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資料
職稱:研究員、博導
職務:所長
研究領域:巨觀經濟及財經理論、政策
工作單位:財政部科研所
個人簡歷
賈康,1954年7月出生。1978年3月至1982年1月在北京經濟學院經濟系學習,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82年2月至1985年4月入財政部科研所研究生部,獲經濟學碩士學位。1995-1998年於財政部科研所完成在職研究生學習,獲博士學位。
1985年至今在財政部科研所工作,歷任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科研所副所長、所長。在財政稅收與國民經濟的理論、政策研究領域有十餘年的豐富工作經驗,曾主持或參加多項國家級、部級研究項目,著有書籍十餘部,論文兩百多篇。
個人榮譽
1995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1997年評為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高層次學術帶頭人。
1988年曾入選亨氏基金項目,赴美國匹茲堡大學做訪問學者一年。
多次主持國家級.部委級課題和國際合作研究項目,近二十年時間裡,出訪了近三十個國家。應清華大學、北京大學、中央黨校、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及亞洲開發銀行、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等的邀請進行多次講學、講演。多次參加國家經濟政策制訂的研究工作,2002年6月24日受朱鎔基總理之邀和2003年6月27日受溫家寶總理之邀座談經濟工作(被稱之為“中南海問策”)。
對房產稅的認識
這需要從保障與市場兩軌統籌,取消經濟適用房,而在交易、保有環節收稅。在房地產保有環節開徵物業稅,雖然不能在長時期在表面形態上有效降低房價,但會是商品房需求的總規模表現得更少泡沫,總體房價表現更沉穩,更有效地減少房價大起大落所帶來的負面效應和對社會生活的衝擊。
賈康認為,徵收房地產稅至少有三大正面意義:首先房地產稅是與分稅分級財政體系相匹配的的地方稅體系的重要財源支柱;其次房地產稅是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過程中不可缺少的配套條件;第三,房地產稅還會增進財產稅再分配調節功能,對整個社會和諧及長期可持續發展的正面意義也是值得期待和肯定的。
人物觀點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表示,我國現階段西部乃至全局的發展不應簡單照搬“去槓桿化”的做法,相反,與機制建設、深化改革相結合的“加槓桿化”符合發展的現實需要。2011年6月17日,賈康發表微博稱一些實權單位和壟斷部門的"集資建房"帶有嚴重的權力色彩,明顯背離住房制度改革方向,是新的分配不公和變相瓜分公共資源、國有資產,值得重視和防患。
在關於房地產稅的通盤考慮中,須涉及在整個不動產開發、交易、保有全鏈條中各個環節的各種稅之外的費,納入視野,加以整合。賈康認為房地產稅應堅持“調節高端”原則,不能夠簡單照搬美國“普遍徵收”模式。
人物著作
《財政本質與財政調控》(專著,經濟科學出版社 1998 年)
《轉軌時代的執著探索——賈康財經文萃》(文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
《財政與發展》(主筆,浙江人民出版社 2000 年)
《轉軌中的財政制度變革》(主筆,遠東出版社 2000 年)
《中國財政50年》(總纂、副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9年)
《亞洲金融危機與中國的積極財政政策》(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1 年)
《轉型時期中國金融改革與風險防範》(主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年)
《世界貿易組織與財稅政策》(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
《地方財政問題研究》(主持,經濟科學出版社2004年)
《公共財政與公共危機:“非典”引發的思考》(主編之一,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年)
《從民怨到民享——地方稅費改革研究》(主編,吉林科技出版社 2001 年)
《教育投入問題研究》(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2002 年)
《市場中的國有企業》(合作,人民出版社 1992 年)
《中國社會主義財政理論與實踐》(副主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3 年)
《稅務人員實用手冊》(主編,中國經濟出版社 1994 年)
《中國企業籌資與投資全書》(副主編,中國統計出版社 1994 年)
《財政邊緣考察》(主編之一,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5 年)
《港澳台財經與華僑華人經濟》(主筆,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 1996 年)
《鄉鎮企業財務會計》(合作,新時代出版社1986年)
人物軼事
遭遇車禍質疑錦湖輪胎
2011年9月1日下午,經濟學家賈康及家人駕車行駛於京滬高速滄州德州段時,車輛爆胎,發生車禍受傷。9月3日,賈康在病床上發微博講述此事,並控訴錦湖輪胎,疑因其質量問題致車禍發生。錦湖輪胎暫無回應,其客服稱,如消費者懷疑輪胎有問題可到指定服務點免費檢測。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專家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是直屬國務院的政策研究和諮詢機構。主要職責是研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改革開放中的全局性、綜合性、戰略性、長期性、前瞻性以及熱點、難點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提供政策建議和諮詢意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擁有一批著名的經濟學家和高素質的專家隊伍,在國內外的影響力不斷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