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雙向選擇
畢業生的培養單位(如大專院校、中專學校等)與需方(各用人單位)在一起經過充分協商,提出分專業,分用人單位的畢業生就業方案。學校與用人單位也可相互直接聯繫,學校向用人單位介紹本校的專業培養、使用方向以及畢業生的具體情況。而用人單位則向學校介紹本單位的情況、需要畢業生的情況以及具體要求,雙方協商落實畢業生就業的供需方案。雙向選擇是指用人單位通過各種形式與畢業生直接見面洽談。學校可向畢業生出具推薦函(信),畢業生則可通過多種途徑與用人單位直接面談落實工作單位,確定單位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定書,經學校和地方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後,即可形成就業方案。“雙向選擇”認為,僱主和雇員之間可以隨意進行選擇,如果雇員感覺到對企業不滿意,就可以提交離職申請,並解除與企業之間的契約關係。這意味著,雙方在這種互相找尋的過程中地位幾乎是平等的。
雙向選擇正確的途徑
僱主與雇員之間進行一次精神上的革命,使雙方可以達到一種“雙贏”的狀態。即僱主根據企業市場競爭力、職業績效和員工經驗來合理支付員工工資。視員工為幫助解決企業問題而進入企業的共榮團隊。雇員則充分認識到個人發展是建立在企業發展基礎上的,個人對企業負責,企業才會對個人負責。我們稱之為“現代雙向選擇”。從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來看,構建“現代雙向選擇”是我們實現僱主與雇員“雙贏”、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當務之急。雙向選擇就業的基本程式
一、擇業準備:1、心理準備:認清形勢,對自己進行合理定位,明確就業地區、行業、職業等目標;
2、材料準備:根據目標,有針對性地製作求職信、簡歷、推薦表、證明材料等求職材料。
二、收集就業信息:獲得信息並對信息進行分析和篩選。
三、參加應聘:依據信息參加招聘會或前往單位應聘,根據單位的不同要求,可能要經過筆試、面試(可能不止一輪)、組織考核、政審、體檢等程式。
四、在雙方共同意願的基礎上籤訂就業協定書。簽訂協定時將推薦表和審核表原件交用人單位;由用人單位到當地大學生就業中心辦理人事手續。
五、用人單位將蓋有當地大學生就業中心印章的審核表及雙方協定交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登記並錄入就業計畫。
六、學校上報就業計畫並統一申辦《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
七、離校時領取第一批就業的學生《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到單位報到。此後與單位之間的手續辦理與學校無關,請畢業生與單位聯繫。
八、畢業生離校後,學校根據就業計畫轉遞畢業生檔案至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
九、未就業的畢業生可在兩年內進行就業,學校繼續幫其上報就業計畫並申辦《報到證》和《戶口遷移證》。超過時間未就業,學校將把畢業生的戶籍和檔案轉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門,由當地人事部門辦理就業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