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乾隆37年(1772年)時,羅芳伯決定下南洋,那年他35歲。史料上記載,羅芳伯,客家人,“少負奇氣,生性豪邁,任俠好義,喜結納,”生來是個當領袖的角色,年輕時在鄉里“少年游”,夥伴們都“唯唯聽命”。決定下南洋,在鄉里人看來很自然,因為梅州是一個“俗慕海利之鄉”,自古以來“有志之士,競謀泛海出國”就蔚然成風。羅芳伯也曾念書,但沒考中什麼功名,於是轉而去下南洋。
但是,這條路卻並非一條康莊大道。首先,官府不允許。從明代起,皇帝就下令海禁,後來有所鬆弛,到了清朝初年,朝廷為剪除東南沿海的反清勢力,又一次嚴令海禁。這次海禁不但“片板不準入海”,而且還將沿海居民內遷,設界防守。台灣鄭氏集團降清後,海禁曾有所鬆動,但是最多只是允許海上貿易,移居海外從來都是禁止的,直到1860年才真正開禁——那時已是鹹豐年間,外國人的勢力已經打進國門了。其次,當時的印度尼西亞,正處在荷蘭人統治下,“紅溪慘案”發生不過三十餘年。
羅伯芳到來後經一系列努力,團結了華人內部,並帶領當地人一起抗擊西方殖民的入侵,建立了蘭芳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