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醫鬧”是指受僱於醫療糾紛的患者方,與患者家屬一起,採取各種途徑以嚴重妨礙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影響的形式給醫院施加壓力從中牟利的行為,採取在醫院設靈堂、打砸財物、設定障礙阻擋患者就醫,或者毆打醫務人員、跟隨醫務人員,或者在診室、醫師辦公室、領導辦公室內滯留等。隨著中國法制建設的加強,2014年以來,打砸醫院、傷醫辱醫的“硬醫鬧”已經有所減少,極端暴力事件數量也有所下降,與此同時,“軟醫鬧”逐漸浮出水面。
表現形式
中國醫師協會法律事務部主任鄧利強定義了4種“軟醫鬧”的形式:1.每天坐在醫院診室外、對前來就診的患者講述診室內醫生的“惡劣行徑”;
2.不定期給媒體寫信、或將不實信息通過自媒體或論壇在網上進行放大;
3.不斷使用編造出來的信息向醫院上級單位舉報這家醫院院長或醫生存在的問題;
4.壓床不出院。
典型事件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就發生了一起典型的“軟醫鬧”事件。2013年2月15日,張先生的母親因血壓稍高身體不適住進該院,100天后不幸去世。張先生隨後不斷到醫院進行投訴,要求心內科主任李醫生退回收受的一張3000元的加油卡、兩本郵冊和4塊熊貓金幣。此後,醫院反覆以面談、電話、掛號信、手機簡訊和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溝通20餘次,患者家屬不接受通過第三方調解、鑑定、訴訟等正規途徑解決醫療糾紛。與此同時,張先生向上級醫療行政主管部門、紀檢監察和公安機關等舉報李虹偉醫生勒索家屬財物,但是調查並未發現李醫生勒索財物的相關證據。該院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醫生告訴健康界,這名家屬兩年來一直在造謠中傷醫生,希望用輿論壓力迫使醫院私了,醫生也在這起事件中被傷害得非常抑鬱。
出現原因
表面上看,醫護人員似乎是“軟醫鬧”的受害者。但究其原因我們不難發現,“軟醫鬧”恰恰暴露出了法制建設的滯後以及醫院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甚至社會形態發生的變化,都有可能是“軟醫鬧”形成的原因之一。1、法律的不健全讓“軟醫鬧”有了生存的土壤。
無論是傳統意義上的“硬醫鬧”,還是軟磨硬泡的“軟醫鬧”,“醫鬧”這個辭彙在法律上並沒有明確的定義。不難看出,“醫鬧”是特殊時期的產物,一定會是個壽命很短的辭彙,醫院要充分認識到患者或家屬的“鬧”究竟因為什麼,在充分尊重人的權利之時,來確定何種行為是超出了這種權利範圍。比如找記者、使用自媒體發布信息,這原本是患者的權利,但一旦涉嫌誹謗造謠,醫院又很難維權。有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指出,還有一種情況是患者不幸去世後,家屬拒絕火化,有的屍體甚至在醫院存放十幾年,醫院如果強行火化,法務部門很少站在醫院一邊。“軟醫鬧”的出現,顯示了法律在醫療秩序維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很多“軟醫鬧”實屬被逼無奈。
明顯觸犯法律的“硬醫鬧”在逐年減少,凸顯出了“軟醫鬧”對醫院的殺傷力。然而在部分業內人士看來,不少患者原本知書達理心態平和,但卻被逼成了“軟醫鬧”。長期壓床患者有一部分是對診療程式和結果不滿,但更多是治療後的康復沒能得到相應的支持和救助,患者只能一直住在醫院,這體現了社會救助制度的缺失。顯然患者所遭受的傷害並非醫院所致,但這種行為搶占了醫療資源,讓醫院也成了受害者,因此單純把醫院和所謂醫鬧對立起來是不對的。
3、良好的社會形態也減少暴戾之氣。
醫患矛盾只是社會整體矛盾的一方面,並不具有太多特殊性。從社會學角度來看,當股票上升、經濟趨穩的時候,社會矛盾就會呈下降趨勢,因此用打砸這種挑戰法律的“醫鬧”自然會越發減少,“軟醫鬧”才會顯現出來。
應對措施
事實上,在法制逐步健全的進程當中,減少“軟醫鬧”仍然首先需要提高醫院自身的管理水平。可以肯定的是,任何行業都有可能遇到無理取鬧的人,但這種人一定是少數,且應採取法律手段處理。醫療界資深管理顧問賀濱認為,中國的公立醫院普遍管理水平不高是不爭的事實,這也導致了很多醫患糾紛。由於司法救濟渠道不暢通或不公平,一些患者被迫採取“醫鬧”方式維權,這時,據理維權的患者和無理取鬧的患者就被混淆而難以區分,這是被多數爭論者忽略的核心問題。執法機構很清楚單方面處置維權者既不公平也不容易,同時也很難弄清真相,所以常常消極不作為,而這樣做的後果就是給那些真正無理取鬧者提供了非法獲取利益的機會。對於一些確實無理取鬧的患者,鄧利強建議,醫院應堅持主張,當遇到惡意欠費、長期壓床、散布謠言等行為的患者,醫院應主動起訴,而不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態去應對。
從心理學角度講,一些原本性格偏執的人,也容易成為“軟醫鬧”。北京回龍觀醫院精神科主任醫師王健認為,有些偏執患者更傾向於外歸因,但不一定會打打殺殺,在自認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時,可能會用偏執但不一定暴力的方式去與醫院對立對抗。當醫院遇到這種類型的患者時,切不可與之對抗,而是要本著尊重事實的前提,採取有理有利有節的方式對患者進行疏導。“‘醫鬧’的形成,促使醫療機構的診療行為逐步規範,這對醫院來說是挑戰,要讓壞事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