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其職責是:
1. 擬定國家鐵路利用外資貸款和引進技術的具體實施辦法。
2. 根據國家鐵路利用外資貸款和引進技術規劃,組織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負責編制年度計畫建議,並下達執行計畫。提出外資貸款餘款建議使用方案並負責實施。
3. 負責組織外資貸款項目和利用外資貸款引進技術項目的對外談判工作。
4. 組織編制外資貸款項目的採購計畫。向國家有關部門和國外貸款人申報辦理委託招標。組織編寫招標檔案,審核採購標書,組織評標和簽訂契約,監督檢查契約的實施,協調處理實施中發生的問題,提交項目進度報告。
5. 組織外資貸款項目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編制外資項目竣工報告和後評價報告。
6. 提出外資貸款項目出國考察、設計聯絡和培訓團組的申請報告,經部批准後組織執行。按規定辦理外資貸款項目常對外聯繫和外事接待工作。負責有關出國人員技術資格審查、外事教育和檢查團組在國外的工作總結。
7. 管理外資貸款項目財務,負責外資貸款申辦支付提款,辦理外資轉帳撥付,為建設項目辦理各項附加支出。
8. 負責世行貸款、亞行貸款項目審計報表編制工作,接受國家審計署審計,統一向國外貸款人提報審計報告。
9. 協調解決外資貸款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編制有關統計報表。
10. 完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