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綁架

軟綁架

軟綁架,就是採用非暴力的色誘、行賄、流言等手段,逼迫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情,以達到自己目的。這種軟綁架可以體現在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比暴力綁架更具隱匿性和危害性。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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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綁架,是一種既不使用暴力,也不必把人劫走,卻達到與“綁架”同等效果的行為,在比武力綁架更大範圍、更多人群中,暗流涌動。甚至對人們的傷害,對社會的破壞,比之於“綁架”,有過之而無不及。這種“綁架”,不用一槍一彈、一刀一棍的暴力手段,而改用金錢美色、審批監管、輿論和知識等等,如同誘人吸食毒品,讓你上癮、失志、失神,所劫取的不是人的形體,而是人的心靈。這就把“綁架”的內涵深化了,外延擴大了,但也使其朦朧了,模糊了,“臉上”搽脂抹粉了,“嘴巴”帶上甜味了,真是“創新發展”了,使人美醜難辨了,好壞不分了,暈暈乎乎可能就坐上賊船了。

手段

錢色

以錢色為手段,是“軟綁架”較為多發的形態。其特點是慣於利用人性的弱點,具有較大的誘惑性。其對象主要是手握實權的人物,官場更為多見。在中國近期的反腐鬥爭中,不少落馬的“前官員”,在懺悔反思其走上墮落之路的原因和過程時,儘管各有獨特之處,但共同點是經不起金錢或美色的誘惑。有的是從貪圖蠅頭小利開始,逐漸擴大胃口,一步步踏入別人的“狩獵圈套”“桃色陷阱”。有的則想“撈一把後再洗手”,但一次受賄,落下把柄,“一失足成千古恨”,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與鼠同舍,與狼共舞,在罪惡的道路上越走越遠。

審批監管

以審批監管為手段,是“軟綁架”中最普遍的形態。其特點是常常披著“合法”的外衣,冠冕堂皇地法外施權,吃拿卡要。對象當然是被監管者,即需要審查批准或開個證明、蓋個公章者。2015年廣泛流傳的為證明“我媽是我媽”而四處碰壁等近似笑話的新聞,不僅暴露了行政機構重疊、辦事拖拉扯皮、權力運行機制僵化、操作不近人情等等官僚主義作風,而且由此帶出了不少以權謀私的隱情。從陸續披露的“行賄日記”中,可以看出,確有人初始行賄是無奈之舉,因為“不給神仙上供,他就不顯靈”。也有受賄者說,自己是“上當受騙”“被腐蝕”的。這當然是無理狡辯。“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你的“籬笆”扎得牢,野狗哪能進得來?歸根到底是自己首先突破了法紀和道德的底線,而後才讓人鑽了空子。在許多案例中,以權謀私、行賄與受賄,常常是統於一身的,雙向的,對上行賄的財物,多是對下索取而來的。

製造輿論

以流言製造輿論為手段,是“軟綁架”見效最快的形態。其特點是以網際網路信息傳播為平台,常常打著民主、監督、言論自由的旗號,具有較強的煽動性,可在短時間內形成輿論熱點。對象多無固定人群,面向全社會,隨意性、隨機性很強。有的人故意製造謠言,編造聳人聽聞的“故事”,發布誹謗污衊性言論和淫穢色情視頻。有的人肆意放縱,為所欲為,不僅公開對某事某人辱罵、攻擊和人身威脅,而且甚至醜化祖國,以及各代英烈。而某些客群常常因此被煽動情緒,不深入思考,冷靜分析辨別複雜的信息,在未獲得實情、搞清真相前,便隨聲附和,加入了傳播有害言論的隊伍,變成了別人的傳聲筒。

知識綁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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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補習班”“才藝課”為手段,是“軟綁架”中最為成功的形態。其特點是利用市場機制和人們望子成龍的心態,以知識為誘餌,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吸引力。對象當然是少年兒童的父母,也涉及一些中國小校。現在不少家長在埋怨:學校功課太重,時間安排太緊,課餘作業太多,但一邊埋怨一邊又給孩子加壓,逼著他們上各類“輔導班”“才藝課”。孩子從學校放學後立即轉入奧數班、外語班、語言班等等,周六、周日又去學音樂、學美術……什麼是“輔導班”?一名吃盡苦頭的網友“小春”寫道:它“在字典里的解釋應當是:剝奪孩子快樂、扼殺孩子想像力、讓孩子快速厭學的最有效工具之一”。真是一語中的,一針見血。難道父母們不心疼自己的子女?當然不是。但他們更擔心在激烈的競爭中,孩子“輸在起跑線上”,這就為各類補習活動提供了廣闊的市場,而一些公辦學校也順水推舟,被這種“超前教育”牽著鼻子走。為少兒辦補習班、讓他們學才藝,並非壞事,但為搶占競爭的先機,故意渲染炒作其“超前”效果,形成不良輿論氛圍,便誤導了家長,傷害了孩子。當然,這也暴露了中國教育體制的一些深層次問題。

自我綁架

“軟綁架”的形態,當然不止以上幾種。有人問:“有了孫子,成了孫子”“有了車子,軟了身子”“有了手機,丟了腦子”等等,是否是被“孫子”“車子”“手機”“軟綁架”了?答:這些不是外力綁架,應歸類於“自我綁架”。他們的“愛心”過度了,超限了,走向反面了,他們可能是被溺愛和懶惰綁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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