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人員、書記員、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有權口頭或者書面方式申請他們迴避:是本案當事人或者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近親屬;與本案有利害關係;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案件的公正審理。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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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迴避
刑事訴訟中的迴避,是指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審判人員等因與案件或案件的當事人具有某種利害關係或其他特殊關係,可能影響刑事案件的公正處理,而不得參加辦理該案...
概念 意義 主要內容 適用人員 理由與種類 -
迴避制度
迴避制度,是指審判人員和其他法定人員在遇有法律規定的情形時,退出對本案審理的制度。迴避制度是為了保證案件獲得公正審判而設立的一項制度。根據法律規定,迴避...
法官任職迴避制度 公務員迴避制度 檢察人員迴避制度 會計人員迴避制度 -
《公務員迴避規定》
2011年12月,中組部、人社部印發《公務員迴避規定(試行)》,規定公務員要進行任職迴避、地域迴避和公務迴避。明確了公務員一般不得在成長地擔任市(地、盟...
(試行)簡介 (試行)印發通知 (試行)全文 -
行政迴避
行政迴避是指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因其與所處理的事務有利害關係,為保證實體處理結果和程式進展的公正性,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請...
起源 重要性 緣由 程式 -
迴避申請書
迴避申請書的條件當事人向仲裁機構提交迴避申請書,申請具有法定情形的仲裁員迴避,必須符合《仲裁法》規定的條件:(1)提出迴避申請的主體必須是仲裁當事人,即...
迴避申請書的條件 迴避申請書內容 迴避申請書的寫作 -
迴避制
迴避制是指為了保證案件的公平審判,要求與案件有一定利害關係的審判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不得參與本案的審理活動或訴訟活動的審判制度。
概念解釋 歷史由來 實例套用 -
審計迴避制度
筆者認為:對審計迴避的審查應當分為審計機關自查與被審計單位監督。 由上級審計機關決定的,應由上級審計機關複議。 筆者認為應當對違反審計迴避制度的審計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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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迴避
任職迴避亦稱“職務迴避”。公務員不得擔任與其法定親情關係有直接關聯的職務的制度。任職迴避中的親屬關係包括:(1)夫妻關係;(2)直系血親關係;(3)三代...
對象 詳細資訊 -
指定迴避
迴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沒有申請他們迴避的,應當由同級人民檢察院...等),本人沒有自行迴避,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也沒有申請其迴避的,檢察長或者...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也沒有申請其迴避的,院長或者審判委員會應當決定其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