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所謂的“雙創人才”就是指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的人才,英文可以用innovativeandentrepreneurialtalent。這個表述來源於2015年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massentrepreneurshipandinnovation)發展理念。培養
繼2015年“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首次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後,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要充分釋放全社會創業創新潛能,發揮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和“網際網路+”集眾智、匯眾力的乘數效應。打造眾創、眾包、眾扶、眾籌平台,構建大中小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創客多方協同的新型創業創新機制。建設一批“雙創”示範基地,培育創業服務業,發展天使、創業、產業等投資。“十三五”規劃中提出,要深入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融入發展各領域各環節,鼓勵各類主體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打造發展新引擎,建設創業創新公共服務平台,全面推進眾創、眾包、眾扶、眾籌。
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也是創新活動中最為活躍、最為積極的因素。從這一角度出發,“雙創”能否成為國家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支撐力量,關鍵在於能否培養出既具備科學知識、技術技能,又有創新精神、創業能力的雙創人才。
作為人才第一資源、科學技術第一生產力和創新第一驅動力的重要結合點,高校既是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又是高水平科學研究和高質量創新成果的重要來源,應為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發揮重要支撐引領作用。
政策
《中共北京市委關於深化首都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6月28日出台,提出對於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人才,將通過積分落戶辦法優先辦理引進。北京將允許國內外專業技術人才通過積分方式獲得永久居留身份,該積分系統包括專業技能、就業履歷以及教育文憑等指標。對於“雙創人才”,北京將給予優惠政策,“雙創人才”包括得一定規模創業投資的創業人才、投資團隊以及投資公司,高新技術企業以及文化產業市場領軍人物。北京市積分落戶指標體系包括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教育背景、職住區域、創新創業指標、納稅指標、信用守法等指標。其中,獲得學士學位的申請者可獲15個積分,獲得博士學位者(applicantsholdingadoctor'sdegree)則可得到39個積分。
在上述指標中,創新創業指標及分值是其中重要的一項指標。
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中的創業企業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2分,最高加6分。
在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及眾創空間、技術轉移服務機構、相關專業科技服務機構就業,且符合一定條件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中關村高新技術企業就業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領域以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國家級或本市獎項的申請人,獲國家級獎項的加9分,獲本市獎項的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