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含義
重點建設項目指的是在一定時期內對社會經濟發展起決定作用的重要工程項目的建設。
項目選擇
重點建設項目不是主觀隨意確定的,而是以客觀經濟規律為依據。在一定時期內,各部門、各行業在國民經濟有機整體中,所處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在各觀上存在著帶動全局發展的部門或行業,將它們作為重點來建設和開發,才能帶動整個國民經濟的加快發展。同樣,各部門、各行業在國民經濟發展過程中,經常出現一些薄弱環節,當出現的薄弱環節已構成或即將構成經濟平衡發展的嚴重障礙時,就應採取有力措施把它當作重點建設對象,使之迅速得到加強,以利於國民經濟綜合平衡的實現。集中力量保證重點建設,是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大事,是經濟建設的重大戰略決策。但是,重點項目不宜過多,否則就不能成其為重點。重點建設也不是固定的,將隨著國家面臨的政治經濟形勢、任務和科學技術的發展而變化。
中國在第一個五年計畫時期,確定集中力量進行以156項重點項目為中心的工業建設,為國家打下了社會主義工業化的基礎。第六個五年計畫時期,國家確定的重點建設項目包括兩方面:①為第七個和第八個五年計畫作建設前期工作的279個大中型項目;②列入第六個五年計畫內施工的890個大中型項目中的一部分,包括能源、交通、材料等方面的建設項目,如葛洲壩水電站、京秦鐵路、霍林河煤礦等。大力加強這些重點項目,不僅對於搞活當前整個國民經濟具有重大意義,而且能為90年代的振興打好物質技術基礎。隨著世界新技術革命的迅速發展,中國的重點建設將逐步從勞動密集為主的產業轉向以知識與技術密集為主的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