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縣城市管理局

(四)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對利用城市道路設定建築物、構建物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路燈規劃和城市夜景燈飾的設定、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協調、檢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設。 (八)負責城市規劃片區城市市政設施及城市橋樑的管理維護工作。

負 責 人:彭祖成
職 務:局長
辦公地址:郫縣郫筒鎮一環路西北段269號
\工作職能:
(一)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組織草擬我縣城市(城鎮)環境衛生、市政設施、市容環境的管理(管護)辦法。
(二)研究制定全縣城市(城鎮)管理及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具體承擔並組織全縣各鎮環衛、農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運處理及城市管理行政法為主的城鎮日常管理工作,並進行日常監督考核;編制城市管理工作經費的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對市容環境,市政設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進行監督管理
(三)負責管理全縣城市市容環境衛生工作;參與大、中型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方案審查和實施監督管理,參與城市(鎮)新建,改擴建項目中的環衛配套設施方案的審查和監督管理,負責管理全縣城市(鎮)道路的沖洗、灑水和生活垃圾、建築垃圾的收集、清運、處置,負責機動車清洗、環境衛生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建築垃圾和建築渣土運輸、消納等的管理;負責建築垃圾處置場地的規劃、定點、和監督管理;負責建築垃圾處置核准、洗車場設定備案及臨時占道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批、管理。
(四)負責對臨時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對利用城市道路設定建築物、構建物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城區停車場(庫)、菜市場(以下簡稱“兩場”)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布點並組織實施;負責臨時占道(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場所點)的規劃定點工作;負責政府投資建設的機動車停車場的日常管理;負責清理取締占道農貿市場、夜市、大棚市場、攤區的組織工作。
(六)負責全縣城市(城鎮)戶外廣告定點設定的審查和監督管理;對利用市政附屬設施、建築物、構建物等占用城市空間而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縣路燈規劃和城市夜景燈飾的設定、監督、管理;組織、管理、協調、檢查城市照明工程建設。
(八)負責城市規劃片區城市市政設施及城市橋樑的管理維護工作。
(九)會同相關部門擬定城市管理工作目標,受理市民有關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來信來訪和民眾投訴。
(十)負責組織城市管理工作相關的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市容環境管理的科學研究和社會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相對集中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管理方面法律
、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負責對全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組織、指揮、協調、監督、檢查工作;對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人員處罰不當和應受理而不受理的行為,作出或直接查處。
(十三)負責數位化城管工作。
(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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