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樺

諸樺

諸樺,浙江省 紹興人。廣州中山大學畢業。曾任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中葡談判中方代表團成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現定居廣州。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姓名:諸樺

生卒:1926—

描述:廣州中山大學畢業。

籍貫:中國(浙江省紹興)

職業生涯

1990至1995年,在澳任新華通訊社澳門分社特邀顧問。曾任國務院港澳辦公室主任,中葡談判中方代表團成員,澳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副秘書長。現定居廣州。 1990年12月將澳門處升格為司,即第三司。1994年機構改革中又將三司改稱澳門司。三司司長諸樺。

個人影響

2003年3月,諸樺指出,在起草《澳門基本法》時是按“一國兩制”方針和十二條起草,十二條的其中之一是“澳門人自己管理澳門”。

人物評價

經過三年多實踐表明,澳門人能治理好澳門,相信今後澳門人會治理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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