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

涵江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設定5個機關股(室),主要負責涵東、涵西、國歡、白塘、三江口、江口、梧塘、秋蘆、白沙、莊邊、新縣、大洋等鄉鎮的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單位的地方稅費管征工作。新設納稅評估科和巡查執行科,將各分局整合為五個專業管理科,分別是內資企業管理科、外資企業管理科、房地產和重點稅源管理科、個體戶管理科及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科,形成“1+2+X”的征管模式。

基本情況

涵江區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現有幹部69人,職工8人,臨時工19人,其中黨員53人,占全局的69%,大專以上學歷71人,占全局的92%。幹部職工中30歲以下的有8人,31—40歲的有19人,41—50歲的有42人,50歲以上的有8人。設定5個機關股(室),主要負責涵東、涵西、國歡、白塘、三江口、江口、梧塘、秋蘆、白沙、莊邊、新縣、大洋等鄉鎮的6800多戶企業、個體工商戶、行政事業單位的地方稅費管征工作。2010年作為征管模式改革試點單位,我局重新對人力資源進行合理配置,按照人員特點和能力,適才適用,進行了兩輪的機構改革。建立了一個全功能的辦稅服務廳,新設立了納稅評估科和巡查執行科,並按照專業化管理的要求,將各分局整合為五個專業管理科,分別是內資企業管理科、外資企業管理科、房地產和重點稅源管理科、個體戶管理科及行政事業單位管理科,形成“1+2+X”的征管模式。同時打破機關原8大職能科室的冗雜,實行同類合併,整合為行政管理科、稅收業務科和後勤保障科,減少中間層次,將人員充實到管征一線,實現行政與業務同步專業化。

辦公場所 1999元旦以前在新涵大街6號與國稅局同樓辦公(4至6樓)。1999年元月搬到涵江區卓坡塔橋小區新辦公綜合樓,該樓於1996年動工建設,七層框架結構。因對原辦公樓進行修繕,2010年8月27日全局搬遷至原莆田縣直征二分局臨時辦公。2011年4月28日回遷至修繕後的原辦公大樓進行辦公。

稅費管征範圍 地方稅費管征範圍量多面廣,具體管征的稅費種類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城建稅、車船稅、房產稅、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江海堤防維護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契稅、耕地占用稅等。福建省人民政府決定,從2010年開始在全省推廣“五險統一、地稅徵收”,從2010年9月1日起繼續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移交給地方稅務機關徵收。至此,所有依法應參保繳納的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均由地方稅務機關徵收。

工作成績

獲得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省“五一”勞動獎狀、省級文明單位、省級職工之家、省“職業道德建設先進集體”、省級“模範職工之家”、省“黨員教育工作先進聯繫點”、省“綠化紅旗單位”、 1999-2001年度“全省地稅系統先進集體”、省地稅系統“社保費征繳先進單位”、涵江區民主評議行風連續3年第1名,涵江區效能建設第1名等榮譽,下屬徵收分局被評為全國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崗、“第九屆福建省十佳青年文明號”、省“女職工標兵崗”、“福建省第三、四、五、六屆(2009-2011年度)文明行業創建工作示範點”等稱號、。1位同志還獲得了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福建省先進工作者、省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個人、“全國五好文明家庭”、省級優秀職工之友等榮譽稱號。

內設機構職責

(一)辦公室工作職責:

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起草和審核重要檔案,審核把關局機關公文;負責全區性稅收工作會議和局長辦公會議等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全區稅收宣傳工作;負責檔案的收發運轉;編髮政務信息;管理文書檔案;處理民眾來信和來訪;組織辦理區人大、政協的提案和議案;負責機關機要保密和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和財產等行政事務。負責地方稅收理論、政策調研的組織與管理工作;負責督查區局重要事項的落實工作。

(二)人事教育股工作職責:

負責本區地稅局幹部職工、人員編制、機構設定、勞動工資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幹部制度改革和實施國家公務員制度;負責出國(境)的報批和幹部監督審查工作;管理人事檔案。制定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基層單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

(三)監察室工作職責:

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履行職責,負責監督檢查本區地稅局基層單位及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情況,負責對稅務人員廉政教育、檢查處理行政違法和稅務執法違紀案件。

(四)計畫財務股工作職責:

匯總分析稅收會計、統計信息數據;擬定稅收計畫和會計、統計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區地稅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監督執行區地稅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基層各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各項經費的領撥;組織實施區地稅系統的內部審計;負責稅收票證和完稅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研究分析地方稅收稅源狀況及變化情況。

(五)稅政管理股工作職責:

負責營業稅、資源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城市建設維護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屠宰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事業發展費、基礎設施附加費、文化事業建設費、制定具體的徵收管理辦法。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組織辦理有關稅收減免中的具體事項。負責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及外籍人員和其他涉外的地方稅收的協調與管理。

(六)征管法規股工作職責:

負責貫徹實施《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組織實施地方稅收綜合性稅收征管法規及規章制度,指導稅務登記、申報、稅務檢查和稅收資料管理。改革完善地方稅收徵收管理辦法;管理稅收發票。負責企業辦稅員的管理、業務培訓;負責稅務代理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對稅收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和檢查本區基層徵收單位稅收法制建設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承擔地方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負責稅務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規費股工作職責:

負責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解釋和貫徹實施;研究草擬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措施;指導社會保險登記、申報審核、稽核檢查及相應的違章處理;開展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社保業務知識的培訓;配合對社會保險費收入的統計分析;配合社會保險費法規、政策的宣傳;配合開發和完善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系統軟體的套用與維護;負責政府授權(委託)其他規費、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八)信息技術股工作職責:

負責計算機套用於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的指導與管理;負責計算機購置、配發、網路建設及功能配置管理工作;負責計算機軟體的推廣、套用;負責計算機管理制度的建立、人員培訓以及網路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辦公現代化管理工作;負責經濟信息的提供處理工作。

下轄稅務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徵收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涵東管理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涵西管理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國歡管理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白塘管理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三江口管理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白沙管理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江口分局;

莆田市涵江區地方稅務局梧塘分局。

以上機構規格分局為副科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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