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偵探小說是西方通俗文學的樣式,屬於驚險神秘小說的範疇。主要寫具有驚人的推理、判斷能力的人物,根據一系列的線索,解破犯罪的疑案。其結構、情節、人物甚至環境都有一定的格局和程式,因此也是一種程式文學。由於傳統偵探小說中的破案方式大多是推理,所以又稱推理小說。19世紀中葉開始發展,美國E.A.坡,被認為是西方偵探小說的鼻祖。早期最有影響的偵探小說是英國柯南道爾的《福爾摩斯偵探故事》。它帶動偵探小說迅速在西方興起,並在20世紀上半葉進入黃金時代,代表人物為美國的艾勒里·奎恩和英國的阿加莎·克里斯蒂。20世紀20年代末期,美國出現了一種反傳統的硬漢派偵探小說,代表人物有達希爾·哈梅特和雷蒙德·錢德勒。 發展文學體裁
偵探小說(detective story) 通俗文學體裁,描寫刑事案件(通常為兇殺案)的調查和破案過程。偵探小說的傳統要素為:①似乎毫無破綻的刑事案件;②旁證所指的遭誤控的嫌疑犯;③愚笨警察的拙劣工作;④偵探更敏銳的觀察力和更強的思維能力;⑤令人驚奇和意想不到的結局,偵探告訴人們他如何查明誰是罪犯。偵探小說常用的一條原則是,表面上看來令人信服的證據,其實是毫不相干的。同時,通常的套數是:那些可推倒出問題的符合邏輯的答案的線索,在偵探得到它們並通過對這些線索的符合邏輯的解釋而推斷出問題的答案的同時,也清楚的呈現在讀者面前。文學特徵
(1)設計好情節 情節是脊骨
一個構思良好的概要有助於創造生動的人物、難忘的場景,只要你遵守規範的檢查程式。偏離這些程式會消除小說的可信度。
主角在預定的道路上一步步地前進,作家應該在前進的道路上設定坑穴,主角必須排除這些障礙。總有許多混亂,一個接一個,一張一弛起伏跌宕,隨後又有更大的危機在等待。小說的目的是引起讀者的激情反應。
(2)小說的行動行動是故事的血肉
注意步伐的速度。自我檢討,是否每個場景都推動了故事的發展。如果沒有,扔掉它。不要岔題,也不要在案件中間去度假。用行動去為對話和描述加人佐料,不會有問題。
(3)創造全面的人物人物是中心
主角往往是警官,或是司法系統的人,他們是大千世界中的真人,他們非凡、機智、勇敢。
(4)創造一個獨具一格的場景
場景是小說的骨架。它不是對時間地點的描述,而是描述時間地點的那種感覺。
作者應奉獻給讀者一個強調感官細節的獨特的場景:火藥的硫磺味,血的鹹腥等等。場景應該生動真實,讓讀者相信事件確實會發生。
(5)明確解決
不要讓你的小說沒有結尾,讓讀者感到受騙,案件總是以逮捕或判罪而告結束,有時則是以槍戰結束的。這是自然的高潮事件,即使是還沒有得到解決的案件,也同樣有高潮
發展
偵探小說是通俗文學中最受歡迎的體裁之一,據統計偵探小說在歐美的圖書銷售量占到圖書總數的15%到25%。柯南·道爾塑造的福爾摩斯成為世界上最知名的虛構人物,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說銷售總量到達了20億冊(《2000版吉尼斯世界記錄》),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奇蹟。而偵探小說從19世紀末引入中國以來,也是長盛不衰。80年代以後,翻譯偵探小說大量出版,總數可能在1500部到2000部(甚至更多)。本土偵探小說也有了長足的進步,解放前程小青、孫了紅等人的偵探小說直到現在仍有再版,當代偵探小說的創作每年也有百部之多。以下,我摘抄了兩個關於偵探小說的解釋供大家參考(偵探小說一次在歐美一般稱“Mystery Story [Novel]”或“Detective Story”,日本一般稱“推理小說”)。
