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2015〕50號
市規劃局:
你局《關於報請審批〈重慶大都市區規劃〉的請示》(渝規文〔2015〕255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重慶大都市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
二、重慶大都市區是以都市功能核心區和都市功能拓展區構成的主城區為核心,與城市發展新區各區的城區共同構成的城市區域,是重慶建設國家中心城市的功能載體,是國家“兩橫三縱”城鎮化戰略格局中成渝城市群的重要組成部分。重慶大都市區發展要突出重慶直轄體制優勢,充分利用重慶市作為省級架構直轄市的獨特優勢,統籌最佳化主城區、城市發展新區功能定位和資源配置,引導人口、產業、重大基礎設施等合理布局,推動大都市區整體融合發展。
三、科學布局大都市區的城鎮空間。大都市區按照“一心多極網路化”高度融合的空間結構進行布局。以主城區為核心,涪陵區、長壽區、江津區、合川區、永川區、南川區、綦江區、大足區、璧山區、銅梁區、潼南區、榮昌區等12個區的城區為增長極,構建由環形和多條放射狀城鎮發展軸聯結形成的軸帶圈層網路化空間形態,形成由主城區―各區城區―鎮組成的大都市區城鎮結構。
四、合理組織大都市區的城市功能。主城區要進一步發揮國家中心城市核心功能,著力發展現代服務業、高端研發及創意產業,提升帶動與輻射能力。城市發展新區要按照整體功能最最佳化的原則完善各功能板塊職能,加快發展現代製造業,推動產業和人口集聚,形成重慶大都市區功能互補、產業協作的一體化聯動發展格局。
五、強化大都市區綜合交通保障能力。構建大都市區一體化的綜合交通體系,促進大都市區內部都市功能核心區、都市功能拓展區和城市發展新區交通網路的融合。加快建設綜合運輸大通道和綜合交通樞紐大平台,完善各層級交通網路。加強大都市區與渝東北、渝東南以及四川、貴州相鄰縣市的互聯互通,將大都市區打造為西部地區綜合交通樞紐和長江上游航運中心的主要載體。
六、提升大都市區市政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堅持節流與開源並舉、保護與利用並重,構建區域統籌、河庫互備、豐枯聯調的水資源供應保障體系。堅持能源開發和輸入並重,預留預控區域性能源輸送設施和走廊,完善區域性燃氣幹線網路系統,最佳化儲配氣設施,全面提升電力和燃氣等清潔能源產、供、輸、配保障能力,構建安全可靠、清潔高效的能源保障體系。
七、重視美麗山水大都市區建設。加強山系、水系、綠系和文系的保護利用。融合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大型郊野公園等綠色開敞空間,形成立體化、複合型、網路式的區域生態空間骨架。加強巴渝傳統歷史文化傳承,推動地方特色文化發展,保存城市文化記憶,把大都市區建設成為巴渝文化特色明顯、歷史感厚重,山、水、城、林共生共榮的美麗山水城市。
八、加強規劃成果套用。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區政府要做好規劃內容的深化落實工作,在編制“十三五”規劃、有關專業規劃、區縣城鄉總體規劃時,應以《規劃》為依據,保持規劃的延續性和嚴肅性。有關部門應將《規劃》確立的重大項目列入實施計畫,予以實施。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