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
1987年間,華人社會為反對政府派遣不諳華文的教師擔任華小行政四個高職的不合理措施,10月11日在吉隆坡天后宮舉行由馬華、民政黨、民主行動黨和民間團體聯辦的抗議大會,因政府當局不予理會,抗議大會成立的行動委員會號召從10月15日起,一連3天,有關的華小舉行罷課抗議。過後政府當局於14日同意進行協商,所以罷課抗議行動最後取消。
儘管罷課抗議行動取消了,但是卻給了馬來人一個平台來作出強烈反彈,當時安華煽動巫統青年團(巫青)召集了一萬名會員舉行萬人大會,會議上譴責馬華領導人與董教總和反對黨之間定下協定。同時要求當時的馬華副會長兼勞工部長李金獅。
民族衝突正在醞釀的當兒,卻發生一宗殘暴的意外,在吉隆坡秋傑地區(Chow Kit),有個馬來士兵亂槍射斃了1名馬來人和兩名華人,這起事件引起了兩族之間的騷動。
1987年10月27日開始,馬哈迪政府以種族關係緊張為理由,展開大逮捕和查封報章的“茅草行動”(Operasi Lalang)。
被逮捕人士
到11月14日為止,在“茅草行動”中共有106人遭逮捕,華文報《星州日報》、英文報《星報》(The Star)、馬來文報《祖國報》(Watan)共3份報章被令停刊。先後被逮捕者包括各階層人士、各組織代表,他們來自執政黨的巫統A隊和B隊,民政黨和馬華公會;反對黨的民主行動黨、泛馬伊斯蘭黨(回教黨)、人民黨;民間團體有職工會、消費人協會、環境保護、婦女、宗教、教育、人權組織以及華社領導人。
被逮捕人士中較著名的政治人物包括當時的行動黨秘書林吉祥、副主席加巴星、回教黨青年團長哈林阿斯哈、巫統巴錫馬區議員依布拉欣阿里、巫統青年團教育主任莫哈默化米依布拉欣,馬華副會長兼霹靂州主席陳杰志。共有4位華教人士遭逮捕,他們是已故董總主席林晃升、教總主席沈慕羽、教總副主席莊迪君博士,以及當時身為華社研究中心主任的柯嘉遜,以及大馬婦女權益維護協會的會員Irene Xavier。另外,還有一名被逮捕人士是一名信奉基督教的馬來婦女,希爾米諾,被逮捕的原因是,身為馬來人卻信奉基督教,在大馬聯邦法令條文中指出,馬來人應信奉回教,說馬來文及學習馬來文化(參看:馬來西亞馬來人)。這是《內安法令》實施以來當局所採取的最為廣泛的一次逮捕行動,輿論形容,這是馬哈迪首相確立其“強人政治”的標誌。
官方解說
政府在1988年發表的茅草行動白皮書《朝向維持國民團結》中,辯稱這次的逮捕是必要的。根據官方說法,1987年華小高職事件最終演變成為華巫兩族之間的矛盾,華人和馬來人陸續發起大遊行。當時政府派遣不諳華文的行政人員擔任華小高職,引發華教人士擔心此舉會使華小變質。
董教總當時強調,該課題並非種族課題,“我們準備接受任何種族的老師,只要他擁有合格的華文資格”。
不過,當時的教育部長安華堅持不妥協,導致華小高職事件越演越烈。董教總聯合馬華、民政黨、行動黨和其他華團在10月11日,于吉隆坡天后宮召開全國華團政黨抗議大會表達強烈反對,而3萬名華小學生也準備進行罷課。
當時由安華領導的巫青團在10月17日於拉惹慕達路體育館舉行一場萬人大集會,其中一個布條更展示“以華人的鮮血染紅馬來短劍”聳動字眼。
政府展開茅草行動以控制因為敏感課題的炒作而煽起的種族緊張氣氛,逮捕了119人,其中包括反對黨領袖、公會領袖、社會活躍分子、原住民、圓丘工人、基督教工作者、伊斯蘭教基本教義者,以及華教人士。
民間解說
民間人士則指控,茅草行動是巫統當權派為了轉移1987年黨爭的視線,而刻意營造的白色恐怖,來削弱馬來西亞的司法制度。
1987年巫統陷入黨爭,隨後更遭高庭宣判為非法組織。當時的首相兼黨主席馬哈迪所領導的A隊在4月的黨選中只以微差勝出,擊敗由前貿工部部長東姑拉沙里領導的B隊。
當時已退出政壇的第一任首相東姑阿都拉曼更對此發表過精闢的分析:
“巫統正在面對分裂,馬哈迪在黨內的主導權面臨危機。12名巫統黨員於6月25日入稟法庭,要求宣判剛落幕的巫統大會與黨選為非法,巫統黨員的訴訟仍然在法庭進行。”
“如果法庭的判決對他不利,那么馬哈迪就別無選擇,只能下台。他必須尋找出路脫離困境,因此製造了一個國家危機,重新團結巫統來對抗共同的敵人,而想像中的敵人就是華社。”
與此同時,由於當時政府派遣不諳華文的行政人員擔任華小高職,董教總擔心此舉會使華小變質,因此大力反對。然而當時的教育部長安華堅持政府的政策,事件越演越烈,最後政府展開茅草行動,製造恐怖假象,來團結巫統以共同對抗華社。
影響
茅草行動發生後,以馬哈迪為首的馬來西亞政府更加嚴厲管制所有的法令。在翌年更改印刷和出版法令,實施對印刷公司和出版商更嚴厲的管理,要求他們每年更新印刷執照。若印刷執照被吊銷,將不得以法律途徑抗訴高庭。再者,若印刷公司或出版商,出版假新聞,將被監禁不超過三年。
在茅草行動進行時,馬來西亞境內銷售量最高的英文報章《星報》全面報導所有關於茅草行動的訊息,而被政府勒令停辦。數月後,《星報》在巫統管理層監督下復辦,所有參與茅草行動的職員,被禁止發表相關言論,否則將遭遇牢獄或內安法令對待。不僅是《星報》,幾乎國內所有的報章都受到政府的控制,而不得再報導巫統政府舞弊和貪污的罪行。