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政策手段
正文
國家為實現財政政策目標所採取的經濟、法律、行政措施的總和。經濟措施主要指財政槓桿;法律措施是通過立法來規範各種財政分配關係和財政收支行為,對違法活動予以法律制裁;行政措施指運用政府機關的行政權力予以干預。財政政策手段的選擇是由財政政策的性質及其目標所決定的。財政政策的階級性質和具體目標不同,所採取的手段也不同。中國財政政策的基本手段有:①國家預算。主要通過預算收支規模及平衡狀態的確定、收支結構的安排和調整來實現財政政策目標。②稅收。主要通過稅種、稅率來確定和保證國家財政收入,調節社會經濟的分配關係,以滿足國家履行政治經濟職能的財力需要,促進經濟穩定協調發展和社會的公平分配。③財政投資。通過國家預算撥款和引導預算外資金的流向、流量,以實現鞏固和壯大社會主義經濟基礎,調節產業結構的目的。④財政補貼。它是國家根據經濟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和一定時期的政策需要,通過財政轉移的形式直接或間接地對農民、企業、職工和城鎮居民實行財政補助,以達到經濟穩定協調發展和社會安定的目的。⑤財政信用。是國家按照有償原則,籌集和使用財政資金的一種再分配手段。包括在國內發行公債和專項債券,在國外發行政府債券,向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組織借款,以及對預算內資金實行周轉有償使用等形式。⑥財政立法和執法。是國家通過立法形式對財政政策予以法律認定,並對各種違反財政法規的行為(如違反稅法的偷稅抗稅行為等),訴諸司法機關按照法律條文的規定予以審理和制裁,以保證財政政策目標的實現。⑦財政監察。是實現財政政策目標的重要行政手段。即國家通過財政部門對國營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團體及其工作人員執行財政政策和財政紀律的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