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需求側管理”是英文“demandside management”的翻譯,縮寫為DSM,根據這個意義,電力需求側管理是指對用電一方實施的管理。這種管理是國家通過政策措施引導用戶高峰時少用電,低谷時多用電,提高供電效率、最佳化用電方式的辦法。這樣可以在完成同樣用電功能的情況下減少電量消耗和電力需求,從而緩解缺電壓力,降低供電成本和用電成本。使供電和用電雙方得到實惠。達到節約能源和保護環境的長遠目的。
從我國近年來的電力持續負荷統計來看,全國95%以上的高峰負荷年累計持續時間只有幾十個小時,採用增加調峰發電裝機的方法來滿足這部分高峰負荷很不經濟。如果採用需求側管理的方法削減這部分高峰負荷,則可以緩解電力供需緊張的壓力。
電力供需雙方
需求側管理(DSM)是指電力供需雙方共同對用電市場進行管理,以達到提高供電可靠性,減少能源消耗及供需雙方費用支出的目的;其內容包括負荷控制和管理與遠方抄表和計費自動化兩方面;負荷控制和管理(LCM)是根據用戶的用電量、分時電價、天氣預報以及建築物里的供暖特性等進行綜合分析,確定最優運行和負荷控制計畫,對集中負荷及部分工廠用電負荷進行監視、管理和控制,並通過合理的電價結構引導用戶轉移負荷,平坦負荷曲線;遠方抄表和計費自動化(AMR)是指通過各種通信手段讀取遠方用戶電錶數據,並將其傳至控制中心,自動生成電費報表和曲線等。
政府主導
電力需求側管理是由政府主導,電力公司為主要實施推廣單位,旨在以經濟激勵為主要手段,引導和刺激廣大電力用戶最佳化用電方式、提高終端用電效率、實現重大電力節約的節電管理系統工程。
專家觀點
專家認為,目前我國應把需求側管理工作納入能源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統一研究,統一部署。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建立需求側管理的長效機制。制定相關的政策措施,籌集必要的資金,積極支持需求側管理工作。研究建立有關電價的聯動機制,通過經濟槓桿調節用電需求。開發新技術,大力採用新設備,為需求側管理提供技術支撐。
發展
電力需求側管理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傳入我國。在政府的倡導下,電力公司及電力用戶做了大量工作。如採用拉大峰谷電價,實行可中斷負荷電價等措施,引導用戶調整生產運行方式,採用冰蓄冷空調,蓄熱式電鍋爐等。同時還採取一些激勵政策及措施,推廣節能燈、變頻調速電動機及水泵、高效變壓器等節能設備。
據介紹,美國、日本、加拿大、德國、法國、義大利等國家都有一支龐大的隊伍從事需求側管理工作。僅2000年,美國投入約15.6億美元實施需求側管理工作,節電537億千瓦時,減少高峰負荷2200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