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順縣司法局

1981年,縣司法局成立後,地址設在原總工會四樓;1983年9月,縣委調整辦公地址,局辦公地址搬遷到湯坑鎮涵碧樓街南路93號;1987年12月,局辦公大樓在湯坑鎮西市路一巷動工興建,1989年12月正式遷入;從2000年開始,中央、省財政部門加大對山區司法局的財政轉移力度,2002年縣司法局在縣城新世紀行政中心豐源路側開始籌建新辦公大樓,2003年10月14日,新辦公大樓落成,縣司法局再次搬進面積達2300多平方米的法律服務大樓辦公。

簡介

1981年2月,豐順縣委[豐委發(1981)3號文]批准成立豐順縣司法局,並於1981年4月1日正式掛牌辦公,同時公證工作由縣人民法院正式移交縣司法局管理。

主要職責

豐順縣司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司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工作,參與指導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監督管理、牽頭並組織全縣的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監督管理律師開展法律服務工作;綜合管理基層法律服務機構。

(四)指導、監督管理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五)指導、監督管理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活動。

(六)指導、監督管理基層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

(七)指導、牽頭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八)組織、指導、監督和管理社區矯正工作。

(九)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幹警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司法所人事考核、考察、任免、調配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系統人員招錄的審核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專業資格考試、評審、聘任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和基層組織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共青團、婦女和計畫生育等工作。

(一)辦公室

研究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發展的長期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機關政務活動的協調安排和督查督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司法行政經費和裝備的年度計畫,業務經費的使用和基建投資;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的工作;管理司法行政系統的服裝、車輛等物資裝備。

(二)法制宣傳教育股(豐順縣普及法律常識辦公室)

擬訂法制宣傳和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全縣各行業法制宣傳和依法治理工作;承擔豐順縣普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參與指導面向社會的法學教育工作,指導司法幹校開展成人法學教育工作。

(三)公證律師管理股

貫徹執行有關公證工作、律師工作的法規和規章制度;管理、指導、監督公證工作、律師工作、法律顧問和社會法律諮詢服務工作;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公證律師工作;負責組織和管理全縣公證員、律師資格的呈報考核和統考工作;對全縣公證機關、律師所的思想和業務建設進行指導;承辦上報全縣公證、律師人員的業務培訓計畫;做好執業律師及機構的年審註冊工作;協調各律師事務所、公證處之間與其他部門的關係;協助管理和監督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四)基層工作管理股

指導和監督管理全縣基層法律服務,指導“148”法律服務協調指揮中心和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全縣基層司法所業務工作;負責上報法律服務所執業證書和法律工作者執照年審註冊工作;搞好基層司法所司法調解和隊伍建設;組織基層司法幹部培訓;總結基層司法調解工作典型材料;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安置幫教辦公室

組織實施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假釋人員的監管工作計畫;檢查監督幫教和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了解掌握安置幫教和監督工作的情況;指導安置幫教和監管工作的開展,研究解決安置幫教和監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對於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及假釋人員監管工作的典型經驗材料;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共同開展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和假釋人員的監管工作。

(六)社區矯正工作管理股

指導、監督社區矯正工作;組織協調社區服刑人員(被判處管管制的、被宣告緩刑的、被暫予監外執行的、被裁定假釋的、被剝奪政治權利,並在社會上服刑)的接收、管理、教育、幫扶、考核獎懲、解除矯正工作;組織處置社區服刑人員重大突發性事件。

(七)豐順縣法律援助處(豐順縣公職律師事務所)

承辦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無能力支付律師費,依照法律、條例、規定應獲得法律援助的案件;承辦人民法院指定法律援助的案件;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有關法律援助事務;指導、協調縣政府各工作部門和鎮級政府的法律事務。

(八)基層司法所(16個所)

基層司法所是豐順縣司法局派出機構,實行司法局為主和鄉鎮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全稱為“豐順縣司法局xx司法所”,正股級。其主要職責是:圍繞基層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重點,排查調處婚姻、家庭、鄰里等民間糾紛,防止激化為刑事治安案件;深入持久開展普法宣傳、推進鄉鎮(街道)、村、社區依法治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社區矯正工作和落實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擔任鄉鎮(街道)法律顧問,為政府決策提供法律諮詢和建議;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指導村級調委調解工作,參與法律援助工作;承辦上級法務部門和鎮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九)基層法律服務所

基層法律服務所是司法行政機關在基層鄉鎮和城市街道設立的法律服務組織,是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執業機構。基層法律服務所依照法務部規定的業務範圍和執業要求,面向基層人民政府、機關、民眾自治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承包戶、經營戶、個體工商戶、合夥組織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促進社會穩定、經濟發展和法制建設。

法律服務所與司法所合署辦公,堅持政事分開,“一所制”原則,實行各司其職的體制,以確保司法所與法律服務和職能業務的順利開展。

領導班子

陳聲歡,局長、黨組書記。

羅育斌,副局長、黨組成員。

陳愛寧,副局長、黨組成員。

徐名閣,副局長、黨組成員。

徐永紅,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李耀華, 黨組成員、政工辦主任。

張加席,辦公室主任。

陳紹真,基層工作管理股股長。

陳靖華, 安置幫教辦公室主任。

劉俊添, 社區矯正股股長。

王桂珍,公證律師管理股股長。

馬小林,法制宣傳教育股股長。

王桂珍,縣公證處負責人(兼)。

劉欽泰,縣法援處主任。

地理位置

地址:廣東省梅州市豐順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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