偵探推理小說是西方通俗文學的一體體裁,與哥德式小說、犯罪小說以及由它們衍生出來的間諜小說、警察小說、懸疑小說同屬驚險神秘小說的範疇。偵探小說主要寫具有驚人推理、判斷智力的人物,根據一系列的線索,解破犯罪(多是兇殺)的疑案。它的結構、情節、人物、甚至環境都有—定的格局和程式,因此它也是—種程式文學。由於傳統偵探小說中的破案大多採取推理方式,所以也有人稱它為推理小說。
19世紀初期,資本主義制度已經確立,資產階級民主日益發展,政教分離,警察體制逐步建立,這是偵探小說產生的社會基礎。
偵探小說從19世紀中期開始發展。美國作家埃德加·愛倫·坡被認為是西方偵探小說的鼻祖。他在《莫格街謀殺案》(1841)、《馬里·羅蓋特的秘密》(1842)和《被竊的信件》(1844)這3篇著名的偵探小說里,塑造了第一個業餘偵探杜賓的形象。杜賓通過觀察和推理破案,成了後來偵探小說中偵探形象的模型。愛倫·坡共寫了7篇偵探小說,雖然只是他的著作的一小部分,但卻首創了偵探小說的模式,對偵探小說的發展產生了重大影響。
雖然愛倫·坡奠定了很好的基礎,但在美國,直到幾十年後安娜·凱薩琳·格林(1846~1935)發表《利文沃茲案》(1878)出後,偵探小說才開始流行。《利文沃茲案》被認為是第一部由婦女寫的偵探小說。
歐洲的情況大不相同。法國人很快意識到偵探小說有可能廣泛流行。1863年,埃米爾·加博里奧(1835~1873)發表了他的第一篇偵探小說《血案》,塑造了警察偵探勒考克先生的形象。勒考克是一個小人物,一個改邪歸正的罪犯。故事雖然聳入聽聞,但對警察和法國法律制度的描寫卻頗為真實。加博里奧的作品在法國國內外都非常流行,他對偵探小說在法國的發展和流行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在他之後,相繼出現了不少偵探小說作家。
在英國,偵探小說贏得了廣泛的讀者。威爾基·科林斯(1824~1889)繼《白衣女人》(1859~1860)成功之後,18
68年發表了《月亮寶石》,以其曲折動人的情節和深刻的人物描寫,被認為是第一部真正的長篇偵探小說。科林斯的朋友查爾斯·狄更斯也涉足這一領域,他的未完成的《艾德溫·德魯德之謎》就是—部偵探小說。廣泛流行歷久不衰、具有世界影響的偵探小說當屬英國柯南.道爾(A.Conan Doyle)(1859~1930)的福爾摩斯探案。柯南.道爾在《血字的研究》(1887)里,第一次塑造了福爾摩斯(Sherlock Holmes)這個穎悟無比的業餘偵探形象。此後,他在《四簽名》(1889)、《巴斯克維爾的獵犬》(1902)、《恐怖谷》(1915)和許多短篇小說里,全部以福爾摩斯為主角,以華生作陪襯,解決了各種疑難的罪案。福爾摩斯成了一個比他的作者更著名的世界性文學人物。
