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
現在,將十戒的名目,條列如下:
①不殺害有情:此與素食思想雖有關聯,但卻並不等於規定素食,而是規定不得殺生。
②不偷盜他人財物:乃至一針一線。
③斷絕男女的淫事:此與五戒所不同者,乃是由不邪淫而進為不淫。
④不妄語:此與五戒的相同。
⑤不飲酒:亦與五戒的相同。
⑥不非時食:過了日中之後,不得進食,這是印度當時,各沙門團的共同原則,也是出家人的共通生活方式的一種。
⑦不用花?等的一切裝飾,也不得以香水、香油等物擦臉塗身:這是為了避免虛榮心,以及男女之間的相互誘惑而制。
⑧不得自作歌舞、音樂、伎藝等的世俗遊戲,亦不得存心去觀賞世俗的歌舞、音樂和伎藝等的演唱:此乃為了不使已經出家的身心,再為世俗的娛樂所迷,引發貪戀欲情的心理。
⑨不坐臥華美輕軟而高貴的床座:為免引起高傲心和舒適感,而忘了生死的苦惱,所以應當臥坐堅硬低下的床座。
⑩不為自己保持金錢:出家的人,應該常處於物質生活的貧窮之中,不儲蓄金錢,也不手持金錢等的財寶,目的是滅除對於身外之物的貪求之心,若有一念貪求存在,他便無法進入解脫之門。不過,為了教團大眾的生活,以及寺院經營的維持,保持金錢,不為過失。
這是出家沙彌的戒律,也是進入解脫之門的守則。但是,在家的信徒,也有學習出家戒律和體驗出家生活的機會,即是逢到每月的齋日即是布薩日,依現代而言,也可稱作佛教的假日或節日吧!在家的信徒,可在那天的一日一夜中,守持沙彌十戒中的前八條,稱為八關齋戒。
至於沙彌尼戒,和沙彌戒相同。所不同的是沙彌依止比丘而住,為比丘當待者,並且學習比丘的威儀;沙彌尼依止比丘尼而住,為比丘尼當侍者,並且學習比丘尼的威儀。
沙彌十戒
所謂沙彌,意譯為求寂、息慈、勤策。即止惡行慈,覓求圓寂的意思。在佛教僧團中,指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年齡在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的出家男子。同此,出家女子稱“沙彌尼”。以其勤於策勵成為比丘、比丘尼,故前者譯為“勤策男”,後者譯為“勤策女”。
《摩訶僧祇律》及《四分律行事鈔》以年齡區別沙彌(尼)為三種:
(一)驅烏沙彌(尼):年齡在七至十三歲之間,尚無法擔負其它任務,但已具有守護谷麥,驅走曬穀場上烏鳥的能力。
(二)應法沙彌(尼):年齡在十四至十九歲之間,已可堪任服役,與法相應,五年中受師調練後,即可進入比丘(尼)位。
(三)名字沙彌(尼):年齡已超過二十歲,然尚未受具足戒,仍為沙彌(尼)者。不論何種沙彌(尼),必須受持十戒,方能正式稱為沙彌(尼)。沙彌(尼)十戒即:1.不殺生;2.不偷盜;3.不淫;4.不妄語;5.不飲酒;6.不著花鬘好香塗身;7.不歌舞唱伎亦不往觀聽;8.不坐臥高廣大床;9.不非時食;10.不捉持金銀寶物。前九戒與八關齋戒相同,唯第十戒,乃因佛陀深知金銀貨幣易增長貪心,易與人爭利,最後成為財富的奴隸,終為錢財所束縛。這是為了破除貪心而制定的戒條。
其它
在佛教僧團中,首位沙彌為羅?羅。至後世,對受持十戒的沙彌(尼),稱為“法同沙彌(尼)”,是真實的沙彌(尼)。如果只是剃髮染衣,還未受沙彌(尼)十戒的,則名之為“形同沙彌(尼)”,即實質上未具有沙彌(尼)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