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簡介
台灣“農委會”漁業署副署長蔡日耀2013年5月9日證實,2013年5月9日上午10時左右,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在屏東縣鵝鑾鼻東南方約180海里處遭菲律賓軍艦射擊,一名船員死亡,船隻也喪失動力。
菲律賓軍艦在射殺洪姓船員後,仍繼續追趕、掃射台灣漁船。該船逃命一個多小時後才脫險,但船上設備已遭嚴重損毀。根據遇襲台灣地區漁民的說法,菲方船艦為白色船身,船上人員身穿橘色背心,而菲國海軍船艦船身為灰色,艦上官兵制服為藍色,漁業暨水產資源局巡邏船多為藍底白身。
蔡日耀表示,受損漁船通過電台呼救後,已有友船前往協助,台“海巡署”也派船前往協助處理相關事宜。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楊毅2013年5月9日晚就此表示,強烈譴責槍殺台灣漁民的野蠻行徑,要求菲方儘快徹查,給受害漁民一個交代。對遇害台灣漁民同胞表示深切哀悼,對家屬表示慰問。
事件經過
2013年5月9日上午10時,台灣漁船廣大興28號船員洪石成的家屬打電話向東港漁業電台通報,指廣大興28號被菲律賓軍方以機關槍掃射,洪石成中槍重傷,希望政府能派直升機救援。家屬再度打電話給漁業電台,指洪石成已經死亡。
事發後,該軍艦還追趕,期間還數度開槍,漁船逃離一個多時,廣大興28號才極力掙脫駛離出事海域,沒有被菲國軍方扣押,但漁具全被機關槍掃射,漁船的油箱也被射中,漁船漏油失去動力,漁業電台於是呼叫附近一艘東港籍漁船前往拖救。船出事的位置是在北緯20度,東經123度,鵝鑾鼻東南東170里處,是台灣與菲律賓的重疊海域。
經初步調查,“廣大興28號”2013年5月4日凌晨3時42分報關出港,2013年5月9日上午9至10時左右,前往鵝鑾鼻東南方約166里(北緯19.58、東經122.52)處捕魚。此區已離開雙方默契的護漁“南界線”之外,“廣大興號”立刻遭到疑似菲律賓官方的注意。
一艘約40米長的黑色船艦,突然急駛靠近台灣漁船,其中一名身穿橘色制服的男子,持槍掃射約30多發子彈,現場流彈橫飛,船隻被打得
千瘡百孔,儀器和引擎機具都被破壞,船員洪石成頸部中彈。“廣大興”見狀,急忙駛離現場,回到護漁“南界”八九坐標點內的5里處,然後失去動力,請求支持。
“海巡署”表示,“台南艦”與漁船會合後,發現洪已重傷死亡,先由附近海域“添發財38號”漁船協助拖帶。2013年5月9日8時台灣另調派高雄海巡隊艦艇,前往與“廣大興號”會合,晚間9時漁船再移交給“軍明興21號”漁船拖帶返港,“台南艦”等艦艇全程戒護。2013年5月10日晚間10時,會返抵屏東的小琉球漁港。
漁船情況
漁船“廣大興28號”,2013年5月11日凌晨3時15分被拖返小琉球,鑑識人員至中午才清點出彈孔多達52處,遍布船體前後左右,並確定船員洪石成躲在漁船後方甲板下的船艙內遭重武器擊穿船體射殺。死者情況
漁船廣大興28號為15噸漁船,載有有4人:洪石成、船長洪育智(洪石成之子)、洪石成女婿洪介上、一印尼船員。洪石成當場不治身亡。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屍檢發現死者遭高火力、高速度子彈打中,子彈從頸部偏左部位射入,打破頸動脈,再往下貫穿脊椎骨,造成脊椎骨完全爆裂,然後從右背部射出。台灣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劉嘉凱相驗洪石成遺體說明,雖暫不能確定為哪一種機槍射擊,但應為殺傷力非常大的重型武器射擊。
