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業內對語言意識形態的界定比較參差多態,有專家採用一種比較簡明的定義:語言意識形態是一套有關語言的本質及運用的共享看法、信念、態度。
類型
1.語言的現實力量
這或許是最常見也最古老的語言意識形態,即:認為語言本身是有能力對現實產生作用的。比如我們熟悉的許多避諱,某些話不能說,就是認為說出來會影響現實,發生不好的事情。又比如“咒”這個東西——“下咒”、“咒罵”、“咒語”等等——也是覺得語言上做出的事情,可以轉移到現實里。
2.語言與個人品質
這也是極為常見的意識形態:認為個人品質可以反映在語言上。例如,我們常說用火星文的人腦殘,這個“腦殘”就屬於個人品質,我們把使用某種“文字”的喜好,與個人品質之間建立了連線。又比如,有些人說話喜歡“嗯嗯啊啊呃呃”,我們會覺得這些人的“毛病”是辭彙量太少,所以“沒文化”,這也是在語言和個人品質之間建立連線。值得指出的是,這樣的關聯大多是武斷的。
3.語言與社會群體
這個意識形態和上一個聯繫非常緊密。還是以上面的例子來說,我們常認為,用火星文的人就是九零後,這就是把某個語言和某個群體關聯在一起。又比如,在英語里,某些辭彙或者某些發音,常常和美國黑人英語(Ebonics)聯繫在一起,大家認為用這些辭彙或發音的必然是黑人,這也屬於這種意識形態。
4.語言與民族國家
這個問題向來是語言人類學界的一大重點。這一類型最常見的意識形態就是純粹主義(purism),它是說:一個民族國家的建立,必然和統一的民族語言密不可分。換言之,沒有統一的語言,就不可能有統一的國家。換個角度,當某個地區被納入民族國家版圖的時候(尤其是殖民地),當地人會用純粹主義去抵制殖民語言的入侵,認為以此可以維護自己的民族認同。在我們這兒,推廣國語就有這層含義在裡面。
5.語言社會達爾文主義
這個意識形態和純粹主義有點唱反調的意思。它說的是:一種語言的存活、普及或銷聲匿跡,和什麼民族國家、什麼社會群體云云的都沒有關係,而是和語言本身的資質相關。這個語言本身好,那么自然會流行,自然會存在下去;如果它本身有缺陷,那么自然會滅絕。優勝劣汰,適者生存,一切都是語言本身的事情,和外界無關,這就是社會達爾文主義。
6.語言基因論
語言基因論是個比較好玩的意識形態。它說的是:一個人的譜系語言(比如祖先說的、父母說的,等等)可以在基因上遺傳給後代,因此後代學習這種語言是最容易的。注意:這裡說的並不是語言社會化(languagesocialization)的問題,而是基因的問題,所以即使小孩兒出生在非譜系語言的環境裡,譜系語言仍然是最容易習得的。這種基因論會衍生得很好玩,比如在美國有個很普遍的語言意識形態:一個人是不可能學會多種語言的(impossible);或者,多語種是不好的(defective),因為它會損害人的腦子,攪亂人的思維。而在歐洲,對應的意識形態是:個人的多語種是可能的,也是積極的,反映個人的能力,但社會共通的多語種則是不好的,會引發社會混亂,因此必須扼殺。這裡我們可以看到,基因論、民族國家、個人品質等意識形態糾纏在一起,形成了很複雜的多維度的語言意識形態。
套用
語言意識形態的套用已被當作分析人的基礎。這是一個基於人講話方式進行社交辨別的基礎。例如,社會中的一部分居民已變得與特定說話方式聯繫在一起。語言意識形態理論聲稱,任何成員以特定方式講話,都會使對立群體的猜測和偏見自然指向這個人。這樣的人不一定直接見到,甚至他或她通過電話與另一個社會群體成員談話時的說話方式就會造成這種聯繫。
另一個語言意識形態套用的實例是通過講話方式假定階層。例如,在沒有看到本人的情況,聽到人用英國上流社會的口音講話可能會造成對這個人的有利判斷。該假定不是基於人,而是根據與說話方式聯繫在一起的屬性。這一概念同樣適用於語法,如英語說的不好的人有可能沒有受過教育等。
方言也在語言意識形態套用方面扮演一定角色。如果一個國家的兩個部落為了抵抗對方而講不同的方言,雙方都會陷入彼此憎恨的感覺。無論什麼人在自己部落里被發現講另一方部落語言時,憎恨和懷疑的感覺就會自動轉移到那個人。無論這個人是生在另一個國家,還是第一次來這裡,都是如此。事實僅僅是這個人講對方方言,就意味著是整個部落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