福爾摩斯探案故事的成功,使偵探小說如雨後春筍,迅速在西方興起。早期的主要作家有:英國理察·奧斯丁·弗里曼(1862~1943),他塑造了第一個使用法醫學的偵探約翰·桑代克醫生,並且首創了“逆偵探小說”,即首先說明罪犯的身份,然後倒敘破案的情況;奧克茲男爵夫人(1805~1947),在《角落裡的老人》一書里,首先寫出了坐在安樂椅里靠推理破案的“安樂椅”偵探;阿·愛·伍·梅森(1865~1948),塑造了偵探漢諾德先生;吉爾伯特·凱恩·切斯特頓(1874~1936),塑造了教士偵探布朗神父,埃德蒙·克·本特利(1875~1956),塑造了偵探菲利普·特倫特;厄內斯特·布拉默(1869~1942),塑造了瞎子偵探馬克斯·卡拉多斯。在美國,卡羅林·韋爾斯(1869~1942)塑造了偵探弗萊明·斯通;梅爾維爾·戴維森·波斯特(1871~1930)塑造了阿布納大叔。但是,這一時期英國的厄內斯特·威廉·霍納恩(1866~1941)所寫的拉斐爾斯故事,法國的莫里斯·勒布朗(1864~1941)所寫的俠盜阿森·呂班故事,最受讀者的歡迎。
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這段時期,稱之為西方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僅英美兩國,就出現了數以千計的偵探小說。閱讀偵探故事已不僅僅是有閒階級的一種消遣,下層階級的人也競相閱讀。這時,早期這類作品中的浪漫主義氣息逐漸消失,謀殺案成了每一部小說必不可少的因素。但是在這些作品中被謀殺者大部分只是一個符號,人們關心的不再是是非、善惡的鬥爭,而是怎樣把疑案偵破。“黃金時代”的大多數作家只是把他們的創作當作娛樂讀者的猜謎遊戲,或者說是讀者和作家(通過他虛構的偵探)的一種智力競賽。由於讀者和偵探具有同樣的案情線索和破案機會,所以這類小說也是一場公平的智力競賽。這一時期的作品主要是消閒解悶的迷宮遊戲,既沒探索社會問題,也沒有反映社會現實。
美國黃金時代的發起者是S.S.范·戴恩,他的真名是威·亨·賴持(1888~1939)。他在《本森謀殺案》(1926)和《加那利謀殺案》(1927)等一系列小說里,塑造了博學多識的偵探菲洛·萬斯的形象,贏得了讀者的歡迎。賴特之後是艾勒里·奎恩,奎恩既是作者的名字,也作偵探的名字,實際是弗雷德里克·丹奈(1905~ )和曼弗里德·李(1905~1971)合用的筆名。奎恩的作品一開始就把各種線索擺在讀者面前,讓讀者同偵探一起破案。奎恩最好的作品是早期的《荷蘭鞋之謎》(1931)、《希臘棺材之謎》(1932)、《埃及十字架之謎》(1932)和《中國桔子之謎》(1934)。奎恩創辦的《神秘故事雜誌》對推動短篇偵探小說的發展起了一定的作用。這一時期,雷克斯·斯托持(1886~ )所塑造的“安樂椅”偵探尼羅·沃爾夫也相當著名。
與此同時,英國出現了一大批偵探小說作家。最有名的是阿加莎·克里斯蒂(Agatha Christie)(1891~1976),她是“黃金時代”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善於利用撲朔迷離的布局、充滿疑竇的人物,創造許多假象,最後提出令人驚奇的結局。她一生寫了近70部偵探小說,塑造了波伊洛和麥波爾小姐兩個偵探的形象。她的許多小說如《東方快車謀殺案》、《尼羅河慘案》等都拍成了電影。英國其他著名偵探小說作家包括:弗里曼·威爾斯·克羅夫茨(1879~1957),塑造了偵探弗倫奇;H.C.貝利(1929~ ),塑造了偵探雷金納德·福岑;安東尼·伯克利,塑造了偵探羅傑·謝林漢姆;美國出生的約輸·狄克森·卡爾("密室之王")(1906~ ),塑造了偵探費爾和亨利·梅里維爾;多蘿西·塞耶斯(1893~1957),塑造了偵探皮特、維姆兩勳爵。
