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過程
1938年,ASJA(AB Svenska J?rnv?gsverkst?dernas Aeroplanavdelning,瑞典鐵路工廠飛機分部)向空軍推薦了自己的方案,並希望得到一架驗證機的定單,該機可以是加斯納(Gassner)F-1型,也可以是該公司於1937年開始研發的L-10型,然而瑞典空軍已經訂購了費斯勒的“鸛”式用於炮兵校射等任務,ASJA的計畫被澆上一頭冷水。出於安撫目的,瑞典航空部還是訂購了2架L-10並將它們稱作P-7(P是prov的首字母,意為驗證)。1938年,ASJA從美國聘請了40名工程技術人員,希望藉此學習先進的航空技術理論,後來隨著二戰的爆發,美國人接到了回國的命令,其中最後一人(被戲稱作最後的莫希乾人)於1940年3月離開,儘管如此,ASJA還是掌握了一流的飛機製造技術。L-10的設計工作主要由美國工程師完成,該機為全金屬構造,採用埋頭鉚釘,其外形與“翠鳥”(Kingfisher)或者“??”(Helldiver)有些神似,由於是被當作俯衝轟炸機設計的,為了增加機翼的結構強度,其主起落架被設計成向後摺疊並附於翼下的形式,而不像通常那樣收入機翼內部,起落架支柱裝有整流罩以減低飛行阻力,設計者原以為大型起落架在放下時能夠起空氣剎車的作用,不過考慮到當時液壓系統的水準,這僅僅是不切實際的空想而已,該機還可更換滑橇式起落架,到後來還出現過水機型號等。L-10的座艙十分寬敞,機組除駕駛員外還有一名觀察員兼無線電操作員,後者的座椅可以前後移動以方便其工作,機載武器為3挺7.9毫米機槍(機翼中2挺,座艙後部1挺)。瑞典空軍按照常規將L-10的偵察型稱作S-15,將轟炸型稱作B-8,不過同一系列的飛機共用一個數字似乎更為合理,於是空軍首開先例,賦予L-10系列B-17的新編號。B-17的原型機於1942年春首飛,動力為1檯布里斯托爾“水星”XII型880馬力發動機(瑞典仿製的Ju-86也曾裝備),生產型飛機將使用1,065馬力的普拉特&惠特尼SC3-G“雙黃蜂”引擎,隨著戰爭的爆發,瑞典向美國訂購的包括“雙黃蜂”引擎在內的大批物資被扣,同時由於出口限制,“雙黃蜂”的生產許可證也被禁止賣給瑞典,B-17隻好換裝SFA(Svenska Flygmotor AB,瑞典航空發動機公司)仿製的“雙黃蜂”,這種引擎被優先提供給B-17A轟炸型使用,因為對於偵察型來說,980馬力的布里斯托“水星”XXIV9缸星形發動機就完全可以應付了。(SFA在戰後購買了生產許可證,卸掉了生產盜版“雙黃蜂”的黑鍋)
改進型號
B-17A1942年末,“雙黃蜂”的仿製品—1,065馬力的STWC-3已經達到實用標準,至1944年共有132架B 17A交付瑞典空軍,它們在一線部隊中服役到1948年,而作為拖靶機B 17A則在空軍二線部隊里呆到1955年。B 17A由於堅固耐用、可靠性高而深受飛行員喜愛,瑞典的一些民間機構也曾購買過它們。B 17A的機載武器為3挺7.9毫米機槍(機翼中2挺,座艙後部1挺),最大載彈量500公斤,一些經過後的飛機還可攜帶航空火箭彈。B-17B 這種使用布里斯托“水星” XXIV 發動機的B 17B其實是最早投入量產的型號,按執行任務的不同又可劃分為偵察型和轟炸型兩種。B-17B 轟炸型1939到1942年間共生產了54架,其中有44架在1945年被改裝成偵察機。
B-17B I俯衝轟炸機改型,在其機腹裝有投彈機構以防炸彈下落時碰上螺旋槳,兩側機翼下也有炸彈掛點,該機配備有先進的薩博M41投彈瞄準儀。
B-17B II輕型轟炸機,可利用機身彈艙和機翼外掛點攜帶炸彈。
B-17B 偵察型於1942年進入部隊服役,空軍計畫用21架BL取代S 6(Fokker C.VD/C.VE)陸基偵察機,用38架BS型取代S 5(He-5“漢莎” )水上偵察機,這兩種型號均配有觀察窗和航空照相機。
S-17BLS-17BL(L 指陸基型)在外表上和轟炸型沒有明顯區別,交付工作開始於1942年,到1949年為止共有65架(其中44架由轟炸型改裝而來)曾在空軍服役。S-17BL的機身塗裝完全符合瑞典空軍的相關標準:機身上部為橄欖綠,下部為淺藍灰。
