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可進行兩次專業選擇
“逸仙班”為學生設計個性化培養方案,引導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特長進行兩次專業選擇,並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個性化專業學習。學生入學的第一年將進行基礎課學習。採用大基礎平台+課程群選課,進行寬口徑培養。
第二年進行學科大類培養。學校按學科群設定課程類別,學生根據自己的興趣和特長進行第一次選擇;
第三年進入專業課學習。學生根據自己的專長第二次選擇,分流進入物理、化學、生物、經濟等一級學科,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個性化專業學習。
免試本博連讀
進入“逸仙班”的學生可免試本博連讀8年,本科與研究生教育貫通培養。第四年開始,學生在導師指導下進行系統的科研訓練,期間安排學生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第五至八年間,學生可免試直接攻讀博士學位,享受博士研究生待遇。按照博士生的學習研究要求考核和畢業。在優生優培的全過程中,實施因材施教,鼓勵拔尖人才脫穎而出。全程導學制打造個性化人才
“逸仙班”實行全程導學制。入學第一年學校將相關專業的教授名單列出,師生實行雙向選擇,導師針對學生的興趣和特長,對他們選擇課程、專業方向等提供建設性意見,制定個性化培養計畫。據中大招辦主任國亞萍介紹,“逸仙班”將整合校內最優質資源,後期將實行導師和學生“一對一”制度,使學生能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個性化學習。
落後“尖子生”可能被淘汰
“逸仙班”實行交叉培養、全程動態管理新機制。所謂動態管理就是第一年到第四年期間,學校以學生為本,根據學生的學業、健康狀況進行適當調整、分流。“逸仙班”實行有進有出,出去的就回到原所在專業年級就讀,後面進來就是指可以從這四個專業二年級以上的學生中選拔加入。
中山大學“逸仙班”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中山大學“逸仙計畫”的指導思想是:堅持“厚基礎,重素質,揚個性,求創新”的育人理念,致力於加強學生的科學素養和創新能力的協調發展,著力培養高層次的複合型創新人才,為建設創新型國家培養戰略後備軍。
第二章 選拔程式
第二條學校以理科基地為依託,在物理、化學、生物及經濟(理科)類專業入學的新生中擇優選拔120名學生組建“逸仙班”。
第三條根據高考錄取分數擇優選拔,學生自願報名,初選報名名額一般不超過該院新生總數的10%左右。學校根據綜合考評,確定“逸仙班”人選。
第三章 培養方式
第四條學生進校後第一年集中強化基礎課學習,按學科大類進行寬口徑培養,強調對現代科技前沿的了解和人文素質教育。
第五條第二年開始,學生在導師指導下,根據自己的專長和興趣分流進入物理、化學、生物、經濟等一級學科,進行個性化專業學習,並接受較系統的科研訓練。
第六條 學生在第四年期間完成本科畢業論文,修滿本科規
定學分,可在導師指導下提前修讀研究生課程。
第七條“逸仙班”實行全程導學制。學校將相關專業的教授名單列出,師生實行雙向選擇,導師針對學生的興趣和特長,對他們選擇課程、專業方向等提供建設性意見,幫助他們了解各學科發展的最新動態和選擇合適的科研課題,制定個性化培養計畫,進而幫助他們明確自己的人生目標。
第四章分流機制
第八條第一年到第四年期間,學校以學生為本,根據學生的學業、健康狀況進行調整。第二年,學校與學生實行雙向選擇,不適合繼續在“逸仙班”學習的學生分流到普通本科班學習;第四年,不適合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納入普通本科管理。
第九條“逸仙班”學生在本科階段的學習過程中若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即被分流到普通本科班學習:
(1)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者;
(2)考試作弊者;
(3)任何一門核心課程考試不合格,經一次重修(重考)後仍未獲得所規定的學分者;
(4)每學年結束時,所修的必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低於2.5;
(5)指導教師不同意其繼續留在“逸仙班”學習,且該指導教師的意見獲得本專業另外兩名教授的認同;
(6)學生因身體健康狀況等自身原因而不適合繼續在“逸仙班”就讀;
(7)學生本人自願申請退出“逸仙班”學習。
第十條引入競爭機制,全面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其他優秀本科學生,可申請進入“逸仙班”學習。
(1)累計綜合平均成績排名在所在專業的前3%;
(2)沒有受到過任何處分。
(3)其他特別優秀者。
符合條件的學生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院(系)主管領導同意後報學校審批。
第十一條因各種原因休學者,自動取消在“逸仙班”學習資格。
第五章 本科階段享受待遇
第十二條 在“逸仙班”學習的學生,每學年度考核合格者享受一等獎學金。
第十三條本科階段學習過程中,在上機、圖書借閱等多方面享受優惠待遇。學校在早期科研訓練、課程修讀、實踐教學等方面全方位開通綠色通道;同時,創造條件鼓勵學生到國內外一流大學去交換學習或進行科研訓練,引導學生形成兼容開放的文化精神,拓寬國際視野。
第十四條第五年直接攻讀博士學位的學生,享受博士生待遇。
第十五條“逸仙班”學生在獲得本科學士學位的同時,學校還將為其頒發榮譽證書。
第六章 研究生階段學習管理
第十六條研究生階段按學校研究生相關管理檔案執行。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七條“逸仙班”其他管理辦法參照《中山大學本科生學籍管理手冊》執行。
第十八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逸仙班學生實行全程導學制的暫行辦法
為確保學生培養質量,逸仙班實行全程導學制,以加強對學生的全方位培養。入學第一年學校將相關專業的導師名單列出,師生實行雙向選擇,導師針對學生的興趣和特長,對他們選擇課程、專業方向等提供建設性意見,制定個性化培養計畫,並對其思想品德等方面進行及時溝通和指導。導師由相關院系推薦,中山大學校長聘任。從第五學年起,逸仙班學生按研究生院的有關規定,在導師指導下進入博士階段的學習。
為做好此項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聘任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治學態度嚴謹。
(二)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具有三年以上教學、科研經驗的博士學位獲得者。
(三)能認真履行導師職責。
二、導師職責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政策法規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遵循教育規律,關心學生的德、智、體全面發展。
(二)秉承中山大學優良教學傳統,全力推進研究性教學,指導學生掌握科學的學習方法,促進學生自主性、創新性學習和個性化學習。
(三)培養學生初步掌握科研的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引導學生追蹤學科領域最新進展,指導學生參加早期科研訓練或實踐教學。
(四)參與修訂逸仙班學生培養方案,並認真實施方案所規定的各項要求。
(五)對學生職業生涯提供必要的諮詢。
(六)每學期面對面輔導學生6次以上,每學年做一次輔導小結。
三、聘任方法
(一)個人提出申請。
(二)各有關學院按聘任條件擬定導師名額,審定後上報。
(三)教務處對上報的名單進行擇優遴選,經主管校領導批准後予以公布,並頒發聘書。
四、工作量計算
每位導師指導學生1—5名,經考核合格者,每輔導一名學生按20教學學時記入教學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