20世紀20年代末期,美國出現了一種“反傳統偵探小說”的偵探小說,稱之為“硬漢派”偵探小說。這類小說描寫艱苦的環境和打鬥場面,在敘述故事和人物刻畫上,與傳統的偵探作品都有很大的不同。這類作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社會現實。第—次世界大戰以後,世界範圍的經濟蕭條對美國打擊很深,工人失業,生活貧困,官吏貪污腐化,社會動盪不安。一些優秀的偵探小說作家力圖反映這種社會現實,提高偵探小說的文學水平。其中最著名的作家是“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創始人達希爾·哈梅特(1894~1961)和雷蒙德·錢德勘(1888~1958)。在他們的作品中,人物不再是為情節需要而安排的符號,偵探本人也不是萬能的英雄,他們有自己的弱點,也常常落入尷尬的處境。哈梅待小說中的偵探就是英雄加盜匪的角色,錢德勒筆下的私人偵探菲利普·馬洛儘管人品正直,但仍然是不斷動槍打鬥的亡命徒。他們筆下的警察常常不再是法律的維護者,警察常與黑社會的組織互相勾結,而有些黑社會組織又常常得到有權勢的政客的支持。作品中其他人物也往往各有自己的性格,—般都刻面得有血有肉,給人以其實感。哈梅特和錢德勒善於使用洗鍊、粗俗的生動對話,反映人物的性格,推動故事的發展,增強故事的可信性。哈梅特的《血腥的收穫》(1929)、《玻璃鑰匙》、《瘦人》(1932),錢德勒的《大睡》(1939)、《別了,親愛的》(1940)、《小 妹 妹》(1949)等,不僅是早期“硬漢派”偵探小說的代表作,而且在文學界也贏得了—定的聲譽。“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優點並未得到很好的繼承和發展。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美英一些追求商業價值的偵探小說家,甚至把“硬漢派”小說推到了色惰文學的邊緣。紅極一時的米凱·斯皮蘭(1918~ ),在以《我和陪審團》(1947)開始的一系列以麥克·哈默作主人公的偵探小說里,集中描寫性和暴力,充滿色情和血腥毆打的場面,直到70年代還能感到其影響。
有少數偵探小說家努力探索人類問題和社會現實。用德語寫作的端士作家弗里德里希·迪倫馬特的《法官和他的劊子手》、《拋錨》和《諾言》,尋求犯罪的根源,主張伸張正義,具有比較明顯的現實主義色彩。用法語寫作的比利時作家喬治·西默農的偵探小說寫對人的探索,重點研究罪犯的心理活動。他關心的不是誰犯罪,而是為什麼犯罪。他注重感情的邏輯,著意闡明複雜的犯罪動機。他的作品有《黃狗》、《神經戰》、《奧古斯特之死》、《梅格雷和不情願的證人》等。
1940年以後的著名偵探小說家還有:美國的厄爾·斯坦利·加德納(1889~1970),塑造了既是律師又是偵探的佩利·梅森;弗朗西斯·洛克里奇和理察·浴克里奇夫婦,寫關於諾思先生夫婦的偵探故事;瑪麗·J·拉蒂斯和瑪莎·亨尼薩特,筆名艾瑪·拉森,創造了華爾街銀行家偵探約翰·普特納姆·撤徹爾;英國的伊莉莎白·麥金托什(1896~1952),筆名約瑟芬·蒂伊,塑造了偵探格蘭特;羅伯特·布魯斯·蒙哥馬利,筆名埃德蒙·克里斯平,塑造了偵探蔗瓦斯·芬。
