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

(二)擬訂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審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市人民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 (三)辦理市人民政府規章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區(市、縣)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七)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仲裁機構工作。

工作職能

根據《中共貴州省委辦公廳、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陽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廳字〔2009〕71號)和《中共貴陽市委、貴陽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築黨發〔2010〕6號),設立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制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加掛貴陽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貴陽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牌子。
一、職責調整
增加對全市依法行政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全市依法行政工作進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負責相關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
(二)擬訂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畫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審查、修改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承辦市人民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
(三)辦理市人民政府規章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區(市、縣)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四)根據需要擬訂地方性行政法規、政府規章的配套檔案,處理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組織實施中的有關問題;協調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實施過程中的矛盾和衝突,協調、解決行政執法爭議。
(五)參與市人民政府重大項目決策論證,為市人民政府重大經濟和社會管理活動提供法律諮詢、法律審核和法律服務;承辦市人民政府作為民事主體涉及的有關法律事務。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過錯責任追究制,組織、協調開展行政執法檢查,負責對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執法情況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相對集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和開展綜合執法試點工作。
(七)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事項,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協調全市仲裁機構工作。
(八)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九)組織對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人員、行政複議工作人員、實施行政許可人員、行政執法和行政法制監督人員進行培訓。
(十)指導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隊伍建設,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交流,組織進行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英文翻譯和審定,組織彙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
(十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機要、文電、檔案、信息、督辦、保密、行政、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接待、財務、法制網站建設管理、目標績效考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後勤服務等工作;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相關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建議;開展政府法制宣傳和有關法制建設的調研工作。
承擔貴陽市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2、法規一處
聯繫公安、國安、監察、國土資源、外事(僑務、港澳)、人防、環保、統計、住房和城鄉建設、規劃、司法、城管(綜合執法)、公積金、房改、軍事、移民、應急、督辦督查、“兩湖一庫”、國防教育、信訪、勞教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審查上述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起草相應的立法解釋意見;辦理涉及上述有關部門職能的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廳局、市人大、市人民政府交辦的立法調研和徵求意見工作。
3、法規二處
聯繫發改、工業和信息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財政、交通運輸、商務、工商行政管理、旅遊、技術質量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物價、煤炭、安全生產、教育、科技、民族宗教、民政、政務中心、水利、農業、林業、文化、衛生、人口與計畫生育、審計、國資、稅務、廣播電視、體育、新聞出版、智慧財產權、檔案、糧食、供銷、機構編制、氣象、金融、保險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審查上述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規章草案,起草相應的立法解釋意見;辦理涉及上述有關部門職能的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廳局、市人大、市人民政府交辦的立法調研和徵求意見工作。
4、行政執法監督處
組織、指導、協調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參與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檢查;組織起草有關行政執法監督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草案;承擔組織建立、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的相關工作;負責承辦相關部門執法類規範性檔案制定權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人員執法資格的審查,對行政執法人員持證執法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主體的清理、確認工作;承辦城市綜合執法及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等工作的申報審核和組織指導;協調解決行政執法爭議。
5、備案審查與編譯處
承辦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擬制的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前置審查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規章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區(市、縣)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各部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負責組織市人民政府規章的英文翻譯和審定;組織彙編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6、行政複議應訴處
承擔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的行政複議案件,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工作,承辦全市重大行政複議案件決定的備案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的統計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賠償案件的審理,指導、協調、監督全市行政賠償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項,指導、協調全市仲裁機構工作;承辦全市行政複議工作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6、法 律 事 務 處
承擔市人民政府法律事務顧問室的日常工作;為市人民政府領導的工作提供法律諮詢;為市人民政府的重大活動提供法律意見;為市人民政府重大決策提供法律論證;參與市人民政府重大經濟契約的談判和簽訂,審查和準備談判所需要的有關法律依據和法律文書;受市人民政府委託,代理市人民政府辦理民事法律事務;為市人民政府提供其他有關法律服務。

地址

貴陽市金陽新區市級行政中心“一期”辦公樓B區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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