印度各大瑜伽體系,都提到造物主或道。造物界是一切的生物,包括人類,所面對的最大奧秘。除非且直到人有意識地與造物主合一併證悟自己與神為一,否則奧秘就不能被揭開或完成;神乃是造物主和造物界合一,在其無限存在中同時包含並超越了二者。
總括來說,靈修或證悟神的本然真相,要求徹底放棄分別“我”的虛假個體性。一切的分別和二元感都僅僅是幻相,它由自我生活的業相(印象)所維繫,並表現為淫慾、仇恨和貪婪。通過無私的愛和服務之純潔生活,以及神或至師的恩典,就有可能擯棄這些局限性的業相。通過超越虛幻的分別性面紗,個體化的靈魂得以知道它與神——獨一實在——為一。成道——它在第一個旅行的最後階段的終點和在徹底超越了心領域的第七意識層面所達到——是一切生命的目的。它是整個宇宙產生的原因。
雖然教義眾多派別不同,但靈修的核心要旨並無真正區別。教義、信條、儀式教規、經典著作、廟宇或者種種形式都不過是第二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