傳統偵探小說的模式由四部分構成:1.神秘的環境;2.嚴密的情節,包括:①介紹偵探,②列出犯罪事實及犯罪線索, ③調查,④宣布案件偵破,⑤解釋破案,⑥結局;3.人物和人物間關係,主要有4類人物:①受害者,②罪犯,③偵探,④偵探的朋友,牽涉進罪案的好人;4.特定的故事背景。這四部分的次序可以根據需要排列組合,但它們是傳統偵探小說的結構基礎。
偵探小說(detective story) 通俗文學體裁,描寫刑事案件(通常為兇殺案)的調查和破案過程。偵探小說的傳統要素為:①似乎毫無破綻的刑事案件;②旁證所指的遭誤控的嫌疑犯;③愚笨警察的拙劣工作;④偵探更敏銳的觀察力和更強的思維能力;⑤令人驚奇和意想不到的結局,偵探告訴人們他如何查明誰是罪犯。偵探小說常用的一條原則是,表面上看來令人信服的證據,其實是毫不相干的。同時,通常的套數是:那些可推倒出問題的符合邏輯的答案的線索,在偵探得到它們並通過對這些線索的符合邏輯的解釋而推斷出問題的答案的同時,也清楚的呈現在讀者面前。
第一篇偵探小說是E.A.坡的《莫格街謀殺案》,出版於1841年4月。偵探這門職業僅在之前幾十年才出現。人們普遍認為作者是受維多克的《回憶錄》(1828-1829)的影響,後者於1817年在巴黎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偵探所。小說中的法國偵探杜賓還出現在另外兩篇小說中:《瑪麗·羅熱的秘密》(1845)和《被竊的信》(1845)。偵探小說的篇幅也很快從短篇小說擴充到長篇小說。
法國作家E.加博里奧的《勒魯日案件》(1866)是一部極其成功的小說,有幾部續集。W.柯林斯的《月亮寶石》(1868)至今仍為英國最佳長篇小說之一。A.K.格林因發表《利文沃茲案件》成為美國最早的偵探小說家之一。澳大利亞作家F.休姆所著《雙座馬車的秘密》(1886)曾是一本極其暢想的書。
在所有虛構的偵探中,以福爾摩斯最為著名。他與忠實而有些遲鈍的朋友華生醫生首次出現在柯南·道爾的小說《血字的研究》(1887)中,爾後由繼續出現在20世紀的這一類故事集中,如《回憶錄》(1894)和較長的《巴斯克維爾的獵犬》(1902)。福爾摩斯的偵探風格具有如此大的魅力,以至柯南·道爾的逝世並沒有結束福爾摩斯的偵探生涯,一些作家常常根據原作提及的情節加以發揮,試圖繼承福爾摩斯的傳統。
20世紀初期出現了一批優秀的偵探小說,其中包括M.R.萊因哈特的《環形樓梯》(1908)、G.K.切斯特頓的《布朗神父的清白》(1911)及其他布朗神父的偵探小說。1920年,許多小說中偵探的名字變得家喻戶曉,如F.W.克勞夫茨的《桶子》(1920)中的檢察官弗倫奇;A.克里斯蒂的《斯泰爾斯神秘案件》(1920)中的波洛和《教區牧師住宅兇殺案》(1930)中的馬普爾小姐;D.L.塞耶斯的《誰的屍體》(1923)中的溫西勳爵;S.S.范·達因的《本森兇殺案》(1923)中的萬斯;以及F.丹奈和M.B.李合著的《羅馬帽子的秘密》(1929)中的奎因。
在某種意義上,20世紀30年代是偵探小說的黃金時代。上面提及的偵探繼續出現咱新的小說里。這一時期D.哈米特的作品也很流行,他根據自己當私人偵探的經歷撰寫短篇和長篇小說。其中著名的有描寫薩姆·斯佩德德《馬爾他的獵鷹》(1930)。在哈米特的作品中,偵探的性格描寫變得與早期偵探小說中的推理一樣重要。《瘦漢》(1932)風格較為傳統,塑造了尼克和查爾斯,增添了一對機智的夫婦的令人刺激的偵探故事。繼哈米特之後有R.錢德勒和R.麥克唐納,他們也側重描寫粗暴但富有人情味的偵探的性格。他們小說中的主角分別是馬羅和阿契爾。20世紀40年代末,M.斯皮蘭保留了哈米特等人那種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寫法,但在作品中著重描寫性和虐待狂,繼《我和陪審團》(1947)之後,這已成為公式,為他帶來驚人的收益。
