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黔江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二)將城市排水、地下污水管網設施建設、維護(修)管理有關職責劃給區水務局。
(三)將黔江閘橋閘門和電氣系統有關職能劃給區水務局。
(四)劃入區旅遊局履行的風景名勝區管理職能。
(五)加強城市管理執法職責。
(六)加強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責。
(七)加強公園應急避難場地的監督管理職責。
(八)加強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和自然與文化雙重遺產保護工作職責。
(九)加強城市管理數位化、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城市環境衛生、市政管理、城市園林綠化、風景名勝區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二)負責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區市政管理、城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發展規劃、計畫、行業規章制度和標準。
(三)承擔全區城市道路、橋樑、隧道和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責任。負責市政設施維護許可管理。
(四)承擔全區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責任。負責管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生活垃圾處置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
(五)承擔全區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的責任。負責戶外廣告、戶外燈飾設定、城市靜態交通等管理工作。
(六)承擔全區城市管理和城市園林綠化行政執法責任;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系統平台建設和管理。
(七)承擔全區城市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責任;承擔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和規範園林綠化市場的責任;承擔綜合性公園、專類園、遊樂園、社區公園等城市公園行業管理責任。
(八)負責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區市政設施建設管理、城市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方案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資金計畫。
(九)承擔市政管理、園林綠化方面的科學研究、新技術推廣工作;開展市政管理、園林綠化方面的交流、合作、培訓工作。
(十)承擔全區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責任。依法承擔風景名勝區設立的審核、報批工作;擬定風景名勝區管理規範並監督實施;組織申報自然遺產。
(十一)承擔和指導街道、鎮、鄉的市政、環衛、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市政園林管理局設7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重大事項、重要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本局綜合性檔案、內部管理規章制度的起草和本局發文格式及文字校對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印鑑、會務、機要、檔案、保密、政務公開、綜合治理、幫鄉扶貧、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對口支援、招商引資工作;承擔目標管理、應急管理和考核、對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信息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議案工作;負責行業系統年鑑和修志資料的收集、編纂工作;負責行業系統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辦。
(二)市容環衛科
承擔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城市容貌標準和城市容貌管理專業規劃;承擔生活垃圾處置的管理工作;牽頭組織單項市容環境衛生整治檢查評比工作;承擔城市水域垃圾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城市戶外廣告、戶外燈飾、洗車場的設定規劃、設定管理規範和審批工作;協調全區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大型活動;參與城鎮環衛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工作。
(三)市政管理科
承擔城市道路、橋樑、隧道、排水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的管理工作;組織區管市政設施建設維護項目竣工驗收和接收管理工作;參與城區防汛工作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城市照明設施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擬定城區城市照明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夜景燈飾設計方案審查;參與城區道路照明設施和夜景燈飾的建設及竣工驗收、接收管理工作;負責城市道路管線開挖的行政審批工作;承擔停車樓(場)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市政管理技術交流與合作、新技術推廣工作;承辦數位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統平台建議管理工作;指導街道、鎮、鄉市政設施、照明設施管理維護工作。
(四)園林管理科
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風景名勝區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城市公園應急避難場地的規劃定點、建設、保護工作;組織擬定城市園林綠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指導、監督重點園林綠化工程建設;承擔城市公園(包括綜合性公園、專類園、遊樂園、社區公園等)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城市園林植物和古樹名木的保護職責;組織開展社會各單位園林綠化創建、檢查、評比工作;承擔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和規範園林花卉、苗木、盆景市場的責任;承擔城市園林綠化人才培訓、科研成果和先進技術推廣;承擔城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文化建設和宣傳工作;承擔城市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五)市政工程監督科
負責組織開展市政管理、園林綠化政策研究工作;負責規範行業內行政執法程式;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及其安全運行監管工作;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園林綠化執法隊伍開展專項執法和執法培訓工作;參與城市管理綜合整治工作;參與行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負責指導、督促、檢查街道、鎮、鄉和社會各單位市容環境、園林綠化、市政設施工作。
(六)計畫財務科
編制市政建設維護、園林綠化資金使用計畫和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承辦機關各項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所屬單位經費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機關財務、內部審計和系統統計工作。
(七)人事科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務、群團、計畫生育、精神文明、愛國衛生、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資、統計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系統職工培訓計畫,負責局機關職工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教育工作;承擔本局及所屬單位的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監察室與人事科合署辦公。主要負責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市政園林管理局行政編制1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10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城市燃氣管理職責分工。區市政園林管理局指導城市燃氣工作,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承擔天然氣的監督管理工作,區商務局承擔液化石油氣經營的監督管理責任。(二)關於城市排水及管網設施職責劃分問題。城市整體排水及地下排水管網(含污水管網)設施統籌規劃建設、維護(修)管理職能由區水務局負責;城市地表積水及地面排水管網(溝)建設、維護(修)管理職能由區市政園林管理局負責。
(三)關於黔江城區河道堤防維修和管理問題。城區內黔江河道堤防的維修及河道堤防河床水岸線以內水域的清潔(清淤、清漂、除草等)由區水務局負責。河道水岸線以上堤防的綠化、養護、清潔及河堤燈飾等市政基礎設施由區市政園林管理局負責。
(四)區市政園林局將市政和城市園林綠化監察職責依法委託重慶市黔江區市政管理監察大隊和城市園林綠化執法大隊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