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畜牧獸醫局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畜牧獸醫局,為區政府直屬事業單位。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黔江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市農業委員會下放的獸藥經營許可、動物診療許可、畜禽生產經營許可的行政審批職能。
(三)加強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職責;加強重大動物疫病控制與撲滅職責;加強獸醫醫政藥政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和鎮鄉畜牧獸醫站建設與管理職責。
(四)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責,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畜牧獸醫行業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畜牧獸醫行業發展規劃。
(二)承擔引導全區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和產品品質改善的責任;參與研究制定畜牧信貸、稅收及畜牧業財政補貼、畜牧資金的投向、管理和使用政策。
(三)承擔全區畜牧獸醫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承擔畜牧獸醫科技、職稱評聘、職業技能鑑定工作;負責畜牧獸醫項目管理並監督實施;負責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和鎮鄉畜牧獸醫站建設與管理;指導畜牧獸醫專業團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
(四)承擔全區畜產品和畜牧投入品的安全監管,提升畜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負責畜牧業生產、飼料工業、畜禽遺傳資源的保護和利用;負責畜牧草地利用與開發、奶畜飼養及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計畫,組織撲滅重大動物疫病;監督管理全區獸藥藥政、獸醫醫政工作;組織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衛生監督工作。
(六)負責全區畜牧獸醫行業的政務、經濟、技術、市場信息管理和統計、宣傳工作。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畜牧獸醫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和處理機關日常工作;承辦、督辦局長辦公會議議定的工作事項;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機要、保密、目標考核、政務信息、提(議)案辦理工作;負責黨務群團、計畫生育、愛國衛生、綜治、內保、信訪、消防安全、法制建設、精神文明、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負責畜牧獸醫行業的對外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
(二)產業發展科
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畜牧行業生產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考核措施;負責推進畜牧業產業結構調整、資源配置工作;參與研究制定畜牧信貸、稅收及畜牧業財政補貼、畜牧業資金投向、管理和使用政策;負責種畜禽、草地、飼料、飼料添加劑、生鮮乳生產收購的行政許可;指導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管理和監督實施畜牧獸醫發展和建設項目;指導畜牧獸醫專業團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和發展。
(三)動物防疫檢疫科(掛區防治重大動物疫病辦公室牌子)
負責動物防疫、產品檢疫、衛生監督管理工作;擬訂動物防疫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動物疫情管理、疫情控制和撲滅疫情工作;組織動物疫情監測、診斷、報告、評估工作,提出預警措施和政策建議;負責動物疫病防疫應急管理和組織協調;組織實施動物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
(四)獸醫醫政藥政科
擬訂獸醫獸藥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畜牧產品和投入品的安全監管;組織擬訂獸醫衛生技術規範,提出獸醫藥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獸醫醫政與獸藥藥政和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以及動物和獸藥殘留監控工作;負責官方獸醫、執業獸醫及其他獸醫從業人員的培訓、資格認定、行為規範、醫德建設和管理工作;擬訂獸醫醫療機構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獸醫實驗生物安全管理;負責基層獸醫服務體系建設。
(五)人事科
組織擬訂本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措施;制定本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和鎮鄉畜牧獸醫站建設與管理;承擔基層畜牧獸醫站目標考核等工作。
(六)財務科
編制和執行部門財務預算、決算;負責行政事業經費和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基層站業務收支管理;負責會計檔案、票據、收費標準、政府採購、銀行帳戶、現金管理等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和財務統計及職工的工資管理工作。
監察室與人事科合署辦公。負責本系統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畜牧獸醫局機關事業編制2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五、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區農委負責農產品(畜產品除外)生產環節的監管;區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禽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區質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監管;區工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食品衛生許可,監管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區衛生局承擔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安全標準制定等。
(二)動物及畜牧產品檢疫工作、奶畜飼養及生鮮乳生產收購環節監管由畜牧獸醫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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