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筆說

方孝儒 (1357—1402)明代大儒。字希直,一字希古,人稱正學先生,寧海(今屬浙江)人。宋濂弟子。他以明王道致太平為己任。公元1392年(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任漢中府教授。蜀獻王聞其賢,聘為世子師,名其讀書室為“正學“。建文帝即位,召為翰林侍講,次年遷侍講學士,後改文學博士,參與機務,並為《太祖實錄》等書總裁。燕王朱棣起兵時,聲討燕王的詔檄都出自他手,公元1402年(建文四年),燕王兵入南京,他被執下獄。燕王即位,命他起草詔書,他堅決不肯,被處以磔刑,凡滅十族。孝儒工文章,主張為文“道明而辭達”。《明史》本傳說他“每一篇出,海內爭相傳誦”。《四庫全書總目》說他“學術醇正”,文章“縱橫豪放,頗出入於東坡、龍川之間”。著有《遜志齋集》。

作品原文

試筆說

吾居乎鄉,客遺善筆二[1]。其一於友人,而用其一。銳而端[2],圓而勁,以摹畫鹹與心稱,愛之不忍妄用,遇佳紙墨洎文辭則以書[3],書畢滌而藏之。恣意率手有所作,則用其次者。是以雖甚久而猶新焉。他日,友人至。問其所得,則曰:“敝而棄之矣。”詰其用,則紀錢粟貨利卑猥事[4],不稍惜,視之與里巷所為偏欹軟惡者等[5]。不知其為美也。吾聞而嘆之。友人曰:“子何嘆之細也?以余用斯筆也而違其任,余則有過矣。雖然,世之用人者得無有甚於余之用筆者乎?筆易為也,美者易得也,用久必敝,固其職也。今夫所謂賢士君子者,天之生也難,生而不夭死、不疾病、獲全其美也,尤難。然而用之者不任之以立政教、修紀法、居廟朝、治海內[7],而卑位冗職是命,一不快於意,不待其敝而棄之,且加不勝之法焉者亦眾矣。不彼之嘆而於筆焉,惜是尚為知類也哉?”吾愧乎其言,謂之曰:“筆吾所任也,故吾知愛而嘆之。任人非吾事也,吾其敢僭而嘆乎?若姑修其可任者以待人之任己,何暇乎世之嘆而吾之疑邪?”

作品注釋

[1]遺(wèi)贈送。

[2]端:端直。

[3]洎(jì):浸潤。這裡指潤色。

[4]紀:記。

[5]欹(yī):不正,斜。

[6]細:這裡指細小的事。

[7]紀法:指國家的綱紀法律。

[8]廟朝:朝廷。

作品譯文

我居住在鄉里,客人送我兩枝好筆,我把其中一支送給朋友,另一支自己用。(它的筆管)精美端直,鋒毫圓鍵,用來寫或畫都能稱心如意,愛惜它不忍心隨便使用,遇到好的紙墨為文章潤色才用它書寫,書寫完畢就洗乾淨藏起來。縱手隨意而亂寫另外的雜事,就用其他的筆來寫。所以這枝筆雖然用了很久卻還像新的一樣。一天,好朋友過來,問起他所得到的那枝筆,他回答說:“已經破舊丟掉了。”問他是怎么用的,原來那些錢米買賣等低等事也用它寫,不怎么愛惜,把它看得像鄉間破敗鄙陋的東西一樣,不懂得它的價值。我聽了為之感嘆。朋友問道:“你為何為這種小事而感嘆呢?我用這種筆寫無關緊要的事,違背了毛筆真正的作用,我是有過錯的。雖然這樣,世上任用人才者的過錯恐怕遠超過我用這枝筆吧? 筆容易製作,好筆也容易得到,用久以後必然破敗,這是必然的事。今天那些所謂的賢士君子,上天造就一個也困難,生下來後沒有夭折、沒有生病、得到保全的,尤其難以做到。然而那些任用他們的人不讓他們制定法令教化制度、修訂國家的綱紀法律、在朝廷做宮、治理天下,卻任命他們擔任低微閒散的職務,稍不滿意,不等到他們衰老就棄而不用,而加以不能勝任之職亦太多了。你不感嘆那些事卻為這枝筆感嘆,這種惋惜態度還能算是明白事理(聰明)的人嗎? ”我為他的話感到羞愧,對他說:“筆是我能使用的,我知道愛惜它並為它感嘆。而任用人才不是我的分內事,我哪裡敢越職去感嘆呢?你姑且努力做好你能勝任的工作來等待別人任用自己,哪裡有空閒顧及世人感嘆和我的困惑啊?”

作品簡析

這篇文章選自《遜志齋集》卷七。文章由小見大,從善筆的不被珍惜而論及人才的不被愛惜。那些“賢士君子”“卑位冗職是命,一不快於意,不待其敝而棄之”。這是封建社會不重視人才的普遍現象,作者在類比中作了委婉的批評。文字也寫得相當深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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