20世紀30年代末,由於採用大量發行平裝書,偵探小說家變成巨富,他們之中,在美國有E.S.加德納,他小說中的律師梅森在法庭上破案;R.斯托特,塑造了身材肥胖、喜愛蘭花的偵探沃爾夫及其文雅的助手古德溫;F.洛克里奇和R.洛克里奇,他們描繪了另一對聰明的諾思夫婦。在法國,有G.西默農,他以連珠炮般的速度寫出一部又一部小說,使其小說中的主角檢察官邁格雷成為繼福爾摩斯之後最著名的偵探之一。其他繼承福爾摩斯的傳統或獨闢蹊徑的作家包括N.布萊克(詩人戴-劉易斯的筆名)、M.英尼斯、D.N.馬什、J.泰伊,以及C.迪克森(即J.D.卡爾)。
美國神秘故事作家協會是一個旨在提高神秘故事包括偵探小說水準的專業團體,成立於1945年。它通過一年一度的授予優秀作品以埃德加·愛倫·坡獎發揮了重大影響。自冷戰出現以後,人們對間諜和國際陰謀的興趣增加,懸念小說對偵探小說的流行造成了一些不利影響,但坡和柯南·道爾的繼承者們仍擁有廣大讀者。
論述偵探小說的重要著作有H.海格拉夫的《殺人取樂》(1941;增訂本1968)以及J.巴曾與W.H.泰勒合著的《犯罪目錄》(1971)。
日本偵探小說家
森村誠一
擅長從罪犯的角度描寫事件,並且對心理描寫刻畫入微的偵探小說家代表
作品 《人性的證明》拍攝的電影(中文名《人證》)在國內曾轟動一時!
橫溝正史 可以說是日本現代偵探小說的奠基人,是日本現代 推理小說的開山鼻祖橫溝正史筆下一系列的解謎推理小說,提升了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推理小說水準,更縮短與歐美原有的差距,奠定了戰後日本推理小說後來居上,雄霸全球的盛況。
松本清張
可以說松本的小說更加傾向於犯罪的成因,擅長描寫商戰類題材的推理小說日本文壇一代宗師,傑出的推理小說大師。他的創作打破了早年日本偵探小說界本格派和變格派的固定模式,擺脫了以往創作中的社會派推理小說,他的作品極多,主要有《日本的黑霧》《點與線》《隔牆有眼》《砂器》《女人階梯》《女人的代價》等,《砂器》等作品還被拍攝為同名電影.
江戶川亂步
這位仁兄比正史還要早幾年,所以是推理小說之父,而正史則是現代推理的奠基者日本文壇上被譽為“偵探推理小說之父”的江戶川亂步,是日本最負盛名的偵探小說家。他的作品,情節撲朔迷離,懸念強烈,既充滿妖異、詭譎的氣氛,又有著合情合理的推理判斷,既以荒誕、幻想的浪漫為創作主調,又能深刻地把握人物的心理,推理嚴謹,無可挑剔!其筆下的偵探小五郎更是日本家喻戶曉的人物。
山村美紗
說道女性推理小說,當真是舍山村美紗其誰.其故事通常對風土人情著磨甚多,情節也很是離奇古怪山村美紗的作品大都以京都為舞台,頗具地方色彩,情節曲折、離奇。每部小說都有新意結局卻合情合理。她被譽為“推理小說女王”。
夏樹靜子
與上位女性相比,這位有點收斂了,其風格很細膩,讀來很是感人她的文風細膩深沉,以《蒸發》獲日本推理作家協會獎。西村壽行 文章內容大大超越了森村的小說,比較變態.但是反映社會現實比較深刻。世界上最知名的偵探小說家
柯南·道爾(1859——1930)英國傑出的偵探小說家、劇作家。
畢業於愛丁堡醫科大學,行醫10餘年,收入僅能維持生活,後專寫偵探小說。
