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溥幼嗜學,所讀書必手鈔,鈔已,朗誦一過,即焚之;又鈔,如是者六七始已。或問:“何勤苦如此?”曰:“聊以強記耳。”右手握管處,指掌成繭。冬日手皸,日沃湯數次。後名讀書之齋曰“七錄”。
溥詩文敏捷,四方征索者不起草,對客揮毫,俄傾立就,以故名高一時。
譯文
張溥從小就熱愛學習,凡是讀過的書一定要親手抄寫,抄寫後朗誦一遍之後就把它燒掉,又重新抄寫,像這樣反覆六七次才停止。有人問他:“你為什麼像這樣勤勞刻苦呢?”他回答說:“不過用這種方法勉強背誦罷了。”他右手握筆的地方,指掌上長了老繭。冬天手指凍裂,每天要在熱水裡浸泡數次。
後來他把他的書房名為“七錄”。張溥寫詩文的思路靈敏快捷,各方來徵求詩文的人,張溥連草稿也不起,當著客人的面揮筆就寫,一會兒就完成了,因此張溥在當時很有名氣。
注釋
注釋
(01)嗜(shì ):特別愛好,喜好
(02)鈔:通“抄”,抄寫
(03)已:停止,完
(04)一過:一遍
(05)即:就,立即
(06)焚:燒
(07)如是:像這樣。是:這樣
(08)始:才
(09)管:筆管
(10) 皸(jūn):皮膚因受凍而開裂
(11) 沃:浸泡
(12)湯:熱水,開水
(13)名:命名
(14)齋:指書房
(15)征索:索取
(16)草:草稿
(17)毫:毛筆
(18)俄頃:一會兒
(19)就:完成(靠近)
(20) 以故:因為這個原因
(21)名:命名
(22)錄:抄寫
(23)數:多
(24)索:索取
(25)之:的
文學常識
強。“強”這個詞有兩個讀音。讀qiáng的意思,主要和“弱”義相對,是“剛強”、“堅強”、“強悍”等意思,和今義差不多。讀qiǎng,主要是“勉強”、“竭力”、“硬要”的意思,如本文“聊以強記耳”,句意是“姑且用這種方法勉強背誦罷了。”有如《問說》“強以為知”,這個“強”,就是“硬要”的意思,句意是“硬要裝作懂得”。
文史常識
《明史》。《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三十卷。清代張廷玉等編撰。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64年)兩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而其修攥時間之久、用力過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明史》修成以後,其中雖有一些曲筆隱諱之處,但仍得到後代史家的好評。
道理與啟示
道理
表達了張溥刻苦學習,堅持不懈的精神。也表達了張溥很有才華的精神。
只要刻苦認真地做一件事,總能取得成功。
啟示
(1)我們要學習張溥,勤奮學習,認真刻苦。
(2)只有像張溥這樣以學習為樂,才能達到這種求學的境界。
(3)努力,興趣加勤奮才能取得成功。
作者
張溥(1602~1641)明代文學家。初字乾度,後字天如,號西銘。江蘇太倉人。崇禎進士,選庶吉士,自幼發奮讀書,明史上記有他“七錄七焚”的佳話。與同鄉張采齊名,合稱“婁東二張”。張溥曾與郡中名士結為復社,評議時政,是東林黨與閹黨鬥爭的繼續。張溥在文學方面,推崇前後七子的理論,主張復古,又以“務為有用”相號召。一生著作宏豐,編述三千餘卷,涉及文、史、經學各個學科,精通詩詞,尤擅散文、時論。代表作有《五人墓碑記》。
