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根據中共陽泉市委、陽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陽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陽發〔2009〕29號),設立陽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縣級建制,由陽泉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管理。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城市市容環境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及相關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市城市市容環境管理的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整治規範馬路市場,治理取締流動攤點、占道經營等影響城市環境的經營行為。
(三)承擔全市城市容貌管理責任;負責市容環境工作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與監管;負責治理亂塗亂貼小廣告等違法行為,並實施行政處罰。
(四)依法對各區執法大隊實施行政處罰委託,實施領導監督和管理。
(五)承辦市政府、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紀檢組、監察室) 編制3名,職數1名(紀檢、監察職務設定按有關規定執行)
綜合協調、督查督辦局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管理工作;承辦會務、文秘、檔案、信訪、保密、安全、人事、機構編制、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二)法制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城市管理、市容管理的政策、規定和中長期規劃,制定相關的標準、辦法、細則,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執法人員進行法律、法規及業務培訓;負責全市市容方面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監督與管理。
(三)監察科 編制4名,職數2名
負責城市管理、市容管理工作;負責市容市貌、馬路市場、非法小廣告等行政處罰工作;負責對各區市容環境工作實施領導與監督;依法對各區執法大隊實施行政處罰委託;組織協調實施城市環境綜合整治。
三、人員編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紀檢組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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