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向選擇就業

雙向選擇就業

雙向選擇就業是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直接見面相互選擇的就業方式,也是以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為主體的市場就業方式。

雙向選擇就業是指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直接見面相互選擇的就業方式,也是以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為主體的市場就業方式。這是順應國家教育體制改革的要求,所進行的畢業生就業制度改革的方向和目標,也是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組成部分。 實行“雙向選擇就業”的目的是:

(1)引入競爭機制,調動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雙方的積極性,真做到優生優派,擇優選人。

(2)提高人才的使用效率,促使用人單位自覺形成尊重知識,珍惜人才的良好風氣。

(3)推動教育、教學體制的改革,促使學校的教育培養與社會的客觀實際相結合,最終讓學校培養出來的畢業生,成為社會上有用的人才。

“雙向選擇”必須堅持五條原則:

(1)效益性原則。雙方的選擇都要以充分發揮畢業生的作用和有利於滿足用人單位的人才需求為根本目的。

(2)競爭性原則。畢業生在選擇單位時要公開、平等地競爭,用人單位在選擇畢業生時要擇優錄用。

(3)主體性原則。在雙向選擇過程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始終是雙選的主體。必須充分尊重兩個主體的意願。各級主管部門只是在國家政策範圍內行使指導、服務、檢查、監督職能。

(4)真實性原則。雙方必須持以嚴肅、認真、謹慎的態度,介紹情況、提供材料說明必須真實有效,實事求是才能相互信任。

(5)協定性原則。雙選意向一致,必須簽訂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統一格式的《畢業生就業協定書》,《協定書》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畢業生主管部門和地方畢業生主管部門四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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