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寄李伯紀丞相

虞美人·寄李伯紀丞相

虞美人·寄李伯紀丞相是宋朝張元乾寫的一首詞。李綱(字伯紀)是著名的愛國英雄,張元幹當時是他的僚屬,後來李綱被罷免,元乾也連帶獲罪,離京南下。作者為此寫了這首詞,對李綱堅決主戰、反對議和的行動表示無限的敬仰並予以堅決支持。

作品原文

曳杖危樓去。

斗垂天,滄波萬頃,月流煙渚。

掃盡浮雲風不定,未放扁舟夜渡。

宿雁落、寒蘆深處。

悵望關河空弔影,正人間鼻息鳴鼉鼓。

誰伴我,醉中舞。

十年一夢揚州路,倚高寒、愁生故國,氣吞驕虜。

要斬樓蘭三盡劍,遺恨琵琶舊語。

謾暗澀銅華塵土。

喚取謫仙平章看,過苕溪尚許垂綸否?

風浩蕩,欲飛舉。

作品鑑賞

李綱(字伯紀)是著名的愛國英雄,他在欽宗靖康元年(1126)金兵圍攻京城的危急時刻,力主抗戰,堅守開封,被欽宗任命為親征行營使最終擊退金兵。張元幹當時是他的僚屬,後來李綱被罷免,元乾也連帶獲罪,離京南下。高宗紹興七年(1137),宰相張浚被罷,以趙鼎為相。八年二月,秦檜第二次入相,趙鼎被罷免,四月,宋派王倫使金,力圖和議;十二月,李綱在洪州(州治在今江西南昌)上書反對議和,被罷回福建長樂。作者為此寫了這首詞, 上片寫詞人登高眺望江上夜景,並引發出孤單無侶、眾醉獨醒的感慨。此顯示出自己的真實用意。

起首四句寫自己攜著手杖登上高樓,只見夜空星斗下垂,江面寬廣無邊,波濤萬頃,月光流瀉在蒙著煙霧的洲渚之上。“掃盡”三句,是說江風極大,將天上浮雲吹散,江面因風大而無人乘舟夜渡。沉思間又見雁兒飛落在蘆葦深處夜宿,並由此引起無限感觸。

“悵望”兩句,先是悵望祖國山河,徒然弔影自傷;這時正值深夜,“鼻息鳴鼉鼓”,是指人們熟睡,鼾聲有如擊著用豬婆龍(水中動物名)的皮做成的鼓,即有鼾聲如雷之意。這裡以之喻苛安求和之輩,隱有眾人皆醉我獨醒之慨。“誰伴我”兩句,承上,“月流煙渚”、“悵望關河空弔影”,用李白《月下獨酌》“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亂”詩意,自傷孤獨(辛棄疾《虞美人·別茂嘉十二弟》結句之“誰共我,醉明月”,與此意同)。李綱與己志同道合,而天各一方,不能在此月下同舞。同舞當亦包括共商恢復中原之事,至此才轉入寄李綱本題。

下片運用典故以暗示手法表明對明朝屈膝議和的強烈不滿,並表達了自己對李綱的敬仰之情。

“十年”這一句,是作者想到十年前,高宗在應天府(今河南商丘)即位同時,當時為建炎元年(1127)。不久高宗南下,以淮南東路的楊州為行都;次年秋金兵進犯,南宋小朝廷又匆匆南逃,揚州被金人攻占,立刻被戰爭摧為一片空墟,昔日繁華現在猶如一夢,此處化用杜牧“十年一覺揚州夢”(《遣懷》)詩句。如今只剩殘破空城,使人懷想之餘,不覺加強了作者對高宗的屈膝議和感到不滿,也加強了作者堅決抵抗金人的南下的決心。“倚高寒”兩句,繼續寫作者夜倚高樓,但覺寒氣逼人,遠眺滿目瘡痍的中原大地,不由愁思滿腔,但又感到自己壯心猶在,豪氣如潮,足以吞滅敵人。驕虜是指金人。《漢書·匈奴傳》說匈奴是“天之驕子”,這裡是借指。“要斬”兩句,運用兩個典故反映出對宋金和議的看法。前一句是期望朝廷振作圖強,象漢代使臣傅介子提劍斬樓蘭(西域國名)王那樣對付金人。《漢書。傅介子傳》說樓蘭王曾殺漢使者,傅介子奉命“至樓蘭。……王貪漢物,來見使者。……王起隨介子入帳中,屏語,壯士二人從後刺之,刃交胸,立死。”詞中以樓蘭影射金國,以傅介子比喻李綱等主戰之士。後一句是借漢嫁王昭君與匈奴和親事,影射和議最終是不可行的,必須堅決抵抗。杜甫《詠懷古蹟》詩云:“千載琵琶作胡語,分明怨恨曲中論。”作者在此用杜甫詩意,說明在琵琶聲中流露出對屈辱求和的無窮遺恨與悲憤,以此暗示南宋與金人議和也將遺恨千古。“謾暗澀”句,是嘆息如今和議已成定局,雖有寶劍也不能用來殺敵,只是使它生銅花(即銅銹),放棄於塵土之中。暗澀,是形容寶劍上布滿銅銹,逐漸失光彩,失去作用。這裡運用比喻,以寶劍被棄比喻李綱等主戰人物的受到朝廷罷斥壓制。“喚取”兩句,先以“謫仙”李白來比李綱,兼切李姓,這是對李綱的推崇。李綱自己也曾在《水調歌頭》中說:“太白乃吾祖,逸氣薄青雲。”作者對他評論,即發表意見,面對和議已成定局的形勢,愛國之士能否就此隱退苕溪(浙江吳興一帶),垂釣自遣而不問國事呢?結尾振起,指出要憑浩蕩長風,飛上九天,由此表示自己堅決不能消沉下去,而是懷著氣沖雲霄的壯志雄心,對李綱堅持主戰、反對和議的主張表示最大的支持,這也就是寫他作本詞的旨意。

作品格律

中平中仄平平仄(韻),

中仄平平仄(韻)。

中平中仄仄平平(韻),

中仄中平平仄仄平平(韻)。

中平中仄平平仄(韻),

中仄平平仄(韻)。

中平中仄仄平平(韻),

中仄中平平仄仄平平(韻)。

作者簡介

張元乾(1091—1170?)字仲宗,號蘆川居士、隱山人,永福(今福建永泰--時至今日,在福建永泰縣嵩口鎮鎮上還有保存完好的“張元乾紀念館”!)人。政和初,為太學上捨生。宣和七年(1125),任陳留縣丞。靖康元年(1126),金兵圍汴,入李綱行營使幕府,李綱罷,亦遭貶逐。紹興元年(1131),以將作監致仕,日福州。紹興八年,秦檜當國,力主和議,胡銓上書請斬秦檜等以謝天下,時李綱亦反對和議罷居長樂,元傒賦《賀新郎》詞贈綱,對綱抗金主張表示積極支持。胡銓被除名送新州編管,元傒持所賦《賀新郎》詞送行。後檜聞此事,以他事追赴大理寺除名削籍。元傒爾後漫遊江浙等地,客死他鄉,卒年約八十。存詞180餘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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