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釋義
1.中等田地。
《管子·山國軌》:“谷為上,幣為下。高田撫,閒田山不被,谷十倍。” 馬非百 新詮:“高田者《乘馬數篇》所謂‘郡縣上臾之壤也’。次曰‘間田’。又次曰‘山田’。‘間田’者中田也。”
2.兩方邊界之間的土地。
章炳麟 《排滿平議》:“其或同時猋至,互爭邑落,是猶 滇 蜀 間之爭火井,海濱種吉貝者之爭沙洲,兩無曲直,得之則是。間田甌脫,更無第三人為其主者,既見為 漢 人所有,則曰 漢 人所有而已。”
3.古代指未被封賜的土地。
《禮記·王制》:“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閒田。” 孔穎達 疏:“若封人附於大國,謂之附庸,若未封人,謂之閒田。”
王國維 《觀堂集林·敦煌漢簡跋九》:“閒田者,《莽傳》雲‘諸侯國閒田為黜陟增減’,乃用《王制》語。凡郡縣未封之地,皆閒田也。”
4.指無主之田;無人耕種的荒地。
《孔子家語·好生》:“ 虞 芮 二國爭田而訟,連年不決,乃相謂曰:‘ 西伯 仁也,盍往質之?’入其境則耕者讓畔……遂自相與而退,鹹以所爭之田為閒田也。”
唐 元結 《樊上漫作》詩:“四鄰皆漁父,近渚多閒田。” 唐 李紳 《憫農》詩之一:“四海無閒田,農夫猶餓死。”
清 劉大櫆 《井田》:“國中貯無盡之閒田,不以與百姓,而荒廢棄置,於情則不安,於勢則不可。”
邊界用語
閒田或稱“空閒”,是雙方議定脫離接觸的地帶。“中間悉為 閒田”,可以解釋為整個這條線包含了雙方隔絕的空地﹐也可以理解為存在一段空隙。
建中四年(783)春,唐蕃雙方在清水(今甘肅清水西北)會盟,即清水會盟。 清水會盟的主要內容是劃定雙方邊界:將黃河以北的賀蘭山區劃作“ 閒田”,包括黃河以北或黃河以南(吐蕃占領的原州﹑會州與唐靈州﹑鹽州﹑慶州之間),駐守在 閒田內的雙方兵將,維持現狀,不得相互進攻;雙方均未駐防的 閒田,也維持現狀,“不得新置(兵將),並築城耕種”;黃河以南自六盤山、隴山,沿岷江、大渡河南抵磨些諸蠻(今雲南省西北部)劃界,以東屬唐,以西屬吐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