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是現代社會廣泛使用的一個概念。人們根據他們各自的立場和目的給予這個概念以不同的解釋。根據日本學者一番ク瀨康子的解釋,社會福利“是泛指解決有關‘福利’問題的各種社會方法和政策”。但是,僅僅作這樣的解釋是不足以幫助我們掌握社會福利的意義和價值的。因為,福利也涉及人們的主觀感受和實際的生活狀態,並且和各種社會事項相聯繫。

介紹

社會福利社會福利

社會福利是現代社會廣泛使用的一個概念。人們根據他們各自的立場和目的給予這個概念以不同的解釋。根據日本學者一番ク瀨康子的解釋,社會福利“是泛指解決有關‘福利’問題的各種社會方法和政策”。但是,僅僅作這樣的解釋是不足以幫助我們掌握社會福利的意義和價值的。因為,福利也涉及人們的主觀感受和實際的生活狀態,並且和各種社會事項相聯繫。

福利首先是同人的生活幸福相聯繫的概念。在英語裡,“福利”是welfare,它是有well和fare兩個詞合成的,意思是“好的生活”。但是,什麼是“好的生活”卻是一個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的事情。它既可以指物質生活的安全、富裕和快樂,也可以是精神上、道德上的一種狀態。社會福利還與社會政治相關聯,既被看作是一種國家治理的狀態,又被看作是調整社會關係的手段。所以,“福利不單單表現為心情等主觀因素,而是作為一個人主動追求人間幸福生活權利的基礎、機會和條件,以及在日常生活中所做的各種必要的努力”(一番ク瀨康子)。

從一般抽象的意義來說,福利就是能使人們生活幸福的各種條件。它既包括人的身體應得到的保護和照顧,也包括影響人的智力和精神自由發展的各種因素。而作為“社會福利”就更超出了個人的範疇,要求人們在“社會”的層面上來考慮和解決如何使人能夠過一種“好的生活”。它涉及社會根據什麼來幫助人們生活的幸福,需要通過什麼樣的制度和政策安排來保證他們生活的幸福。

社會福利是指國家依法為所有公民普遍提供旨在保證一定生活水平和儘可能提高生活質量的資金和服務的社會保障制度。一般社會福利,主要指社會服務事業及設施。社會福利制度一般來講具有四個特點:社會福利是社會矛盾的調節器;每一項社會福利計畫的出台總是帶有明顯的功利主義目的,總是以緩和某些突出的社會矛盾為終極目標。

社會福利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最高綱領。

形式

社會福利一般包括現金援助和直接服務。現金援助通過社會保險、社會救助和收入補貼等形式實現;直接服務通過興辦各類社會福利機構和設施實現。主要內容有:醫療衛生服務、文化教育服務、勞動就業服務、住宅服務、孤老殘幼服務、殘疾康復服務、犯罪矯治及感化服務(見矯治社會工作)、(見感化教育)、心理衛生服務、公共福利服務等。服務對象包括老年人、殘疾人、婦女、兒童、青少年、軍人及其家屬、貧困者,以及其他需要幫助的社會成員和家庭等。服務的形式有人力、物力、財力的幫助,包括國家、集體、個人興辦的社會福利事業的收養、社區服務、家庭服務、個案服務、群體服務等。

發展

西方

古巴比倫王國《漢穆拉比法典》強調保護孤寡,猶太教、基督教等教派宣揚博愛、助人、公平的宗教教義,都包含有福利的思想。中世紀的歐洲,出現了以宗教為主要形式的私人慈善機構和組織,專門從事救濟貧民的工作。1601年,英國頒布伊莉莎白濟貧法,開始以立法形式對貧民實施救濟。18世紀中葉以後,西方國家的工業化、城市化、社會分工專業化的進程加快,隨之帶來了貧窮、傷殘、失業、犯罪等日益嚴重的社會弊病,勞資衝突等社會矛盾大大加劇。家庭、私人慈善組織、社會團體已無力解決與日俱增的社會問題和福利需求。資產階級經濟學家、社會學家開始尋找產生社會弊病的原因和解決辦法。19世紀初葉,空想社會主義者C.H .de聖西門、C.傅立葉、R.歐文設計並親自實踐了一系列社會改革的方案,試圖建立平等、幸福、和諧的理想社會,提出了改善勞工待遇、增進社會福利、消滅貧窮的主張。18、19世紀的社會福利工作受自由主義的影響,認為貧困是個人無能和懶惰所致,應由個人負責,國家不負擔救濟和幫助貧窮者的責任和義務,私人可以舉辦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而不受國家干預。19世紀末20世紀初,慈善組織運動發展成為推行社會福利的主要機構。英國於1869年和1884年先後建立了“慈善機關聯合會”和托因比服務所;1886年美國建立了鄰里協會。這些慈善團體和社區睦鄰組織的建立,標誌著慈善事業開始向社會化、制度化發展,社會福利開始被列入社會制度和社會政策的範疇。英國統計學家C.布思在《倫敦居民的生活與勞動》(1891~1903)一書中提出,國家有責任通過撫養病人、老年人、殘疾人及兒童,使他們擺脫就業競爭;有責任保障有生存能力者的生活。此後,逐漸形成國家應保障最低國民生活水平的福利觀念。工人運動的蓬勃發展,有力地促使國家干預社會福利。政府開始介入對貧窮、失業、疾病等問題的處置,以廣泛的社會福利規劃和措施提供基本經濟保障和社會服務,成為近代社會福利制度的基石。

中國

中華民族在歷史上早已形成扶貧濟困、敬老助殘的社會風尚和道德觀念。先秦儒家提出了“使老有所終”、“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禮記·禮運》)等思想和主張,對中國福利思想的產生有積極影響。清朝末年發生的資產階級改良主義的維新運動,宣揚西方資產階級自由、平等、博愛、民權的進步思想,西方的福利思想和福利主張開始在中國傳播。中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偉大先驅孫中山,把實現社會福利制度的理想通過自己的政治主張和革命實踐表現出來。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設定了內務部,掌管賑災、救貧、慈善等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工作。政府、私人和外國教會辦的救濟福利事業,帶有恩賜觀點和人道主義思想。中國共產黨成立以後,在國民黨統治地區領導了廣大工農運動,促進了勞動保護、勞動保險、救助貧困、保護婦女兒童等方面的福利思想的發展。在革命根據地則形成了一套以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的關心人民民眾生活的福利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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