《血字的研究》幾經退稿才發表,以《四簽名》聞名於世。1891年棄醫從文,遂成偵探小說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亞醜聞》、《紅髮會》、《五個桔核》等。
1894年決定停止寫偵探小說,在《最後一案》中讓福爾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廣大讀者對此憤慨,提出抗議。柯南道爾只得在《空屋》中讓福爾摩斯死裡逃生,又寫出《巴斯克維爾的獵犬》、《歸來記》、《恐怖谷》等偵探小說。塑造的福爾摩斯已成為世界上家喻戶曉的人物。福爾摩斯的辦公地點也成了旅遊點。作品合乎邏輯的推理引人入勝,結構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鮮明,涉及當時英國社會現實。對於其藝術成就,英國著名小說家毛姆曾說:“和柯南道爾所寫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沒有任何偵探小說曾享有那么大的聲譽。”柯南道爾被成為“英國偵探小說之父”,成為世界最暢銷書作家之一。
阿加莎·克里斯蒂
(Agatha Christie 1890—1976) 英國著名女偵探小說家、劇作家,是世界公認的偵探小說女王。
阿加莎·克里斯蒂原姓米勒,全名為阿加莎·瑪麗·克那麗莎·米勒。她生於英格蘭的德文郡托爾奎市,她父親是個英籍美國人,母親是英國人沒有讀過大學,在母親的教導下閱讀文學作品,受狄更斯小說影響頗深。16歲時開始寫偵探小說,第一部是《別墅奇案》,但出版商對此毫無興趣。經過不斷寫作實踐,終於寫出《尼羅河上的慘案》、《東方快車謀殺案》等偵探名篇,塑造了波洛著這一藝術典型。從事偵探小說55年中一共寫了60餘本偵探小說,幾十個以偵探為題材的劇本。其中《老鼠夾》一劇在英國舞台上創造了上演30年不衰的記錄。偵探小說有很高的文學性,繼承了柯南道爾擅長編排撲朔迷離的布局,又加上她對醫藥學的研究,以心理學和醫學的觀點加以破案,堪稱一絕。文字見解生動,引人入勝。法國總統戴高樂曾是“克里斯蒂小說迷”。英國女皇曾授予阿加莎·克里斯蒂為英國文學會會員。作品被譯成103種文字,外文譯本總數超過莎士比亞。80年代曾列為世界上最暢銷書作家之首。正如同科南道爾的作法,克莉絲蒂也於1975年的作品"Curtain"中為其筆下的神探白羅劃上了句點。可惜的是白羅並沒有如福爾摩斯般的幸運,因為克莉絲蒂也於隔年隨著波洛的腳步離開了人世。
愛倫·坡(1809——1849)
美國作家、文藝評論家。出身演員家庭。提倡“為藝術而藝術”,宣揚唯美主義、神秘主義。受西歐尤其法國資產階級文學頹廢派影響最大。小說有《怪誕故事集》、《黑貓》、《莫格街謀殺案》等。論文有《寫作的哲學》、《詩歌原理》。1841年發表的《莫格街謀殺案》是公認為最早的偵探小說。內容寫密室兇殺,兇手居然是猩猩。1842年發表的《瑪麗·羅傑神秘案件》,純粹用推理形式破案。其他如《金甲蟲》、《你就是殺人兇手》、《被盜竊的信》等五部小說成功創造了五種推理小說模式,(密室殺人、安樂椅上的純推理偵探、破解密碼詭計、偵探即是兇手及心理破案、人的盲點)塑造了業餘偵探奧古斯特·杜平這一藝術典型。愛倫·坡被譽為“偵探小說的鼻祖”。其小說風格怪異離奇,充滿恐怖氣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