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足(龍蝦足)是單個裂隙向近端擴展的足畸形,有時裂隙達到中足。一般來說,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足趾以及其跖骨部分缺如,跗骨也常有異常。儘管裂足畸形的程度及類型不同,但多見於第一及第五趾列。
如果一個跖骨部分或全部缺如,其相應的足趾總是缺如,Blauth和Borisch根據對173例裂足(文獻報告128例)的X線片特徵的研究結果,按跖骨數目多少將其分為六型。I型和II型為輕度趾裂足,5個跖骨均存在。I型中跖骨全部正常,II型中跖骨部分發育不全,III-VI型主要表現為跖骨數目依次減少,III型為4個跖骨,IV型為3個跖骨,V型為2個跖骨,VI型為1個跖骨。 Abraham等介紹一種簡化的臨床分類方法,即根據治療方法來分,I型有一個中央趾列裂口或缺如(通常第二或第三趾列或兩者均缺如),一直累及到中跗骨水平,而沒有累及內側列或外側列。對於這一類型的裂足,他們建議如果需要手術,可進行部分拇外翻並趾畸形的軟組織矯形術。II型有一個深的足裂,從前足延伸到跗骨。對於這一類型的裂足,他們建議如果需要手術,應在5歲前進行第一足列截骨術的並趾畸形軟組織矯形術。III型是一種第一到第三或第四足列的完全缺如。對於這一類型的裂足,他們建議不需要手術。他們報告24例外科手術中有23例獲得滿意結果(不需要再次手術、足裂沒有復發、正常穿鞋時沒有疼痛、病人滿意);9例未經治療的足裂(I型6例、II型2例、III型1例)中6例也獲得滿意結果。Abraham等建議所有II型足裂的並趾在3歲前,其前足仍然為柔軟性。超過5歲的所有II型足裂病人均需要進行第一足列截肢術。
治療裂足的任何一種手術都應當著眼於改善功能及外觀,當裂足在兩個跖骨之間向近端擴展時,則要切除裂隙內的表面相對應的皮膚,但背側及跖側皮瓣應該保留,以便閉合切口時使兩個皮瓣縫合到一起。如果有跖骨而沒有相應足趾,應將其切除,正如圖26-11所描述的方法閉合裂隙。第1及第2趾列的任何骨或關節畸形在手術時都應矯正。被保留下來的任何趾列也許需要進行關節囊切開及截骨手術。如果用克氏針固定,手術後6周拔除克氏針並拆除小腿管型石膏,然後更換短腿行走管型石膏繼續固定4-6周。
Wood、Pepper和Shook報告7例病人採用矩形皮瓣簡化地閉合足裂,獲得良好的外形及良好的功能結果。根據他們的經驗,這一技術比採用多個三角形皮瓣要簡單,其外形結果更為滿意。他們建議足裂的矯正應在6個月齡,由於感覺缺失的危險性更少,畸形發展得少,以及軟組織的順應性好。
手術方法(Wood、Pepper、Shook)必須至少有兩個跖骨才能獲得足裂的良好閉合。在外側列或第五列,從足的跖側面開始到足背設計一個矩形皮瓣。皮瓣不包括筋膜但包括帶有脂肪的一定厚度的皮瓣。在足的內側列或第一列,設計一個矩形皮瓣,從足背開始到足底跖側面。重複設計2-3個矩形皮瓣,直到整個裂足皮膚被去除。在最長足趾上,設計一個基底位於遠端的皮瓣,縫合到鄰趾上,達到形成一個寬的趾蹼。如果分開的足趾有彎曲畸形,應在每個跖骨基底進行閉合性楔形截骨,並用克氏針固定以便獲得中心化足趾。為了進一步穩定趾間距離並減少手術皮瓣的張力,用局部韌帶組織、關節囊或裂足的肌腱或用自體跖肌腱或筋膜重建跖間韌帶。採用常規方法關閉切口,並用石膏管型固定。
術後處理術後3周允許穿戴行走石膏負重。術後6周拆除石膏及拔出克氏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