檢警也發現洪石成當時躲在船艙後方甲板下方船艙內,子彈仍貫穿漁船玻璃纖維製造的船身,再擊中洪石成,顯見菲國武器的威力強大。
事件進展
台灣方面
2013年5月9日,馬英九對此案高度重視,要求菲方立即查明真相,將兇手繩之於法。同時要求外事部門、“海岸巡防署”與“漁業署”掌握相關案情,務必維護民眾權益,盡全力提供各項協助,並向罹難船員家屬致意。馬英九也令“海巡署”派往戒護的台南艦全力營救,確保其它船員安全。
2013年5月10日,馬英九接獲菲方確認襲擊者為菲公務船後,決
定升高因應態度,指示“外交部”立即向菲方表達強烈抗議及譴責。馬英九表示,一定要追究到底,辦出一個結果來,要求菲律賓政府緝兇、道歉、賠償。
2013年5月11日,台灣當局領導人馬英九召開高層會議,向菲律賓提出道歉、賠償、懲凶、談判四要求,促菲方72小時內回應,否則將採取凍結菲勞等措施。
馬英九的發言人李佳霏當天深夜在台北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當局向菲提出“4項嚴正要求”,第一是正式道歉,第二為賠償損失,第三是儘速徹查事實嚴懲兇手,第四為儘速啟動“台菲漁業協定”談判。
李佳霏表示,72小時內若未獲菲方正面回響,台灣當局將採取3項抗議措施,第一,凍結菲勞的申請;第二,召回台駐菲“代表”;第三,要求菲律賓駐台“代表”返回菲協助妥善處理本案。
台海軍與海巡部門預定2013年5月16日在菲射殺台漁民的海域進行大規模護漁聯合演習,將派出紀德級艦與成功級艦等3、4艘主力戰艦巡弋。這是台海軍首度針對菲律賓且在其海域正上方操演,向菲律賓展示不容欺侮的壯盛軍力。
台“總統府”發言人李佳霏2013年5月15日說,馬英九對菲律賓政府授權不夠、誠意不夠、反覆不定,表示“強烈不滿”,即刻採取凍結菲勞申請、召回台“駐菲代表”,及要求菲律賓“駐台代表”返國協助妥善處理本案等3項制裁措施。
5月16日上午,由菲律賓特使與駐台代表簽署聲稱邀請台灣法務部派出3名、外交部1名、刑事警察局4名、屏東地檢署3名、海巡署1名、漁業署1名人員組成聯合調查團,啟程前往馬尼拉,對菲律賓海巡人員具體行為事實做進一步調查,遭菲國惡意阻撓,菲國法務部長與菲國總統府無視正式檔案稱不知情,拒絕台灣調查員進行調查,且一再拒絕出示菲方聲稱的現場錄影片段。
制裁措施
菲律賓公務船掃射台灣漁船致漁民死亡事件發生後,菲律賓政府最初拒不道歉,後又拖延敷衍,直至昨天凌晨才表示“遺憾及道歉”。台灣當局最開始“有限度”接受了菲方回應,但在昨天上午召開高層會議後,台態度逆轉,認為菲道歉沒誠意,相繼啟動對菲律賓的11項制裁措施。第一輪
1.凍結引進菲勞工。
2.召回"駐菲律賓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
3.要求"駐台北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代表"返回菲律賓,協助進行妥善處理。
第二輪
1.發布菲律賓旅遊警示燈號為"紅色",不鼓勵赴菲律賓旅遊或洽公。
2.停止高層交流與互動。
3.停止菲方經濟交流、推廣和招商活動。
4.停止農漁業合作事項。
5.停止科技研究交流和合作計畫。
