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力平價說

是一種比較古老的學說,早在16世紀就出現了該思想的萌芽。16世紀中業,西班牙的薩拉蒙卡學派研究了貨幣供給與價格的關係,並指出國內價格上漲是一國貨幣供給量增加所引起的;貨幣貶值則是由國內物價上漲所導致的。1802年,英國經濟學家桑頓(H.Thornton)最早提出購買力平價思想。其後,它又成為英國古典經濟學家李嘉圖的經濟理論中的組成部分。1916年瑞典經濟學家卡塞爾(GustavCassel)在總結前人學術理論的基礎上,系統地提出:兩國貨幣的匯率主要是由兩國貨幣的購買力決定的。這一理論被稱為購買力平價說(Theory of Purchasing Power Parity,簡稱PPP理論)。

兩種形式

購買力評價說分為兩種形式:絕對購買力平價(AbsolutePPP)和相對購買力平價(RelativePPP)。絕對購買力平價認為:一國貨幣的價值及對它的需求是由單位貨幣在國內所能買到的商品和勞務的量決定的,即由它的購買力決定的,因此兩國貨幣之間的匯率可以表示為兩國貨幣的購買力之比。而購買力的大小是通過物價水平體現出來的。 根據這一關係式,本國物價的上漲將意味著本國貨幣相對外國貨幣的貶值。 相對購買力平價彌補了絕對購買力平價一些不足的方面。它的主要觀點可以簡單地表述為:兩國貨幣的匯率水平將根據兩國通脹率的差異而進行相應地調整。 它表明兩國間的相對通貨膨脹決定兩種貨幣間的均衡匯率。從總體上看,購買力平價理論較為合理地解釋了匯率的決定基礎,雖然它忽略了國際資本流動等其他因素對匯率的影響,但該學說至盡仍受到西方經濟學者的重視,在基礎分析中被廣泛地套用於預測匯率走勢的數學模型。傳統的購買力平價說以兩國總的價格對比來計算購買力平價,並以此作為均衡匯率。實際上,它假定所有的商品都是貿易品,但是,總的價格對比中包括了許多非貿易品(無法進行國際交換的商品),這些商品有些由於本身的特點,有些由於人為的限制,而不能進入國際商品流通。它們僅在國內交易,不影響外匯供求,其價格與匯率之間並無直接的聯繫。因此,以總的價格水平對比即一般物價指數比率計算的購買力平價不能反映兩國貨幣的實際均衡匯率水平。為了克服這一缺陷,購買力平價支持者提出了擴展購買力平價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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