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
血分證,是溫熱病發展最深重的階段,是以溫熱之邪引起耗血、動血、陰傷、動風為特徵。心主血,肝藏血,故熱邪傳入血分,勢必影響心、肝二髒;而且邪熱久羈,不僅傷血,並耗真陰,又能累及於腎臟,所以血分證以心、肝、腎病變為主,除具有營分證候且較為篤重外,尤以耗血、動風和肝風內動、肝腎陰虛為特點。
一般血分證多自營分傳入、亦有由氣分直接傳入的,所謂“氣血兩燔”。根據熱邪輕重和所犯部位的不同,臨床上血分證又常分為血熱妄行、肝熱生風、陰虛風動等證型。
血熱妄行的症狀為高熱、煩躁,甚或發狂,斑疹顯露,或吐血,衄血,便血等,舌絳紫而乾,脈數。病因病機為病多由營分未解而傳入,或氣分邪熱直入血分而致。
肝熱動風的症狀為神昏躁擾,高熱,兩目上視,牙關緊閉,手足抽搐,頸項強直,角弓反張,舌紅絳,脈弦數。病因病機為病由營分不解內傳,引動肝風所致,或由氣分熱盛而直接引動肝風。
陰虛風動的症狀為面色浮紅,口咽乾燥,神倦耳聾,或形瘦唇萎舌縮,昏沉欲睡,手足蠕動,或時而抽搐,心悸不寧,舌紅少津,脈虛細數。病因病機為病多由營分不解,內傳血分,且日久不愈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