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義
貨幣收益(pecuniary benefits)指由於經濟對一個項目的調整引起的相對價格的變化帶來的收益(用以與增加社會福利的真實收益相區別)。
經濟學上的收益概念
從歷史上看,收益概念最早出現在經濟學中。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將收益定義為“那部分不侵蝕資本的可予消費的數額”,把收益看作是財富的增加。後來,大多數經濟學家都繼承並發展了這一觀點。1890年,艾·馬歇爾(Alfred Maarshell)在其《經濟學原理》中,把亞當·斯密的“財富的增加”這一收益觀引入企業,提出區分實體資本和增值收益的經濟學收益思想。
20世紀初期,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爾文·費雪發展了經濟收益理論。在其《資本與收益的性質》一書中,首先從收益的表現形式上分析了收益的概念,提出了三種不同形態的收益:
(1)精神收益——精神上獲得的滿足;
(2)實際收益——物質財富的增加;
(3)貨幣收益——增加資產的貨幣價值。在上述三種不同形態的收益中,既有可以計量的,也有不可計量的。其中:精神收益因主觀性太強而無法計量,貨幣收益則因不考慮幣值變化的靜態概念而容易計量。因此,經濟學家只側重於研究實際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