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懋舉以工為師

詹懋舉以工為師

本文給我們的啟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要認識自己的不足;學問不分貴賤,虛心好學方能不斷進步,不斷學習才能超越自我。

基本信息

原文

萬曆末,詹懋(mào)舉者,守①穎州。偶召木工,詹適彈琴,工立戶外,矯首②畫指,若議其善否③者。呼問之曰:“頗善此乎?”曰:“然。”使之彈,工即鼓④前曲一過⑤,甚妙。詹大驚異,詰所自。工曰:“家在西郭外,曾見一老人,貿薪入城,擔頭常囊(náng)此⑥,因請觀之,聞其彈,心復悅之,遂受學耳。”詹予以金,不受,曰:“某,木工也,受工之直⑦而已。”又曰:“公琴皆下材,工有琴,即老人所貽,今以獻公。”果良琴也。詹乃從之學,一時琴師莫能及。

譯文

萬曆年間後期,詹懋舉任潁州的太守。有次召用木工。詹懋舉恰好在彈琴,木工站在窗外,抬頭指畫,好像在評價好壞。於是詹懋舉把他叫來問:“你很擅長彈琴嗎?”木工回答說:“是這樣的。”於是詹懋舉便讓他彈,木工就演奏了一遍剛才詹懋舉彈的曲子,彈得很精妙。詹懋舉很驚訝,問他是從哪學來的。木工回答說:“我的家在西郊外,曾經看見一位老人進城賣柴,總把琴裝在口袋裡掛在柴擔的擔頭上,於是請求看看。但聽他彈奏,心裡聽著很高興,於是向他學琴。”詹懋舉贈予他金錢,他不要,說:“我只是貧賤的木工,只要做工的酬勞。”又說:“您的琴都是下品,我有一把琴,是那位老人贈送的,現在把琴獻給您。”詹懋舉一看,果然是把好琴。於是詹懋舉跟著木工學琴,(學有所成,)當時的琴師沒有一個能比得上他。

注釋

頗:(1)稍微,略微。如《五柳先生傳》“常著文章自娛,頗示己志。”

(2)很。如文中“頗善此乎”。

詰:(1)詢問,追問。如文中“詰所自”。

(2)責問。如“詰難”、“詰責”。

貿:交換,買或賣,依具體語境而定。如文中“貿薪入城”,如“外貿”、“貿易”。

予:(1)給予,授予。如文中“詹予以金”。

(2)我。如《岳陽樓記》中“屬予作文以記之”。

1.

頗:(1)稍微,略微。如《五柳先生傳》“常著文章自娛,頗示己志。”

(2)很。如文中“頗善此乎”。

2.

詰:(1)詢問,追問。如文中“詰所自”。

(2)責問。如“詰難”、“詰責”。

3.

貿:交換,買或賣,依具體語境而定。如文中“貿薪入城”,如“外貿”、“貿易”。

4.

予:(1)給予,授予。如文中“詹予以金”。

(2)我。如《岳陽樓記》中“屬予作文以記之”。

習題

1.解釋加點字。

(1)頗 此乎? ( 善於,擅長) (2)一時琴師莫能 (如,比得上)

2.對畫線句“曾見一老人,貿薪入城,薪擔頭常囊琴,因請觀之”翻譯正確的一項是( C) (2分)

A.曾經見一個老人進城賣柴,肩上擔著柴,頭上常掛一個囊琴,於是請求看看。

B.曾經見一個老人帶著薪金進城,擔心薪金,便放在常掛頭邊的琴囊里,於是請求檢查一下。

C.曾經見一個老人進城賣柴,常把琴裝在口袋裡掛在柴擔的擔頭,於是請求看看。

D.曾見一老人帶薪金進城,擔心薪金,便放在常掛頭邊的裝琴的口袋裡,於是請求檢查一下。

3.從文中看,詹懋舉“大驚異”的原因是(用自己的話回答):此人雖是一個木工,卻不僅懂得評價琴技,自己的琴技更是了得。

4.詹懋舉的行為給我們的啟示是:學習要虛心好學,不恥下問。

5.詹懋舉的性格特點:有氣度,不擺架子,虛心求教。

作者簡介

王士禎(1634年9月17日—1711年6月26日),原名王士禛,字子真,一字貽上,號阮亭,又號漁洋山人,世稱王漁洋,諡文簡。山東新城(今桓台縣)人,常自稱濟南人。清順治十五年(1658)進士,康熙四十三年(1704)官至刑部尚書,頗有政聲。清初傑出詩人、文學家,繼錢謙益之後主盟詩壇,與朱彝尊並稱“南朱

詹懋舉以工為師 詹懋舉以工為師

北王”。詩論創“神韻”說,於後世影響深遠。早年詩作清麗澄淡,中年轉為蒼勁。擅長各體,尤工七絕。好為筆記,有《池北偶談》、《古夫於亭雜錄》、《香祖筆記》等。

康熙朝書畫家宋犖稱王士禎“書法高秀似晉人“。近人稱其書法為“詩人之書”。博學好古,又能鑑別書畫、鼎彝之屬,精金石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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