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證據的收集
由於電子證據的特殊性,在收集電子證據時,首先需由提供證據單位的計算機操作人員打開電腦,查找所需收集的證據。當找到證據時,取證人員應通過顯示器觀察和確認該檔案的形成時間。然後由操作人員打開檔案,由取證人員確認該檔案系所要收集的證據後,採用相應的方式予以提取固定。在查找證據過程中,如遇檔案找不到或打不開等問題,應及時通知專業人員予以協助。同時,為確保電子證據的原始性、真實性、合法性,在電子證據的收集時應採用專業的數據複製備份設備將電子證據檔案複製備份,要求數據複製設備需具備唯讀設計以及自動校準等功能。目前國內的計算機取證設備不少,包括Data Copy King多功能複製擦除檢測一體機(簡稱效率源DCK硬碟複製機)、Data Compass數據指南針司法取證專版(簡稱DC)、網警計算機犯罪取證勘察箱等。其中由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效率源歷時三年研發的DCK硬碟複製機不僅硬碟複製速度達到創記錄的7GB/min,遙遙領先於其他計算機取證設備,同時該硬碟複製機還具備8GB/min的數據銷毀功能,以及硬碟檢測、Log日誌記錄生成、唯讀口設計等,可自動發現解鎖HPA、DCO隱藏數據區,在將嫌疑硬碟中的數據完整複製到目標硬碟的同時,確保取證數據的全面客觀。
Data Compass司法取證專版是2011年效率源科技全新推出的一款高度智慧型化的專業電子物證恢復、獲取設備,它將大量最先進技術完美集成於其中,對於目標電子物證快速固定、獲取、分析及人為刪除、人為格式化、人為軟體破壞電子證據等情況均能實現電子物證獲取,同時支持壞道嚴重的存儲數據提取、及伺服器磁碟陣列取證,同時針對法務部門執法特性,獨立匹配MD5和HASH校驗功能,成為全新一代全中文智慧型取證設備平台,由此Data Compass司法取證專版成為構建計算機取證鑑定、計算機取證實驗室、現場勘查檢驗平台的首選和必不可少的設備。
同時效率源DCK、Data Compass司法取證專版匹配VIP免費專線通道400-6311-393,終身零費用的技術支持服務又從售後上保障了客戶對於產品的正確使用及靈活運用,是目前全球最新原廠級司法取證專用硬碟克隆機
電子證據的固定
常用的固定電子證據的方式,有列印和拷貝兩種。通常情況下應當採用列印方式,或兩種方式同時使用。只有在檔案較多不方便現場列印的情況下,才可以單獨使用拷貝方式。採用列印方式取證,是將計算機檔案列印到紙張上。列印檔案時,取證人員必須現場監督列印過程,防止計算機操作人員在列印過程中修改檔案。列印完畢後,可以按照書證的固定方法,予以固定,但應當註明數據信息在計算機中存放於那個資料夾中。
採用拷貝方式取證,是將計算機檔案拷貝到軟碟、光碟中。取證人員應當自備計算機,拷貝後,將軟碟或光碟插入自備計算機中進行檢查。首先進行病毒檢測,然後打開檔案檢查拷貝的質量。如通過檢測發現病毒,則應當先消毒,後打開檔案檢查。
電子證據的認定
電子證據的認證也就是審查電子證據是否符合電子證據認定的相關性、真實性、合法性等標準。在審判實踐中主要審查與案件定罪、量刑等相關的電子證據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在審查電子證據真實性過程中,首先必須嚴格審查電子證據的來源。在證據採信過程中,主要體現在如下幾個方面:第一,證據的來源必須是客觀存在的,排除臆造出來的可能性;第二,確定證據來源的真實可靠性,根據電子證據形成的時間、地點、對象、製作人、製作過程及設備情況,明確電子證據所反映的是否真實可靠,有無偽造和刪改的可能。如網路銀行出具的支付、結算憑據,EDI中心提供的提單簽發、傳輸記錄,CA認證中心提供的認證或公證書等就具有相當的可靠性和較強的證明力。
其次審查電子證據的內容。結合電子證據本身的技術含量及加密條件、加密方法,判斷電子證據是否真實、有無剪裁、拼湊、偽造、篡改等,對於自相矛盾、內容前後不一致或不符合情理的電子證據,應謹慎審查。
最後根據唯一性的原則結合其他證據進行審查分析判斷電子證據是否真實。多個連續的電子證據經過時間空間上的排列、組合之後,應同網路犯罪行為的發生、發展過程和結果一致,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明體系,相互印證,所得出的結論是本案唯一的結論。如審查有無電子證據所反映的事實,同有關書證、物證、證人證言是否互相吻合,是否有矛盾。如果與其他證據相一致,共同指向同一事實,就可以認定其效力,可以作為定案根據,反之則不能作為定案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