跡地

跡地

跡地,林業上指採伐之後還沒重新種樹的土地。

林業上指採伐之後還沒重新種樹的土地。

詞目: 跡地

英文: cut-over land

釋文:森林採伐、火燒後,五年內未更新的土地。據中國土地利用現狀調查,截至1996年10月31日全國跡地總面積為1090.8千公頃(1636.2萬畝),占林地總面積的0.5%。跡地分布以東北區面積最大,占全國跡地面積的36.6%,其次是中南區,占21.7%;按省來看,以黑龍江省跡地面積最多(383.3千公頃),占全國跡地的35.1%。跡地面積中採伐跡地占3/4,火燒跡地占1/4。對跡地要因地制宜進行更新,以儘快恢復森林植被,防止因地表長期裸露造成水土流失而導致土地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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