6.停止航權談判。
7.停止菲律賓人士用"東南亞五國人民來台先行上網查核"免簽措施。
8.防務部門及"海巡署"在相關海域辦理聯合海上操演。
大陸方面
國務院台辦發言人楊毅就此表示,我們強烈譴責槍殺台灣漁民的野蠻行徑,要求菲方儘快徹查,給受害漁民一個交代。我們對遇害台灣漁民同胞表示深切哀悼,對家屬表示慰問。菲律賓方面
菲律賓海上執法單位包括海軍、海岸防衛隊、水上警察和漁業暨水產資源局,均向“中央社”記者表示並未接獲相關報告。菲海軍公共關係處軍官說,“如果軍艦涉及這樣的事件,我們在第一時間就會接到訊息”;水上警察也說,“事發海域離岸較遠,我們沒有船在那邊”。
2013年5月9日晚,菲國政府向台方證實,開槍射擊“廣大興二十八號”的肇禍船隻並非菲國軍艦,是菲國政府單位的“公務船”。
2013年5月10日,菲律賓海岸警衛隊表示承認其內部人員向台灣漁船射擊,但拒絕就此事道歉。
2013年5月11日,菲律賓海岸防衛隊巴里羅當天下午表示,菲律賓與台灣地區正就調查事件進行協商,雙方有展開聯合調查的“可能性”。巴里羅重申,海防隊將針對“廣大興28號”射擊事件進行“透明、徹底”的調查,如果證實執法人員有過失,絕對嚴辦不會徇私。他說,海防隊和漁業暨水產資源局目前正在籌組調查小組,如有進展將向媒體宣布。
2013年5月15日下午菲律賓總統發言人陳顯達在一場臨時記者會上宣讀一份聲明,聲稱菲總統阿基諾已任命馬尼拉經濟文化辦事處主席佩雷斯作為他的私人代表,向遇難台灣漁民的家屬以及台灣人民就這起不幸的意外死亡事件轉達“他和菲律賓人民的深切遺憾與道歉。”
歷次遇襲
此次發生的事件並不是台灣漁船第一次遭遇襲擊,漁船多次遭到菲方軍艦的抓扣和襲擊。●1989年4月13日“瓊瓊海00224”號船在南沙中業島附近海面捕魚時,漁民黃昌標、郁業友、郁業軒三人被菲律賓駐島軍隊抓扣。
●1995年3月4艘潭門漁船在南沙仙娥礁附近被扣。62名漁民被關押進巴拉望監獄200平方米的牢房內。其後10個月的時間內,菲律賓當局公開開庭28次,以“非法入境罪”對漁民進行審訊。
●1998年1月11日在黃岩島北部打魚的漁民陳則波和另一艘潭門鎮漁船的20多名
漁民被菲律賓方面抓扣,押至蘇比克灣海警站,關到5月6日才被釋放。
●1999年5月潭門1艘漁船去黃岩島,遭菲軍艦追趕被撞沉,11名漁民落水。漁民陳則波和2名同伴被菲方撈起後扣押,至7月份才得以釋放。
●2000年5月26日晚“瓊瓊海01068”號漁船遭菲律賓海岸警衛隊衝鋒鎗掃射,船長符功武被擊穿心臟,當場死亡,其餘7名漁民被菲軍扣押至公主港的巴拉望監獄。
●2009年4月26日,菲律賓當局在巴塔內斯省逮捕了4名中國漁民,巴塔內斯省警方稱,4人因被發現在該省水域內非法捕魚被捕,並以違反菲律賓漁業法的名義提起刑事起訴和行政起訴。
●2010年5月20日,9名中國漁民在菲律賓巴拉望省附近水域“非法捕獲”海龜,後被菲律賓海岸警衛隊拘留。據當時的媒體報導,菲律賓當局將按照非法入侵、捕獵等罪名提起指控。
●2011年10月18日,菲律賓一艘炮艇在南海黃岩島附近,撞擊了一艘正拖曳25艘小船航行的中國大型漁船。菲律賓官方辯稱該炮艇是在試圖靠近中國漁船檢查時,炮艇的轉舵裝置出現故障失控,相撞純粹是“小意外”。
●2011年12月3日,菲律賓海軍在菲律賓巴拉望島南端靠近巴拉巴克海峽的海域,以“非法捕魚”為名扣留了5名中國漁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