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二)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簡介

根據《中共蓮花縣委、蓮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蓮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蓮字[2010]5號),組建蓮花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掛蓮花縣中小企業局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行業規劃、計畫,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
(二)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三)擬訂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料、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四)按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動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政策及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對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巨觀管理和指導各種經濟成份的企業,指導工業企業改革與發展,規範企業行為規則;研究擬訂地方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實施意見、方案和企業體制改革方案及現代制度的建立;指導協調國有工業企業實施戰略性改組,減輕工業企業負擔工作;研究培育、發展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
(六)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辦理國家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的有關事項。
(七)建立服務縣內工業企業的工作體系,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工業企業(不含國資委所監管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
(八)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電子政務發展,會同通信、廣播電視行業管理部門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九)在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的框架內,制定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規劃,指導全縣中小企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全縣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承擔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十)負責指導和推動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設立的前期審核、日常業務監管工作。提出改善中小企業、非公有制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建議,促進建立和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協調解決企業融資有關問題,承擔縣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指導協調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十一)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內設6個職能股室。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負責黨群方面的日常工作。包括紀檢監察、組織、宣傳、綜合治理、工會、共青團、婦聯等方面的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工業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相關工作;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乾粉砂漿的管理工作。
(四)投資規劃股
組織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戰略、規劃;按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核、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審核、申報工作;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化利用外資工作;負責監督工業行業和信息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制定全縣國有工業企業改革規劃,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企業管理工作,主持全縣企業家協會日常管理工作,參與做好全縣勞動仲裁工作,負責企業減負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制定工業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工業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目錄的相關內容,制定相關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和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新興產業的培育與管理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準入條件、行業規劃和技術標準;監測分析新興產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
(五)信息化推進股
指導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助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會同通信、廣播電視等行業管理部門推進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共享;協調全縣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
(六)中小企業辦公室
負責有關中小企業工作綜合性事務管理;指導和推進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和落實國家及省、市有關扶持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的相關政策措施,改善中小企業投融資環境;負責對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申報受理和審核、備案及業務監管工作。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改革和發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承擔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動態監測分析;推進中小企業改革,組織指導中小企業開展體制創新、管理創新工作,指導企業開展內部基礎管理、創名牌產品活動;組織開展創業輔導及指導中小企業產業基地建設工作;負責非公有制經濟的綜合協調服務,承擔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國內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組織開展產品展覽展銷及各類經貿洽談活動;指導企業開展人力資源開發;依法開展行政執法和檢查工作,減輕企業負擔,維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指導並規範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各類中介組織和有關協會的工作;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及技術改造扶持項目申報工作。

人員編制

縣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14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其中,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2名、紀委書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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