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酒莊酒顧名思義就是酒莊裡面所釀造出來的葡萄酒,一般要符合三個要素才能稱 之為酒莊酒或者莊園酒:一是在適合種植葡萄的地域擁有屬於自己的葡萄種植園;二是所種植樹的葡萄不是以商品出售,而是自用釀酒的原料;三是釀造和灌裝全過程都是在自己莊園中進行。三個條件缺一不可。
酒莊葡萄酒象徵著傳統工藝和高質量、高品味的葡萄酒。所以,酒莊不是以規模和產量取勝,而是以生產高質量的葡萄酒為目標,因此“酒莊酒”也就意味著高檔酒。
制度
1855年,法國正值拿破崙三世當政。三世國王想借巴黎世界博覽會的機會向全世界推廣波爾多的葡萄酒,而且想讓全國的葡萄酒都來參展。於是,他請波爾多葡萄酒商會籌備一個展覽會來介紹波爾多葡萄酒,並對波爾多酒莊進行分級。這無異於去捅一個馬蜂窩,因為那些酒莊個個都很自以為是,然而勝出者只能有一個。於是波爾多商會把責任推託給一個葡萄酒批發商的官方組織Syndicat of Courtiers,讓他們將所有酒莊分為5級,每個吉倫特區的紅酒生產者都包括在其中一個級別里。兩周后,Syndicat of Courtiers拿出了他們的分級,包括58個酒莊,1個超一級,4個一級,12個二級,14個三級,11個四級和17個五級。 超一級酒莊為:d'Yquem( 呂薩呂斯酒堡 ),一級酒莊為:Lafite-Rothschild( 拉菲 ),Latour( 拉圖 ),Margaux( 瑪歌 ),和Haut-Brion( 紅顏容 )。幾乎所有的等級園均來自梅多克,唯一例外就是Haut-Brion( 紅顏容,又譯奧比安),來自格拉夫產區。其他的產區也沒有包括在內,而且所有評出的酒莊全部集中在波爾多左岸地區,右岸的Cheval Blanc(白馬)這樣在18世紀就已經十分出名的酒莊也沒有包括在內,這不得不說明是這次分級制度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在這個分級制度內,同一級的酒莊也是有先後之分的,比如Mouton-Rothschild(木桐)就是二級酒莊裡的第一把交椅。但是這種做法招來了很多批評。1855年的9月,Syndicat of Courtiers給波爾多葡萄酒商會去了一封信,說明在同一等級內沒有先後之分,商會於是對名單進行了修改,統一級酒莊內按照字母順序排列,才將此事平息。自從1855年後,酒莊的名稱、所有者、葡萄園甚至葡萄酒的質量都有很多變化。現在名列分級制度的等級園內的有61個酒莊。當然即便是酒莊更名易主,如果其歷史上是等級園,他還將保持等級園的位置。唯一的一次變動就是1973年,在Philippe Rothschild男爵不斷努力下 ,Mouton Rothschild(木桐)由二級酒莊升級為一級酒莊。也就形成了現在世所共知的“六大名莊”。在此之後,格拉夫地區和聖·愛美隆地區在上個世紀中葉也進行了酒莊分級,只不過沒有像梅多克地區那樣分成5個等級。所有這些進入酒莊分級的酒莊都稱為“列級酒莊”,在酒標上能夠看到“Grand Cru Classe”的字樣。
條件
而所謂“酒莊酒”,眾多專家認為必須具備三個缺一不可的條件:一是在適合種植葡萄的地域,擁有屬於自己的葡萄種植園;二是所種的葡萄不是以商品出售,而是自用釀酒的原料;三是種植、釀造、灌裝全過程在自己的酒莊內進行。
其實,不論是歐洲還是中國,大家心目中真正備受推崇的頂級葡萄酒,不是因為他們擁有漂亮的酒莊和雄偉的建築,也不是因為他們對酒莊的種種包裝,而是來自他們透過精湛的釀酒技術對葡萄酒深刻的理解。
只有在對葡萄酒有著深刻理解的基礎上,才能熟練地駕馭從葡萄摘種到葡萄酒出窖的整個過程。而“酒莊酒”正是傳達出了來自葡萄、氣候、土壤、人文的豐富內涵,並將其最終化為令人嘆為觀止的酒香和口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