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葫蘆島漁政管理處組建於1990年,隸屬於葫蘆島市海洋與漁業局,是參照公務員管理的副縣級行政執法事業單位,下轄5個縣(市)區漁政管理所,設7個職能科(室)隊。
葫蘆島市漁政管理處現有工作人員66人,其中黨員36人,占隊伍總數的54%,大專以上學歷33人,占隊伍總數50%。現有漁業執法船舶3艘,828千瓦,摩托艇5艘,漁政執法工作車4台,電腦、攝像機、照相機設備齊全,適應漁業行政執法和現代辦公需要。
葫蘆島市漁政管理處下轄沿海4個縣(市)區,海岸線長261公里,近海海域面積820萬畝,15米等深線內近海海域面積500萬畝,灘涂面積20.7萬畝,海洋漁業資源豐富,是重點漁業資源保護區。轄區內有國有、集體、民營漁港、自然港灣82處,其中國有集體漁港6處,民營漁港23處,自然港灣53處。全市現有海洋漁業生產船舶2726艘,船舶總功率71014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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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蘆島市漁政管理處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 監督、檢查漁業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查處漁業違法違規行為,維護國家利益和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
二、 依法負責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和合理利用,並對漁業資源狀況和與資源有關的事項向漁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建議。
三、 負責漁業許可證的審核、發放和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含海蜇漁業資源增殖保護費)的徵收和上繳。
四、 維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查處海洋工程、港口傾淤及電廠引用海水等造成漁業水域污染案件。
五、 依法保護珍貴稀有水生野生動植物。
六、 負責漁政分管的漁船管理事宜。
七、 負責漁業電信管理及違規查處。
八、 對內維護漁業正常生產秩序,調解處理漁業生產糾紛。對外代表國家行使漁政監督管理權。
九、 協助漁監部門做好漁業安全工作,實施有效搶險救助。
十、 協助有關部門執行海上緝私任務。
十一、 負責法律法規授權的和漁業行政主管部門、上級漁政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多年來,葫蘆島市漁政管理處在市海洋與漁業局和上級業務部門的領導下,全體職工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認真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漁業可持續發展戰略,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堅持文明執法,規範執法,全心全意為廣大漁民服務,全面推進漁政工作規範化管理和法制化建設,出色地完成了上級部門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多次受到農業部、省海洋與漁業廳、葫蘆島市委、市政府等上級有關部門的表彰和獎勵: 2001年度被黃渤海區漁政局評為“漁業電信管理先進單位”;被農業部評為全國伏季休漁工作先進單位;被市委評為“先進黨總支部”;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2002年度被市局評為目標管理達標優秀單位;被省海洋與漁業廳評為“遼寧省漁業執法先進單位” ;被評為省一級檔案管理先進單位;2003年度被市委評為“先進黨總支部” ;被黃渤海區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評為“漁政管理先進集體” ;2004年被市委市政府、軍分區評為“雙擁工作先進單位”; 2005年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中國漁政指揮中心評為“海難救助先進集體”;市漁政處黨總支部被市委評為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先進黨總支部”;2006年被評為首批“全國漁業文明執法視窗單位”;2007年又被評為“全國漁政管理先進單位”;2008被市局評為“示範單位”;連續多年被市局評為目標管理“優秀單位”。
地址郵編
葫蘆島市漁政管理處辦公樓位於葫蘆島市政府廣場左側,地址:葫蘆島市龍灣大街十七號,郵編:12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