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簡介
1982年2月11日,香港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顆女性人頭及一雙女子手臂。隨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
1982年8月18日,灣仔一間照相館職員代客沖照片時,發現一些恐怖肢解的彩照,於是暗中報警。警方看過後認為確有可疑,遂暗中監視及跟蹤,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27歲的計程車司機林過雲。
警方在林過雲家搜出四十套錄影。其中有三套拍攝的是林過雲對女性死者屍奸,及肢解屍體的情況;又搜出女性性器官標本及女死者裸體特寫照片;還有殺人工具及攝影機。其後林過雲又帶警方人員到銅鑼灣大坑山坡草叢中,挖出兩具女性屍體。
審訊過程
審訊過程中,林過雲交待,自己原名林國裕。童年不幸,與家人關係冷漠,自認為人生比較坎坷。他在犯案前是一名夜班計程車司機,先後殺害四名夜歸女性。他將受害人的屍體帶回家中強姦,然後肢解受害人作標本,為人體殘肢拍照,再將性器官放入雪櫃中保存。更變態的是,林過雲把全部過程都拍成了小電影,以便於日後欣賞。由於林過雲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所以被冠以“雨夜屠夫”的稱號。
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讓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想讓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錄下來,這個是我的習慣!”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奸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
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經過二十日的審訊。4月8日,由七名男性組成的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絞刑。當法官宣布判決結果時,林過雲鎮定如常,沒有顯露半點驚訝的神色。但由於自1966年11月16日後,香港再沒有執行過死刑,因此,至1984年8月,港督會同行政局赦免林過雲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屠夫瘋狂
第一名死者陳鳳蘭,任職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被告駕駛的計程車。林過雲載陳鳳蘭到觀塘等地兜風,後又返回家中取電線,在車上將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中奸屍。第二天,林過雲從陳鳳蘭的錢包里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支解成七塊,再用報紙包好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棄於城門河中。
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任職收銀員,31歲。於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計程車士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手銬銬住陳雲潔,再用電線勒死。
第三名受害者梁秀雲,任職清潔工,29歲。於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不久遇害。
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學生,17歲。她於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計程車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計程車。林過雲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計程車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奸屍,再進行肢解!
殺人動機
林過雲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殺人時的心態說,他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因其是妓女,林過雲表示自己是替天行道。其後殺死第二、第三名受害人是因為自己上了癮。但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第四名女死者梁惠心是個17歲的女學生,林過雲表示自己也不明為什麼要殺她。當被問及梁惠心的時候,他曾經數度落淚!
由於這個案件影響巨大,所以被很多影視劇提到。林過雲對於自己殺死的那名妓女,一直振振有詞地 說是“她該死”。但所謂的“該死”,不過是個藉口。妓女是一種毫無尊嚴的職業,而且這種職業之所以能夠長盛不衰,並不是因為有人喜歡做,而是因為有人喜歡捧場。許多變態色魔下手的對象都是妓女,然後在法庭上以扞衛道德自居,其實是無恥至極。倒不如說是因為妓女特殊的工作性質,所以容易成為被獵殺的對象。
李敖說愚蠢的事都不是傻瓜做的,而是聰明人所為。不敢肯定林過雲很聰明,但他絕對做了一件極其愚蠢的事,那就是喜歡拍攝女屍器官的他竟然拿相片到照相館沖印!
要不是這個低級失誤,照相館報案,不知要再死多少婦女警方才能破獲這莊驚天兇殺案。警方也沒這么容易破案。按照香港警方超過百分之四十的高破案率,還真多虧了這種白痴罪犯自投羅網!
屠夫狀況
五名精神科醫生為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病,犯案只為滿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過,林過雲對不同的專家供詞有出入,有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說謊誤導專家之嫌。
1) 家庭環境是否影響一個人人格特性?
2) 關係疏離是否影響一個人?
3) 童年受虐令他永遠留下陰影, 是否足以影響到殺害他人?
4) 雨夜屠夫林過雲殺害3名歡場女子是替天行道, 是否人格異常? **個人意見 ->藉口
5) 很多人也知道, 即使馴養的動物嘗試到殺人/傷人的滋味後 , 往往狂性畢露。。 不要忘記人類也是動物的一種
6) 殺人誘因: 林過雲殺害第一名歡場女子是因為被她激怒
7) 孤獨與人際關係疏離, 缺少道德束縛, 喜歡自學閱讀, 故而令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
我另外注意的是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
a) 根據行為研究: 一個曾受虐待的人, 對施於他人的虐待和傷害, 是會更容易接受
b) 雖然曾為他做腦電波圖, 但虐打是否令他曾經有腦傷? 腦傷, 不容忽視, 很多兇殘多重殺人者腦部也曾受過損害
有專家對林過雲的罪行作結論時表示,林過雲是一個備受剝削的人。而事實上,林過雲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長在一個複雜的家庭,父親有三個太太;童年的時候,曾經在婆羅乃生活過。根據他生母所講,林過雲與他爸爸的關係童年時開始已經很差,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食飯前無跟其他家人說“食飯”兩字,而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牆壁。直至成長之後,林過雲與家人關係疏離。雖然住在同一屋檐下,但是他經常逗留在房間內,不與家人一起進膳,亦不與家人交談。不過,他爸爸在作供時表示,不認同自己管教過嚴,只是林過雲的性格太反叛。又覺得社會應該要負上責任!
詭異軼聞
林過雲入獄之後,一直都表現都好冷靜,很少出聲,而且對他做的事情,從來無表示過一點悔意。懲教處職員亦都好怕同他接觸。除了怕他身上那種戾氣之外,好多人都不約而同感覺到,佢身邊有一陣好重的陰氣,令人卻步。
有一次,懲教處人員帶他去空地上放風,給他自由活動。由於他屬於危險犯,所以整個過程,都會被嚴密監視住。而一位懲教處主任,竟然透過閉路電視,見到有四個半透明狀人影,一直在林過雲的身邊飄來飄去,他行到去邊,人影就跟住在背後,一步都不離開。而最令人心寒的四個身影,都支離破碎,手腳同身體好似隨時會分開,只能勉強合在一齊有傳說話,四個被害的冤魂,因為死不甘心,所以一直纏繞住他,等候機會報仇,但因為林過雲身上殺氣太大,所以冤魂無法進入他的體內,只可以他附近徘佪。過了那么多年,雨夜屠夫身邊那四個冤魂,己經很少在監獄露面現身,有傳林過雲近年行為,有向好的轉變,他是真心悔改,還是另有所謀,就不得而知。
香港十大奇案及翻拍電影
九十年代港澳地區又出現了一批震驚港澳影響廣遠的離奇案件,而八八年十一月香港開始實施電影三級制更是把改編真人真事的變態案件電影推向一個高峰。由於案子特殊背景,電影公司投入小收益大,各大電影製作單位趁機會積極上馬,一時間同一故事下不同版本的影視作品數不勝數。 | |
作案人員 | 唐永強 | 林過雲 | 葉繼歡 | 何毓桓 | 林國偉 | 歐陽柄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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