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海山

邱海山,男,曾任河南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2017年4月12日,因在辦理畢業生分配、幹部調動、公務員登記和入警申報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黨政紀處分。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曾任河南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

人物事件

2011年以來,邱海山為了給其1993年出生、當時正在上學的女兒邱某提前準備一份工作,先後違規辦理了1988年出生的戶口和2003年原開封警校畢業的學籍,利用不正當手段辦理了2003年7月到鹿邑縣公安局工作的有關“畢業生分配”手續和公務員登記備案,最終為女兒謀取到了公務員身份、政法編制和財政工資,實現了其女兒“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

2016年4月至8月,在河南省委第六巡視組、鹿邑縣紀委、駐公安廳紀檢組先後對鹿邑縣公安局入警造假問題進行調查期間,邱海山等人為了毀滅證據,將全局500餘名民警的人事檔案拆分、轉移、隱匿甚至部分銷毀;為避免留下作案蹤跡,將縣公安局辦公區域相關監控設備破壞;為防止電子數據被恢復,將縣局政治處3台存儲有大量重要人事信息的辦公電腦硬碟格式化後徹底砸碎;為了獲悉調查組動態,安排、指使有關人員嚴密監視調查組工作動向。

2017年4月12日,河南省鹿邑縣公安局原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邱海山夥同民警劉萍、鹿邑縣人社局公務員管理股原股長張季梅等人,在辦理畢業生分配、幹部調動、公務員登記和入警申報過程中徇私舞弊、濫用職權、貪污、受賄,其中,邱海山為女兒篡改檔案年齡,最終實現其“7歲上警校、10歲當公安、長期領工資”目的。目前,邱海山、張季梅劉萍3名涉案人員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鹿邑縣公安局原政治處民警張曉耀等29名違紀人員也分別受到黨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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