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中國,目前(2015年),部分官員為了避免負責任、受牽連,對企業“軟拒絕”,現在“不接電話、不批檔案”就是一些官員的“新狀態”。
在2015年全國兩會期間,類似於這種“軟拒絕”的現象就引起過熱議,比如有人大代表指出,官員現在“不吃不喝了,但事也不辦了”。這就是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到的“為官不為”。顯然,無論是“軟拒絕”還是“不辦事”,不僅會影響到企業經營、經濟成長,也會對政府形象造成新的損害。
“軟拒絕”是近兩年出現的新現象。儘管國務院有關部門不斷在簡政放權,但部分審批權下放到地方後,由於一些地方官員不作為,審批難的問題仍然存在。據說,官員們“軟拒絕”的藉口有很多,而且很多藉口看起來似乎合情合理,這讓急於辦事的企業沒有辦法。
原因
1.由於高壓反腐,地方官員擔心在給企業辦事過程中自己被拖下水,所以想辦法逃避辦事企業。或者是由於考核問責比以前嚴了,地方官員為了少擔風險少擔責任,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來對待工作。
2.如今官員不願意辦事,是因為缺少利益驅動。以前,官員們之所以願意為企業辦事,是由於中間有官員的利益,比如企業除了請吃請喝請玩,逢年過節還有各種“表示”,尤其一些項目中有回扣提成,自然辦事積極。如今辦事沒有好處,官員就不積極了。
解決方法
對於官員“軟拒絕”,必須要“硬約束”,才能讓官員們不敢、不想、不能找理由拒絕為企業辦事。首先要通過考核問責去觸動官員利益。即細化考核問責制度,不給官員“軟拒絕”的機會。應該針對“軟拒絕”現象完善考核問責制度,並把評價官員工作表現的權力真正交給前來辦事的民眾和企業。
其次,進一步簡政放權並細化權力清單、責任清單。現在,雖然各地政務大廳都公開了辦事的程式、時間以及相關辦事條件,表面上看有利於提高辦事效率,但仍然設定了很多前置條件,而這恰恰成了官員“軟拒絕”的藉口。只有進一步簡化手續,進一步明確官員辦事責任,才能減少官員找理由推脫。
再者,也要允許官員有適當的試錯機會。一些官員“軟拒絕”是因為怕擔風險,那么,就應該打消官員這種顧慮。如今,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無論是發展經濟還是其他方面,都提出了“創新驅動發展”,企業創新就意味著要冒一定風險,負責審批的官員自然也會冒一點風險。要適當允許在一定框架內創新試錯,官員辦事時顧慮才會少一些。
另外,要從思想觀念上去糾正官員不作為。一方面是批評、糾正不作為思想;另一方面是教育、鼓勵官員積極作為。當然,嚴厲問責才是鞭策官員積極作為的有力鞭子。如果我們以反腐的力度去治理官員不作為,嚴厲問責一批不作為的官員,必然能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