S-17BSS-17BS(S為Sj?的首字母,表示湖或海)為水機型號,一根大型支柱將每具浮筒連線到主翼內側,外部平尾上裝有小型垂直安定面。該型飛機的交付總數為56架(18架由BL型改裝),在一線部隊里服役到1949年。BL型一般被塗成深灰綠即所謂的“潛艇色”,為了執行偵察任務,該機還配有1部航空照相機。部分S 17BS在退役後被民間機構買走。
B-17C瑞典空軍在購買雷吉亞內Re 2000戰鬥機的同時還採購了與之配套的螺旋槳和引擎(Piaggio P XI bis RC 40D)等航空器材,77架B 17C於1942-43年間下線,由於其使用的皮亞喬發動機沒有足夠的備件,這些飛機不得不在1947-48年間相繼退役。
性能數據
機型 | B 17A | B 17B | S 17BS | B 17C |
翼展 | 13.7 米 | 13.7 米 | 13.7 米 | 13.7 米 |
全長 | 9.8 米 | 9.8 米 | 10.0 米 | 10.0 米 |
全高 | 4.0 米 | 4.0 米 | 4.8 米 | 4.15 米 |
機翼面積 | 28.5 平方米 | 28.5 平方米 | 28.5 平方米 | 28.5 平方米 |
空重 | 2,600 千克 | 2,635 千克 | 2,700 千克 | 2,680 千克 |
起飛重量 | 3,790 千克 | 3,605 千克 | 3,825 千克 | 3,870 千克 |
最大載荷 | 500 千克 | 700 千克 | —— | 700 千克 |
正常載荷 | 450千克 | 450千克 | 450千克 | 450千克 |
最大速度 | 435 公里/小時 | 395 公里/小時 | 330 公里/小時 | 435 公里/小時 |
巡航速度 | 390 公里/小時 | 375 公里/小時 | 315 公里/小時 | 370 公里/小時 |
航程 | 1,800 公里 | 1,400 公里 | 2,000 公里 | 1,700 公里 |
最大升限 | 8,700 米 | 8,000 米 | 6,800米 | 9,800米 |
出口與民用
衣索比亞46架B-17A曾於1947-53年出口東非國家衣索比亞,值得一書的是一些前瑞典空軍人員也曾在該國空軍中效力。
丹麥1943年,15名丹麥流亡飛行員在瑞典組建了丹麥飛行隊(The Danish Brigade),他們被允許參加瑞典空軍組織的相關訓練和演習。1945年,15架B-17C被租借給丹麥飛行隊,同年5月4日,它們被塗上丹麥空軍的識別標記,5月5日,整裝待發的丹麥飛行員呆在基地里等待起飛許可,但是瑞典政府希望把這批飛機賣給丹麥,不想讓他們一走了之,結果丹麥人只好留了下來,歐戰結束後的第七天,丹麥飛行員和技師們接到接到來自國內的指示,要求他們立刻乘坐火車歸國,這是由於丹麥政府對購買過時的B 17C完全沒有興趣。
瑞典奧斯特曼航空公司2 架S-17BS水上飛機被出售給瑞典的奧斯特曼航空公司(Osterman Aero),並於1949/50年被註冊為民用航空器,它們執行過各種各樣的任務,例如把挪威卑爾根出產的魚和貝類空運到斯德哥爾摩等等(這些貨物一般被放置在經過改裝的浮筒里)。拖靶機共有19架B 17A被租借給瑞典飛行服務公司(Svensk Flygtj?nst AB)以及AVIA公司,這些飛機經過改裝後將執行拖靶等輔助任務,儘管仍歸瑞典空軍所有,但已被註冊為民用航空器且由私營公司使用,改裝後的B-17A塗上了醒目的黃色,從1951年起為空軍部隊執行拖靶任務,至少有5架在1959年加裝了電子對抗設備。
奧地利的拖靶機
奧地利1 架用於拖靶的B-17A在1957年出口奧地利(先被賣給瑞典飛行服務公司,由後者將其出口,這樣可以避免直接出售軍用物資的尷尬)。
芬蘭2 架用於拖靶的B-17A在1960年被出售給芬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