張溥,字天如,號西銘,明末太倉(現 在江蘇省太倉市)人。晚明政治活動家和文學家。在文學上,針
對當時士大夫空疏不學的弊病,他提出“興復古學”的主張,同時強調“居今之世”,必須“為今之言”,“務為有用”。他寫過不少抨擊時政的文章,內容充實,風格樸質。曾編輯《漢魏六朝百三家集》。著有《七錄齋集》等。
明末蘇州府太倉人張溥是當時赫赫有名的文人領袖,他一生仕途不得志,但影響很大。中進士後,選為翰林院的庶吉士,這是讀書人飛黃騰達一個極其重要的起點。《明史·職官志》載:“(庶吉士)選進士文學優等及善書者為之。三年試之。其留者,二甲授編修,三甲授檢討;不得留者,則為給事中、御史,或出為州縣官。”庶吉士品秩不高,沒什麼權力,但作為朝廷的後備高幹培養,前景遠大,明清兩代,只有入翰苑者才能進內閣,死後諡號帶“文”字。
可張溥做了庶吉士不久,便回到老家,再沒有起復,一直通過復社的力量來影響政局。作為一個文人,沒誰願意隱居幕後,都喜歡走上前台做官,實現平生抱負。張溥這樣過早地退出仕途,是不得已為之,也可以說是一個志大才高卻缺乏從政藝術的文人性格使然。
張溥中舉前,已名滿天下,吳偉業等人拜他為師。崇禎三年(1630年)張溥和弟子吳偉業以及復社的同仁楊廷樞、吳昌時、陳子龍一起中舉,崇禎四年(1631年)他和吳偉業一起會試、殿試中式,吳偉業為榜眼,張溥為庶吉士。復社諸人開始大規模進入政壇,這應當是一個胸懷治國平天下之志的文壇領袖很好的仕途開端,但張溥錯過了這樣的機會。
按慣例會試的主考官由內閣次輔當主考官,首輔因為要以政務為重,一般不充當主考。但當時的首輔周延儒看到此次會試天下名士甚多,想將他們收羅為門生——門生是當時政壇高官非常重要的資源,便破例自己做主考,次輔溫體仁當然不高興了。所以張溥還沒有進入官場,已經被動地捲入高層權力鬥爭。
張、吳中進士後,按慣例新進士試卷要印發天下,作為《高考作文指南》之類的書供後來的舉子學習,序言一定要由房師來寫,以示師生名分。可吳偉業這位會試第一名、殿試第二名的科場新貴,稿子出版後不請提攜他的房師李明睿作序,而由同年中進士且名次不如他的張溥作序。這當然壞了官場不成文法,李明睿當時已經是尚書級別的官員,大怒,要削掉吳偉業的門生資格,後來吳偉業負荊請罪,風波才平息。李明睿這樣做是為了維護官場的體例,並不是仇恨嫉妒張溥。張溥作為文壇領袖,應當很了解這個規矩,開始就應當謝絕吳偉業要他作序的請求,儘管他是吳偉業實實在在的授業之師。風波起來後,對李明睿的憤怒更應給予理解,可他卻很不高興,和李明睿因怨生隙。
周延儒因為要籠絡張溥等復社名士,對他恩禮備至,因此他才可能進入翰林院。此時,作為一個剛剛進入政壇的新進士,不管民間的聲望多高,張溥聰明的做法應當是擺清自己的位置,好好在翰林院歷練,依靠首輔這棵大樹,等待機會。
可張溥太過於狂傲。翰林院的規矩,新來的庶吉士見到館長就如見嚴師,見到先進翰苑的前輩要稱晚進,坐在一起開會時只能老老實實坐到角落裡。這和現 在軍營里新兵見老兵,大學中新生見老生沒什麼區別。可張溥大約覺得自己名氣比他們都大,根本不管這一套,替天子草擬誥命敕令時,也語氣太大。同館的翰林當然看不慣,向內閣告狀。首輔周延儒替他好言委婉解釋,而次輔溫體仁恨烏及屋,就說:“他有什麼了不起的,庶吉士本來就是照例培養的後備人才,能成才就留下來,不成才就離開唄,讓張溥走人有什麼難的?”
