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Mainland Affairs Council),簡稱“陸委會”,為中國台灣地區“行政院”轄屬的政府機構,是對中國大陸、香港、澳門的官方對口機關。
在香港,“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分別以中華旅行社、遠東貿易服務中心以及光華新聞文化中心的名義運作。在澳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澳門事務處以台北經濟文化中心的名義運作。
以前在中國大陸境內的電子媒體中,陸委會是唯一可以報導中得以原名稱呼的台灣當局“中央政府”的部會。其他部會皆遭其單方面修改,如稱內政部為“內政部門”等等。不過最近也有把“陸委會”稱為台當局大陸事務管理部門。
成立緣起
隨著兩岸民間往來益趨密切,雙方書信、電信往來及轉口貿易額都有逐年增加的趨勢,其所衍生的問題亦日益複雜。“行政院”於1988年8月,以任務編組方式成立“行政院大陸工作會報”,協調各主管機關處理有關大陸事務。經一年多的運作,由於大陸事務繁雜及急劇增加的工作量,已非會報形式及少數兼職工作人員所能負荷,兼以政府為了強化大陸政策的決策功能及工作推動的效率,乃於1990年4月間邀集學者專家、民意代表及輿論界人士共同研商籌設專責機關,擬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經“立法院”在1991年1月18日三讀通過,並由“總統”於同月二十八日公告實施,本會乃正式成為“行政院”所屬統籌處理大陸事務的專責機關。
分工及職掌
大陸工作組織之分工與職掌
大陸政策有許多直接涉及“國家”安全,依《中華民國憲法》規定,此一部分系屬“總統”的職權,其餘則悉由“行政院”及所屬機關負責推動。因此,政府大陸工作體系包括“總統”、“行政院”及各相關部會。
“總統府”
除“總統”、“國安會”依法對重大之政策行使決策權外,另總統亦依職權,設定必要的政策諮詢機構。目前在兩岸有關問題上,設有國統會和跨黨派小組。
國統會
由朝野各界代表所組成,向“總統”提供大陸政策相關之諮詢及研究意見,為諮詢性質的任務編組。
跨黨派小組
以凝聚全民共識、促進族群和諧、維護台海和平及發展兩岸關係為目的之諮詢機構。由“總統”延聘社會各界具代表性人士參加,系“總統”依職權設定的諮詢機制。
一般政策之決策與執行體系
“行政院”
“行政院”負責一般性大陸政策之決定與執行,在決策過程中,由各機關依其職權承擔幕僚業務,由陸委會綜合協調、審議;經作成決策後,仍交由各部會執行。
陸委會
負責全盤性大陸政策及大陸工作的研究、規劃、審議、協調及部分跨部會事項之執行工作,並依憲法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各部會
從事主管業務有關之大陸政策與大陸工作的研究、規劃與執行事項。
海基會
接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民間交流涉及公權力之相關服務事宜,並向“政府”提供實務上之建議,作為決策之參考。
歷屆主任委員
施啟揚(1991年2月7日—1991年5月31日)
黃昆輝(1991年6月1日—1994年12月14日)
蕭萬長(1994年12月15日—1995年12月3日)
高孔廉(1995年12月3日—1996年2月27日代理)
張京育(1996年2月28日—1999年1月31日)
蘇起 (1999年2月1日—2000年5月19日)
蔡英文(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19日)
吳釗燮(2004年5月20日—2007年4月11日)
陳明通(2007年4月12日—2008年5月19日)
賴幸媛(2008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