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代全真道出,邱處機開創傳戒制度,公開設壇說戒,廣收門徒。凡願入道者必須受戒方能為道士。清初,全真龍門派傳戒道士王常月撰《初真戒律》,與《中極戒》、《天仙大戒》合稱“三堂大戒”。凡從他受此三戒之道士,須經百天戒期。
元明之際,戒律之外又出現清規。戒律為警戒於事前的行為準則,清規則是對犯律道士的懲處條例,它仍襲於佛教。《正統道藏》和《道藏輯要》所收《全真清規》與清代北京白雲觀所訂清規,均按道士所犯過失之輕重,分別處以跪香、催單(勸離)、革出(逐出)、杖革(杖責逐出)以及火化(處死)等。
現存道教戒律主要收入《正統道藏》三洞之戒律類。《雲笈七籤》和《道藏輯要》亦有收錄。較著者有《太上經律》、《洞玄靈寶天尊說十戒經》、《太上老君經律》、《天仙大戒》、《初真戒》、《中極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