被內閣二把手批評了,一個新進士本來就應當自省,及時調整心態。可張溥正好相反,他蒐集溫體仁結交宮內太監,重用同鄉等事情,草擬奏稿,讓學生吳偉業上書參劾溫體仁。吳偉業比他的老師腦瓜子清楚,知道自己剛剛進入朝班,去參劾一個內閣二把手實在太有風險,但師命難違,便折中了一下,將張溥的草稿有所增損,改成參劾溫體仁的親信兼同鄉蔡奕琛——當時的一個員外郎。但這事的前因後果怎瞞得過官場老手溫體仁?溫體仁早準備重重懲處張溥,多虧周延儒拉了張溥一把。但張溥已經徹底得罪了內閣次輔溫體仁這一派,再加上李明睿時時找他的茬,他沒法呆下去了,崇禎五年(1632年)碰上葬親,請假回家守制。
吳偉業作為張溥的門生,會元榜眼連捷,讓天下讀書人羨慕。士林盛傳出自張溥門下的人必定能很快發達,這實際上是把一個品秩很低的官員放在火上烤。張溥還在京師的時候,遠近的士子跑到他太倉的家裡,向著北面遙拜,稱弟子,請掌管復社名錄的人加上自己的名字。等張溥告假回鄉時,來拜見他請他收為弟子的更是絡繹不絕。崇禎五年(1632年),張溥在蘇州虎丘主持復社大會,自己任社長。《復社紀略》載當時的盛況:
“先期傳單四出,至日,山左江右晉楚閩浙以舟車至者數千餘人。大雄寶殿不能容,生公台,千人石,鱗次布席皆滿,往來絲織,游於市者爭以復社會命名,刻之碑額,觀者甚眾,無不詫嘆,以為三百年來,從未一有此也!”
本來守制三年,張溥還有機會東山再起,但他作為一個在籍守制的官員,這動靜實在太大了。任何一個專制政權,對民間結社都是十分警惕的,對張溥這類民間意見領袖防範甚嚴,以在野之身,都能影響朝局,要是讓他占據朝廷重要位置,那還得了。而崇禎六年(1633年),他仰仗的周延儒告老還鄉,死對頭溫體仁升任首輔,張溥就更沒希望重回官場了。
張溥閒居在家最後鬱鬱而終,是個悲劇。歷史上張溥這類志大才高卻終身不得志的文人還很多,蘇轍對他哥哥蘇軾的評價是:才高為累,道大難容。固然說出了一部分的真實原因,但還有一些原因沒有說出來,就是這類大才子,眼高過人,對許多碌碌之輩、鼠蛇之徒瞧不起,不願意引為同道,可官場上更多的卻是這類人。在才氣和志向上,張溥這種人可能高於那些鼠蛇之輩,可在從政的技術層面,張溥這類人往往是低能兒,遠不如他們的政敵。從張溥初入官場的表現來看,他實在不適合從政,過早地被淘汰是很自然的事情。
出處簡介
出自
選自《明史·張溥傳》,本文又名:《溫額外·溫錄齋》.
《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後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紀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
(公元1368年)至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歷史。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修成之後,得到後代史家的好評。清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背景
清朝入主中原之後,轉年即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趙繼鼎奏請纂修《明史》(註:趙繼鼎奏請纂修《明史》的記載,見於《清世祖實錄》卷15,何冠彪《順治朝〈明史〉編纂考》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時決議纂修,尚無確切史料證實。清代官書中亦不見有關纂修《明史》的詔令,《清世祖實錄》中僅見幾位總裁於順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欽奉聖諭,總裁《明史》”,並提出副總裁及纂修人員名單。這種“欽奉聖諭”,很可能僅是早朝時的口頭指示而已。以往論著稱順治二年五月“詔修《明史》”,表述確實有所不當,準確言之為:順治二年五月,清廷組成《明史》的纂修人員。),得到了清廷認可。其後,大學士馮銓、李建泰、范文程、剛林、祁充格為總裁,操辦此事。是年五月,由總裁提名副總裁和纂修官,並設收掌官七員,滿字謄錄十員,漢字謄錄三十六員, 揭開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開明史館,因纂修《清世祖實錄》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為監修,開始纂修明史。於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後定稿,進呈刊刻。《明史》是我國歷史上官修史書中纂修時間最長的一部。如果從清順治二年(1645年)開設明史館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進呈,前後歷時九十四年。假如從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組織班子編寫起至呈稿止,為時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